周易阐真 - 第1部分

作者: 刘一明42,073】字 目 录

太虚之中,光辉朗耀,山河大地,如在掌上,一步一趋,皆合妙道,更何有阴不顺,而阳不还哉?

噫!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须要知的本卦顺而巽进,进本于顺之妙义,知之则神观大观,保真除假而长生;不知则小观近观,认假弃真而伤生,只在观之真假上分别耳。

初六,昏暗至极,自暴自弃,甘居于下愚不移之地,此顽童无知之见。在衣食小人,亦无足咎,至于修道君子,所当观大不观小,而亦甘居于人下,适以羞吝而已。此至下之观也。

六二,柔而中正,处于小人之中,而不为小人所诱矣。然虽不为所诱,独修一己之阴,不求他家之阳,所见不远,如门内窥观,不敢出门,在女子守贞则利。至于丈夫修德立业,则非所利矣。此不远之观也。

六三,在观上下之际,是观其我生之善否,而进退之也。观我生者,果善则进,而再观人之善,以增我之善不到处;观我生者,不善则退,而不遽观人之善,先去我之所不善。此知进退之观也。

六四,柔而得正,亲近有道之士,是谓观国之光。能观国光,借彼之大观,以济我之小观,小即能大,饶他为主我为宾,如用宾于王之利。此以小借大之观也。

九五,巽进于中正之位,刚柔相当,正大药发生凝结命宝之候。观我生者,正观其我生之大药,归于中正耳。药归中正,药即是火,火即是药,一时辰内管丹成。但此一时之功,难得易失,必须深明火候大观之君子,方无当面错过之咎。此有为之大观也。

上九,在观之终,是圣胎已结,可以刚居于柔,由大观而又神观,弃有为而入无为矣。观其生者,正观其阴气潜生以退之耳。阴气退尽,阳气纯全,真人出现,不为造化所拘,方是修道君子,成始成终,一无所咎之观矣。此无为之神观也。

然则神观大观,觉察之道,修道者始终不可离者也。始而有为以大观,终而无为以神观,神观大观,两而合一;药物得真,火候有准,金丹焉得不成。观之为用大矣哉。

上离下震(噬嗑卦第二十一)

噬嗑:亨,利用獄。

初九,屨校滅趾,無咎。

六二,噬膚,滅鼻,無咎。

六三,噬臘肉,遇毒,小吝,無咎。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艱貞,吉。

六五,噬乾肉,得黃金,貞厲,無咎。

上九,何校滅耳,兇。

噬者,食也。嗑者,合也。食物口合之义。卦体上下二阳象唇,三阴象齿,中一阳象口中有物。又卦德上离明、下震动,动而必明,明而后动,有不空于动之义,故谓噬嗑。此格物致知穷理之学,承上临卦而来。临者,二阳而临四阴,所以进阳采药也。但药物有老嫩,火候有时刻,毫发之差,千里之失,此穷理功夫不可缺也。

盖了性了命之学,全在穷理上定优劣,明得一分,行得一分,明得十分,行得十分,或知性而不知命,或知命而不知性,或知有为而不知无为,或知无为而不知有为,或知药物而不知火候,或知下手而不知结果,凡此皆是穷理不彻,而行持必不通,惟欲动之,须先明之,先明后动,动而无不如意,是以噬嗑用明中之动,有亨道也。明中之动,动必本明,其亨其利,有象治狱。天下难治之事,莫如狱,狱之真情不明,是者为非,非者为是,冒然用刑,殃及无辜,误伤性命。

修道如治狱也。辨别真假是非,如治狱之审断善恶,去假存真,而保性命,如治狱之赏善、罚恶,而伸冤屈。人能以治狱之道穷究其实理,则明于心而见于行,尽性至命,未有不亨不利者也。

初九,刚而不明,冒然前进,进必至咎,是以屡校灭趾,以戒其足,勿妄动。不变动于初,自不致咎于终。此行道先贵穷理也。

六二,柔而不刚,见理未真,仅得其肤廓,未得其肯綮,若急欲行之,不但无补于内,而且有伤于外,如噬肤灭鼻矣。鼻所以辨香臭,口食物而鼻先臭之。口不知味,虽鼻能辨,亦属于无用。幸其柔而中正,见理未真,不敢行持,得以无咎。此穷理未入者也。

六三,居二之上,识见稍高于二,较二更进一层,如噬腊肉也。肉在肤内,肉至于腊,须刚烈深入而后知味。三虽进益,犹未得真,似是而非,若有妄动,必反招凶,如噬腊肉遇毒矣。然志刚而性柔,不能成事,亦不败事,虽有小吝,终得无咎。此穷理渐入者也。

九四,居于明体,在三之上,穷理较三更进一层,如噬干胏矣。胏为贴骨之肉,丝膜相杂,骨肉相连,又至于干,不易剥去,若不刻入深进,而不能见真。以象取之,得金矢;以理取之,利艰贞。艰贞之利,不能辨而强辨,深造自得,如用金矢,而无微不入,似是而非之假,可以一概剥去,而得其真。明明朗朗,明于动而动之,无有不吉者。此穷理见真者也。

六五,居于四上,柔而虚中,穷理较四更进一层,如噬干肉矣。穷理至四之金矢,是非邪正,判然分明,如干肉而噬之无味,无容再嚼矣。然虽无味,犹当温故知新,于已明之理,更下一层功夫,已明而益求其明,必无一毫疑惑,而后笃行之。以象取之得黄金,以理取之为贞厉。黄金者,明而归中。贞厉者,正而惊惧,虚中惊惧,实见得有些一番道理。明于内而验于外,无行不合道,无事不得吉。此穷理绝无一疑者也。

上九,刚而不明,不知辨别实理,误用聪明,入于旁门,空空一世,终归泯灭,是以何校灭耳也。目明而耳聪,不能明理,应灭其目,何至来耳。

盖以迷人不明大道者,皆由乱学乱问,听信盲师,不辨真假,着空执相,每多招凶受害,其祸根在耳。出乎尔旨反乎尔,不明于始,受伤于终,理有可决。此绝不知穷理者也。

然则穷理功夫,须要剥去一层又一层,直剥到道之骨髓处,无些子疑惑,方是真知灼见。若未到道之骨髓处,犹有隔碍,未云得真,不可妄动自招其祸。

噫!纵识朱砂与黑铅,不知火候也如闲,大都全借修持力,毫发差殊不结丹。穷理工夫,岂小焉哉!

上艮下离(贲卦第二十二)

賁:亨。小利有攸往。

初九,賁其趾,舍車而徒。

六二,賁其須。

九三,賁如濡如,永貞吉。

六四,賁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

六五,賁于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

上九,白賁無咎。

贲者,文饬之义。卦德上艮止、下高明,明乎其所止,止于其所明,自明明德,而止于至善,故谓贲。此潜修密炼之卦,承上观卦而来。观者,随时渐进,神明觉察之道,能觉能察,回光返照,大智若愚,大巧若拙,止其明而明有养,明于止而止其所,明止相贲,明而不至于误用,止而不落于空寂。止以明为体,明以止为用,明不伤而止得正,明之止之,未有不亨者也。

然虽明止相贲,尤必以止明为贵。止明,非空空无为,全不用明之谓,特明于内而不明于外,止于明而不止于不明,明在止中,不轻用明,自小之义也。自小,则戒慎恐惧,黜聪毁智,神明内守,虚灵不昧,一切外物不得而移之,其利居多。但太过于小,是止而不明,非本卦明止相合之象,如何得亨、得利乎?

夫所谓止者,止于至善,寂然不动也。所谓明者,明其明德,感而遂通也。静则无为,动则有作,明于止而止行明,得于心而验于事,方谓真止,方谓真明。辞曰“利有攸往”者,所以验此止、验此明耳。

凡人当无事之时,每心地明亮,知其所止,及至有事,即便昏迷,不知其所止矣。若能由明而止以养明,由止而明以通明,明止不拘,随时而用,大火里栽莲,泥水中拖船,一灵妙有,法界圆通,明于止而止其所当止矣。

初九,刚而能明,自卑自下,抱道而居,如贲其趾也。贲趾之刚,不以外假而伤内真,是以舍其车,而甘于徒行。此刚而守正之贲也。

六二,居于二阳之中,虚己求人,知其一己之明有限,众人之明无穷,必有所须,而识见始能扩充,此柔而借刚之贲也。

九三,刚明太过,只知用明,不知虚明,明必不能达远,是以贲如濡如也。幸其刚而得正,永久不变其所守,虽不能贲于外,而能贲于内,亦致吉之道。此刚而用明之贲也。

六四,居于上体,柔而不明,有应初阳,不耻下问,是以贲如皤如,白马翰如,以不明而急求其明也。但以上求下,有挟贵自尊之嫌,多不诚信。幸其柔而得正,真心实意,出于自然,不是勉强,匪有寇伤,乃欲求其婚媾耳。此柔而求明之贲也。

六五,柔而不刚,执中无权,孤寂守静,是以贲于丘园,束帛戔戔也。丘園者,旷远无人之处,绝无人事可知,戔戔之帛,而又束之,绝无威仪可知。无人事、无威仪,过于澹泊,不近人情,乃修道者羞吝之事。然柔而得中,虽不明乎大道,亦不失为养静之人,终得以吉全之。此柔而自得之贲也。

上九,刚柔相当,自明明德,而止于至善,不贲而贲,贲至于无色,是谓白贲也。贲而至白,明止如一,气质俱化,浑然天理,而无一毫人欲之咎矣。此刚柔混合之贲也。

然则,贲之为道,必以明止相需为贵,明于止而止其所,止其明而明不昧,明之止之,随时而用,潜修密炼之功是矣。

上艮下坤(剥卦第二十三)

剝:不利有攸往。

初六,剝床以足,蔑。貞兇。

六二,剝床以辨,蔑。貞兇。

六三,剝之,無咎。

六四,剝床以膚,兇。

六五,貫魚以宮人寵,無不利。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剥者,消化也。卦德上艮止、下坤顺,阴顺生而阳止息,且卦体五阴而消一阳,阳气将尽,阴气将纯。故谓剥。此后天阴消其阳之卦,承上噬嗑而来。噬嗑者,动而必明,所以先穷理也。穷理者,穷其阴阳消长之理耳。

人秉天地阴阳五行之气而生身,有命而即有性,性命寓于一身之中矣。当人生之初,性命一家,先天后天混而为一,阴阳未分,邪正未判,圆成之象。及其成人气足,先天阳极,交于后天,一阴潜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阴气渐盛,阳气渐弱,不至消尽其阳而不止。如卦体五阴而剥一阳,当此之时,阳不胜阴,其所余者,几希之阳耳。

人若不知,而犹认假为真,有攸往而自恃其强,必至阳气消尽,不利甚矣。至人于此,有抑阴扶阳之道,不使阴气消阳于尽,即于此一点阳气未尽处,顺而止之,黜聪毁智,紧闭灵窍,以为返本还元之基。

盖不能使阳而不阴者,天地循环之气机;而能于阴中保阳者,圣人逆运之功力。特以圣人有先天而天弗违之道,能以夺造化、转生杀也。至于一切常人,顺行造化,以阴剥阳,阳气消尽化为纯阴,不死岂能之乎?

圣人于剥之一卦,直彖曰:“不利有攸往。”凡惜性命者,可以早悟矣。

初六,一阴潜生,自下消阳,如剥床以足也。床足之剥,其气虽微,其害最大,蔑贞之凶,即于此始。此阴气方进之剥也。

六二,阴气浸长,自下而上,如剥床以辨也。辨不是足,辨上是床,阴气渐升,将上于床,与阳争权,蔑贞之凶,不旋踵而至矣。此阴气渐盛之剥也。

六三,在顺体之上,不顺阴而顺阳,与阳相应,乃安静之阴,虽在剥时可以无咎。此阴气顺止之剥也。

六四,阴气结聚,顺升而上,六阳已剥去四阳,阴盛阳弱,上床用事,乃切近之灾,如剥床以肤,凶之至矣。此阴气用事之剥也。

六五,在止体之中,与阳相亲,乃客气中发现之真阴。真阴现象,不但不伤于阳,而且能统群阴,皆顺其阳。以物取之,如一鱼前领,而群鱼贯后;以人取之,如后以众宫人进宠于君王。知之者,借真阴以保真阳,则一真百真。剥者不剥,吉无不利,信有然者,此阴气顺阳无剥也。

上九,在剥之终,诸阳剥去,尚留一阳,犹未剥尽,知之者顺而止之,不为群阴所伤,如硕果不食也。果中有仁,存此一仁则生,失此一仁则死,生之死之,只在此一仁得失之间。但此一仁,庶民去之,君子存之。盖君子知此一仁为生生化化之本,保之守之,不但阴气不能伤,而且借阴以全阳,如得其舆,安而行之。至于一切小人,顺其所欲,知进而不知退,消阳至尽,终归大化,如剥其庐,自失所庇矣。此圣功能止其剥也。

六交之剥,阴伤阳者凶,阴顺阳者吉。修道者可不顺而止之,以保其阳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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