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政治思想史 - 第四章 儒家思想(其二)

作者: 梁启超2,255】字 目 录

下事理,则犹引绳以审曲直也。此正名之指也。(《繁露·深察名号》篇举命名之一例云:“合五科以一言谓之君:君者元也,君者原也,君者权也,君者温也,君者群也。”此言君之一名,含有此五种属性,必具此五乃副君名,缺一则君不君矣。)

正名何故可以为政治之本耶?其作用在使人“顾名思义”。则麻木之意识可以觉醒焉,即如子路所假设“待子为政”之卫君。其人即拒父之出公辄也。其父蒯聩,名为人父,实则父不父;辄名为人子,实则子不子。持名以衡其是非贵贱,则俱非也,俱贱也。使各能因其名以自警觉,则父子相人偶之意识可以回复矣。又如今中华民国号称共和,“共和”一名所含属性何如?未或能正也。从而正之,使人人能“录其首章之意以窥其中之事”,以力求实际之足以副此名者,则可以使共和之名“如其真”矣。此正名之用也。

孔子正名之业在作《春秋》。庄子曰:“《春秋》以道名分。”(《天下》篇)董子曰:“《春秋》辨物之理以正其名,名物如其真,不失秋豪之末。”(《繁露·深察名号》篇)司马迁曰:“《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万物聚散,皆在《春秋》。”(《太史公自序》)盖孔子手著之书,惟有一种,其书实专言政治,即《春秋》也。故孟子曰:“《春秋》天子之事也。”其书义例繁赜,非本文所能具详。举要言之,则儒家伦理之结晶体。从正名所得的条理,将举而措之以易天下者也。故《春秋》有三世之义,始据乱,次升平,终太平。谓以此为教,则人类意识渐次觉醒,可以循政治上所悬理想之鹄而日以向上也。

“仁”之适用于各人之名分者谓之义,“义者宜也”。(《中庸》)其析为条理者谓之礼,“礼者所以履也”(《礼器》)。孔子言政,以义礼为仁之辅,而孟子特好言义,荀子尤善言礼,当别于第六、七两章详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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