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宗死于1031年六月。他几乎在位半个世纪,因此已60岁。在病榻上,他唤来他的亲信大臣萧孝穆和萧孝先以监督其继承人的即位。他的指定继承人是他活下来的最年长的儿子宗真(1016—1055年,契丹名字为夷不堇,庙号兴宗),随即继承了皇位。
兴宗还是一个15岁的孩子,很明显摄政是必需的,但这产生了一个复杂的问题。兴宗不是由圣宗的合法皇后齐天后所生。虽然齐天后为圣宗生了两个儿子,但都夭折了。然而,在1016年,韩德让的侄女萧孝穆的姐姐耨斤,作为圣宗的妃子(封为元妃,死后谥为钦哀后),为其生了一个儿子,这就是后来的兴宗,齐天皇后收养并抚育了他。[1]
虽然圣宗临死前的遗嘱曾命令新皇帝保全齐天后的生命,但新皇帝一即位,耨斤就开始密谋除掉她,这样,她本人就能成为摄政者。因此,她使齐天后和她的两个最强有力的支持者,皇国舅萧匹敌[2] 和她自己的女婿北府宰相萧浞卜[3] 错误地被牵连于图谋的叛乱中。萧匹敌和萧浞卜被逮捕,送到了上京,和他们的许多亲戚与追随者被处死。对他们的支持者的清洗持续了好几个月。齐天后被流放,之后不久,耨斤派人去谋杀她,而她则自杀了。[4]
这样,耨斤就自封为皇太后而且正式担任摄政。她的生日被宣布为应圣节,[5] 显然,她决心成为辽的真正统治者。在1032年的元旦,她上朝,受到了皇帝和宫廷官员们的朝拜,并接见了宋朝使节。[6]
她还对她自己家族的成员们滥赐爵位和官职,尤其是对她的弟弟及其支持者们。然而,为了达到她的支配目的,耨斤需要更换年轻的皇帝,后者已被她的行为所激怒。[7] 虽然皇帝是她的亲生儿子,但他是在齐天后的家里长大的,自然深爱着他的养母。1034年,皇太后与她的弟弟们计划废黜兴宗,而以他的弟弟重元代替他,[8] 后者是她亲自养育的,所以她认为重元会更屈从于她的命令。但是,重元不想成为这样的人,并且把正在预谋的事情报告了他的哥哥。皇帝立刻采取了行动,剥夺了皇太后的印绶,把她流放到了在庆州的圣宗陵墓,并且亲自控制了政府。
然而,兴宗并不能完全消除耨斤的势力。她的亲族仍然盘踞着许多权力部门。1037年,皇帝试图和解,因此开始用盛大的仪式来对待她,定期去拜见她以表达他的敬意。虽然她从未原谅他,但兴宗还是恢复了她在复杂的分权模式中的部分权力。[9] 1037年,皇帝任命耨斤的弟弟萧孝穆为北院枢密使。事实上,以后她有多至五个弟弟都占据着这一职位,而且到11世纪70年代为止,大部分北府宰相由她家族的成员担任。1039年,皇太后被允许回到都城,在那里,她像10世纪80年代圣宗的母亲所做的那样行了再生礼,当着契丹贵族的面重建了她的地位。[10] 宋朝宫廷又开始派出几个使节向她表达像皇帝一样的敬意,这一仪式当她被流放时曾被中断。[11]
与此同时,兴宗与皇太后家族的几个成员仍保持着密切的个人关系。他还对他的弟弟重元参与平定政变给予了报答,授予他以特别高贵的“皇太弟”地位。此后,重元于1038年继承了最高职位——“判北南院枢密使事”,从1045年一直到兴宗统治时期结束又担任了北院枢密使和南京留守。最后一项职务似乎是额外的任命,因为这一职位给予了重元控制庞大的汉族人口的权力,尽管他在宫廷中似乎更专注于“本土主义的”契丹人的利益,正如我们以后所要看到的。
这样,兴宗宫廷的政治非常复杂,皇太后和地位更低的重元分别由亲族和伙伴所组成的竞争集团所支持。他统治时期的头十年以及更长的时间,是在建立皇帝与这些包括皇族和后族萧氏在内的各种集团的权力平衡的错综复杂的政治谋划中度过的。
通常,倾向于赞成汉人统治方式的圣宗所制定的那些政策并没有被明显地违反。随着辽朝所颁布法律的第一次正式编纂,即《新订条制》的颁布,法律的法典化进入了一个更加重要的阶段。这受到了汉人模式的深深影响。[12] 这一法典包括547项条款,把自阿保机统治时期起所施行的所有法律编在了一起,于1036年颁布,并被普遍使用。1046年,立法的集权控制进一步加强,地方行政机关受命每年向首都汇报所有的司法案件。[13] 1051年,法典被进一步修改。[14]
然而,新法典留下了许多汉式成文法与部落习惯法之间没有被解决的反常现象。反对增强法典的汉化和反对给予汉人臣民良好待遇的征兆在圣宗和新皇帝统治时开始出现。1044年,在赞成契丹化的重元的建议下,于五京的各处设立契丹警巡使用以在新的法律制度下保护契丹人的利益。[15] 1046年,禁止契丹人将奴婢卖给汉人臣民;[16] 而在1043年,所有居住在帝国南半部的汉人被禁止持有弓箭。⑥
相反,新叛乱的渤海人的待遇则被放宽。在萧孝穆的影响下,1041年在东京道打马球的禁令被解除。[17] 马球被认为是军事训练的一种形式。东京留守特别受命向中央政府推荐他辖区内的“廉干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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