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五輅安車,大行凶器轀輬車。
客館令。
掌四方賓客。
宣德衛尉、少府、太僕。
鬱林王立,文安太后即尊號,以宮名置之。
大長秋。
鬱林立皇后置。
錄尚書。尚書令。
總領尚書臺二十曹,為內臺主。行遇諸王以下,皆禁駐。左右僕射分道。無令,左僕射為臺主,與令同。
左僕射。
領殿中主客二曹事,諸曹郊廟、園陵、車駕行幸、朝儀、臺內非違、文官舉補滿敘疾假事,其諸吉慶瑞應眾賀、災異賊發眾變、臨軒崇拜、改號格制、蒞官銓選,凡諸除署、功論、封爵、貶黜、八議、疑讞、通關案,則左僕射主,右僕射次經,維是黃案,左僕射右僕射署朱符見字,經都丞竟,右僕射橫畫成目,左僕射畫,令畫。右官闕,則以次并畫。若無左右,則直置僕射在其中閒,總左右事。
吏部尚書。
領吏部、刪定、三公、比部四曹。
度支尚書。
領度支、金部、倉部、起部四曹。
左民尚書。
領左民、駕部二曹。
都官尚書。
領都官、水部、庫部、功論四曹。
五兵尚書。
領中兵、外兵二曹。
祠部尚書。
右僕射通職,不俱置。
起部尚書。
興立宮廟權置,事畢省。
左丞一人。
掌宗廟郊祠、吉慶瑞應、災異、立作格制、諸案彈、選用除置、吏補滿除遣注職。
右丞一人。
掌兵士百工補役死叛考代年老疾病解遣、其內外諸庫藏穀帛、刑辠創業諍訟、田地船乘、稟拘兵工死叛、考剔討補、差分百役、兵器諸營署人領、州郡租布、(人)民戶移徙、〔九〕州郡縣併帖、城邑民戶割屬、刺史二千石令長〔丞〕尉被收及免贈、〔一0〕文武諸犯削官事。白案,右丞上署,左丞次署。黃案,左丞上署,〔右丞次署〕。〔一一〕諸立格制及詳讞大事宗廟朝廷儀體,左丞上署,右丞次署。自令僕以下五尚書八座二十曹,〔一二〕各置郎中令史以下,又置都令史分領之。僕射掌朝軌,尚書掌讞奏,都丞任碎,在彈違諸曹緣常及外詳讞事。應須命議相值者,皆郎先立意,應奏黃案及關事,以立意官為議主。凡辭訴有漫命者,曹緣諮如舊。〔一三〕若命有諮,則以立意者為議主。
武庫令一人。
屬庫部。
車(將)〔府〕令一人,〔一四〕丞一人。
屬駕部。
公車令一人。大官令一人,丞一人。大醫令一人,丞一人。內外殿中監各一人。內外驊騮廄丞各一人。材官將軍一人,司馬一人。
屬起部,亦屬領軍。
侍中祭酒。
侍中。
漢世為親近之職。魏、晉選用,稍增華重,而大意不異。宋文帝元嘉中,王華、王曇首、殷景仁等,並為侍中,情在親密,〔一五〕與帝接膝共語,貂拂帝手,拔貂置案上,語畢復手插之。孝武時,侍中何偃南郊陪乘,鑾輅過白門閫,〔一六〕偃將匐,帝乃接之曰:「朕乃陪卿。」齊世朝會,多以美姿容者兼官。永元三年,東昏南郊,不欲親朝士,以主璽陪乘,前代未嘗有也。侍中呼為門下。亦置令史。領官如左:
給事黃門侍郎。
亦管知詔令,世呼為小門下。
散騎常侍。通直散騎常侍。員外散騎〔常〕侍(郎)。〔一七〕
舊與侍中通官,其通直員外,用衰老人士,故其官漸替。宋大明雖華選比侍中,而人情久習,終不見重,尋復如初。
散騎侍郎。通直散騎侍郎。員外散騎侍郎。給事中。奉朝請。駙馬都尉。
集書省職,置正書令史。朝散用衣冠之餘,人數猥積。永明中,奉朝請至六百餘人。
中書監一人,令一人,侍郎四人,通事舍人無員。
中書省職,置主書、令史、正書以下。
祕書監一人,丞一人。郎。著作佐郎。
晉祕書閣有令史,掌眾書,見晉令,令亦置令史、正書及弟子,皆典教書畫。
御史中丞一人。
晉江左中丞司隸分督百僚,傅咸所云「行馬內外」是也。今中丞則職無不察,專道而行,騶輻禁呵,加以聲色,武將相逢,輒致侵犯,若有鹵簿,至相敺擊。宋孝建二年制,中丞與尚書令分道,雖丞郎下朝相值,亦得斷之,餘內外眾官,皆受停駐。
治書侍御史二人。侍御史十人。
蘭臺置諸曹內外督令以下。
謁者僕射一人。謁者十人。
謁者臺,掌朝覲賓饗。
領軍將軍、中領軍。護軍將軍、中護軍。
凡為中,小輕,同一官也。諸為將軍官,皆敬領、護。諸王為將軍,道相逢,則領、護讓道。置長史、司馬、五官、功曹、主簿。
左右二衛將軍。驍騎將軍。游擊將軍。
晉世以來,謂領、護至驍、游為六軍。二衛置司馬次官功曹主簿以下。
左右二中郎將。前軍將軍、後軍將軍、左軍將軍、右軍將軍,號四軍。屯騎、步兵、射聲、越騎、長水五校尉。虎賁中郎將。冗從僕射。羽林監。積射將軍。彊弩將軍。殿中將軍、員外殿中將軍。殿中司馬督。武衛將軍。武騎常侍。
自二衛、四軍、五校已下,謂之「西省」,而散騎為「東省」。
丹陽尹。
位次九卿下。
太子太傅。少傅。 府置丞、功曹、五官、主簿。太子詹事。 府置丞一人以下。太子率更令。太子家令。 置丞。太子僕。太子門大夫。太子中庶子。太子中舍人。太子洗馬。太子舍人。太子左右衛率各一。太子翊軍步兵屯騎三校尉。太子旅賁中郎將一人。太子左右積弩將軍。太子殿中將軍、員外殿中將軍。太子倉官令。太子常從虎賁督。 右東宮職僚。
州牧、刺史。
魏、晉世州牧隆重,刺史任重者為使持節都督,輕者為持節督,起漢從帝時,〔一八〕御史中丞馮赦討九江賊,督揚、徐二州軍事,而何、徐宋志云起魏武遣諸州將督軍,王珪之職儀云起光武,並非也。晉太康中,都督知軍事,刺史治民,各用人。惠帝末,乃并任,非要州則單為刺史。州朝置別駕、治中、議曹、文學祭酒、諸曹部從事史。
護南蠻校尉。
府置佐史。隸荊州。晉、宋末省。建元元年,復置,三年,省。延興元年置,建武省。
護三巴校尉。
宋置。建元二年,改為刺史。
寧蠻校尉。
府亦置佐史,隸雍州。
平蠻校尉。
永明三年置,隸益州。
鎮蠻校尉。
隸寧州。
護西戎校尉。護羌校尉。
右四校尉,亦置四夷。
平越中郎將。
府置佐史,隸廣州。
郡太守、內史。縣令、相。
郡縣為國者,為內史、相。
鎮蠻護軍。安遠護軍。
晉世雜號,多為郡領之。
諸王師、友、文學各一人。
國官郎中令、中尉、大農為三卿,左右常侍、侍郎,上軍、中軍、下軍三軍,典書、典祠、學官、典衛四令,食官、廄牧長、謁者以下。公侯置郎中令一卿。
贊曰:百司分置,惟皇命職。雲師鳥紀,各有其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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