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齊書 - 南齊書卷十九 志第十一

作者: 蕭子顯5,422】字 目 录

五行

木傳曰:「東方,易經地上之木為觀,故木於人,威儀容貌也。木者,春生氣之始,農之本也。無奪農時,使民歲不過三日,行什一之稅,無貪欲之謀,則木氣從。如人君失威儀,逆木行,田獵馳騁,不反宮室,飲食沈湎,不顧禮制,出入無度,多發繇役,以奪民時,作為姦詐,以奪民財,則木失其性矣。蓋以工匠之為輪矢者多傷敗,故曰木不曲直。」

宋泰豫元年,京師祗垣寺皂莢樹枯死。昇明末,忽更生花葉。京房易傳曰:「樹枯冬生,不出二年,國喪,君子亡。」其占同。宋氏禪位。

建元元年,朱爵〈舟行〉華表柱生枝葉。

建元初,李子生毛。

二年,武陵沅頭都尉治有桑樹,方冬生葉。京房易傳曰:「木冬生花,天下有喪。」其占同。後二年,宮車晏駕。

四年,巴州城西古樓腳柏柱數百年,忽生花。

永明六年,(后)〔石〕子崗柏木〔一〕長二尺四寸,廣四寸半,化為石。時車駕數游幸,應本傳木失其性也。

永明中,大〈舟行〉一舶無故自沈,艚中無水。

隆昌元年,廬陵王子卿齋屋梁柱際無故出血。

建武初,始安王遙光治廟,截東安寺屋以直廟垣,截梁,水出如淚。

貌傳曰:「失威儀之制,怠慢驕恣,謂之狂,則不肅矣。下不敬,則上無威。天下既不敬,又肆其驕恣,肆之則不從。夫不敬其君,不從其政,則陰氣勝,故曰厥罰常雨。」

永明八年四月,己巳起陰雨,晝或暫晴,夜時見星月,連雨積霖,至十七日乃止。

十一年四月辛巳朔,去三月戊寅起,而其閒暫時晴,從四月一日又陰雨,晝或見日,夜乍見月,回復陰雨,至七月乃止。

永泰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雨,至永元元年五月二十一日乃晴。京房占曰:「冬雨,天下饑。春雨,有小兵。」時虜寇雍州,餘應本傳。

傳曰:「大雨雪,猶庶徵之常雨也,然有甚焉。雨,陰。大雨雪者,陰之畜積甚也。一曰與大水同象,曰攻為雪耳。」

建元二年閏月己丑,雨雪。

三年十一月,雨雪,或陰或晦,八十餘日,至四年二月乃止。

傳曰:「雷於天地為長子,以其首長萬物,與之出入,故雷出萬物出,雷入萬物入。夫雷者人君之象,入則除害,出則興利。雷之微氣以正月出,其有聲者以二月出,以八月入,其餘微者以九月入。冬三月雷無出者,若是陽不閉陰,則出涉危難而害萬物也。」

建元元年十月壬午,夜電光,因雷鳴。

十一月庚戌,電光,有頃雷鳴,久而止。

永明五年正月戊申,夜西北雷聲。

六年十月甲申,夜陰細雨,始聞雷鳴於西北上。

七年正月甲子,夜陰,雷鳴西南坤宮,隆隆一聲而止。

八年正月庚戌,夜雷起坎宮水門,其音隆隆,一聲而止。

九年二月丙子,西北有電光,因聞雷聲隆隆,仍續十聲而止。

十年二月庚戌,夜南方有電光,因聞雷聲隆隆相續,丁亥止。

十月庚子,電雷起西北。

十一月丁丑,西南有光,因聞雷聲隱隱,再聲而止。西南坤宮。

十二月甲申,陰雨,有電光,因聞西南及西北上雷鳴,頻續三聲。

丙申,夜聞西北上雷頻續二聲。

辛亥,雷雨。

傳曰:「雨雹,君臣之象也。陽之氣專為雹,陰之氣專為霰。陽專而陰脅之,陰盛而陽薄之。雹者,陰薄陽之象也。霰者,陽脅陰之符也。春秋不書霰者,猶月蝕也。」

建元四年五月戊午朔,雹。

永明元年九月乙丑,雹落大如蒜子,須臾乃止。

十一年四月辛亥,雹落大如蒜子,須臾滅。

貌傳又曰:「上失節而狂,下怠慢而不敬,上下失道,輕法侵制,不顧君上,因以荐飢。貌氣毀,故有雞禍。」一曰:「水歲雞多死及為怪,亦是也。上下不相信,大臣姦宄,民為寇盜,故曰厥極惡。」一曰:「民多被刑,或形貌醜惡,風俗狂慢,變節易度,則為輕剽奇怪之服,故曰時則有服妖。」

永明中,宮內服用射獵錦文,為騎射兵戈之象。至建武初,虜大為寇。

永明中,蕭諶開博風帽後裙之製,為破後帽。世祖崩後,諶建廢立,誅滅諸王。

永明末,民閒制倚勸帽。及海陵廢,明帝之立,勸進之事,倚立可待也。

建武中,帽裙覆頂,東昏時,以為裙應在下,而今在上,不祥,斷之。群下反上之象也。

永元中,東昏侯自造遊宴之服,綴以花采錦繡,難得詳也。群小又造四種帽,帽因勢為名。一曰「山鵲歸林」者,詩云「鵲巢,夫人之德」,東昏寵嬖淫亂,故鵲歸其林藪。二曰「兔子度坑」,天意言天下將有逐兔之事也。三曰「反縛黃離嘍」,黃口小鳥也,反縛,面縛之應也。四曰「鳳皇度三橋」,鳳皇者嘉瑞,三橋,梁王宅處也。

貌傳又曰:「危亂端見,則天地之異生。木者青,故曰青眚,為惡祥。凡貌傷者,金沴木,木沴金,衝氣相通。」

延興元年,海陵王初立,文惠太子冢上有物如人,長數丈,青色,直上天,有聲如雷。

火,南方,揚光輝,出炎爚為明者也。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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