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甲子,為築青溪舊宮,詔槊仗瞻履。
二月辛巳,以征虜將軍楊炅為沙州刺史。辛丑,以隴西公宕昌王梁彌機為河、涼二州刺史,〔八〕東羌王像舒彭為西涼州刺史。
三月癸丑,詔曰:「宋德將季,風軌陵遲,列宰庶邦,彌失其序,遷謝遄速,公私凋弊。泰運初基,草昧惟始,思述先範,永隆治根,蒞民之職,一以小滿為限。其有聲績剋舉,厚加甄異;理務無庸,隨時代黜。」丙辰,詔曰:「朕自丁荼毒,奄便周忌,瞻言負荷,若墜淵壑。而遠圖尚蔽,政刑未理,星緯失序,陰陽愆度。思播先澤,兼酬天眚,可申辛亥赦恩五十日,以期訖為始。京師囚繫,悉皆原宥。三署軍徒,優量降遣。都邑鰥寡尤貧,詳加賑卹。」戊寅,詔「四方見囚,罪無輕重,及劫賊餘口長徒敕繫,悉原赦。逋負督贓,建元四年三月以前,皆特除」。
夏四月壬午,詔曰:「魏矜袁紹,恩洽丘墓,晉亮兩王,榮覃餘裔,二代弘義,前載美談。袁粲、劉秉與先朝同獎宋室,沈攸之於景和之世,特有迺心,雖末節不終,而始誠可錄。歲月彌往,宜特優降。〔九〕粲、秉前年改葬塋兆,未修材槨,可為經理,令粗足周禮。攸之及其諸子喪柩在西者,可符荊州送反舊墓,在所為營葬事。」
五月丁酉,車騎將軍張敬兒伏誅。
六月丙寅,詔「凡坐事應覆治者,在建元四年三月已前,皆原宥」。
秋七月戊戌,新除左光祿大夫王僧虔加特進。
九月己卯,以荊州刺史臨川王映為驃騎將軍,冠軍將軍廬陵王子卿為荊州刺史,吳郡太守安陸侯緬為郢州刺史。
二年春正月乙亥,以司州刺史呂安國為南兗州刺史,征北將軍竟陵王子良為護軍將軍兼司徒,征北長史劉悛為司州刺史。丙子,以右光祿大夫王延之為特進。
三月乙亥,以吳興太守張岱為南兗州刺史,前將軍王奐為江州刺史,平北將軍呂安國為湘州刺史。戊寅,以少府趙景翼為廣州刺史。
夏四月甲辰,詔「揚、南徐、南兗、徐、兗五州統內諸獄,并、豫、江三州府州見囚,江州尋陽、新蔡兩郡繫獄,並部送還臺,須候克日斷枉直。緣江遠郡及諸州,委刺史詳察訊」。〔一0〕己巳,以寧朔將軍程法勤為寧州刺史。
六月癸卯,車駕幸中堂聽訟。乙巳,以安陸王子敬為南兗州刺史。戊申,以黃門侍郎崔平仲為青、冀二州刺史。
秋七月癸未,詔曰:「夫樂所自生,先哲垂誥,禮不忘本,積代同風。是以漢光遲回於南陽,魏文殷勤於譙國。青溪宮體天含暉,則地栖寶,光定靈源,允集符命。在昔期運初開,經綸方遠,繕築之勞,我則未暇。時流事往,永惟哽咽,朕以寡薄,嗣奉鴻基,思存締構,式表王跡。考星創制,揆日興功,子來告畢,規摹昭備。宜申釁落之禮,以暢感尉之懷,可克日小會。」甲申,立皇子子倫為巴陵王。
八月丙午,車駕幸舊宮小會,設金石樂,在位者賦詩。詔申「京師獄及三署見徒,量所降宥。領宮職司,詳賜幣帛」。戊申,車駕幸玄武湖講武。甲子,詔曰:「窆枯掩骼,義重前誥,卹老哀癃,寔惟令典。朕永思民瘼,弗忘鑒寐。聲憓未敷,物多乖所。京師二縣,或有久墳毀發,可隨宜掩埋。遺骸未櫬,並加斂瘞。疾病窮困不能自存者,詳為條格,並加沾賚。」
冬十月丁巳,以桂陽王鑠為南徐州刺史。
十一月丁亥,以始興王鑑為益州刺史。〔一一〕
三年春正月丙辰,以大司農劉楷為交州刺史,安西諮議參軍崔慶緒為梁、南秦二州刺史。〔一二〕甲申,以晉安王子懋為南豫州刺史。辛卯,車駕祠南郊,大赦。都邑三百里內罪應入重者,降一等,餘依赦制。劾繫之身,降遣有差。賑卹二縣貧民。又詔曰:「春秋國語云:『生民之有學效,猶樹木之有枝葉。』果行育德,咸必由茲。在昔開運,光宅華夏,方弘典謨,克隆教思,命彼有司,崇建庠塾。甫就經始,仍離屯故,仰瞻徽猷,歲月彌遠。今遐邇一體,車軌同文,宜高選學官,廣延冑子。」又詔「守宰親民之要,刺史案部所先,宜嚴課農桑,相土揆時,必窮地利。若耕蠶殊眾,足厲浮墮者,所在即便列奏。其違方驕矜,佚事妨農,亦以名聞。將明賞罰,以勸勤怠。校覈殿最,歲竟考課,以申黜陟」。
二月辛丑,車駕祠北郊。
夏四月戊戌,以新除右衛將軍豫章王世子子響為豫州刺史,輔國將軍桓敬為兗州刺史。
五月乙未,詔曰:「氓俗凋弊,于茲永久,雖年穀時登,而歉乏比室。凡單丁之身及煢獨而秩養養孤者,並蠲今年田租。」是月,省總明觀。
六月庚戌,進河南王度易侯為車騎將軍。〔一三〕
秋七月辛丑,詔「丹陽所領及餘二百里內見囚,同集京師,自此以外,委州郡決斷」。甲戌,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王僧虔薨。丁亥,以驃騎中兵參軍董仲舒為寧州刺史。〔一四〕
八月乙未,車駕幸中堂聽訟。丁巳,以行宕昌王梁彌頡為河、涼二州刺史。戊午,以尚書令王儉領太子少傅,太子詹事蕭順之為領軍將軍。
冬十月壬戌,詔曰:「皇太子長懋講畢,當釋奠,王公以下可悉往觀禮。」
十一月乙丑,以冠軍將軍王文仲為青、冀二州刺史。〔一五〕
十二月丁酉,詔曰:「九穀之重,八材為末,是故潔粢豐盛,祝史無愧於辭,不籍千畝,周宣所以貽諫。昔期運初啟,庶政草昧,三推之典,我則未暇。朕嗣奉鴻基,思隆先軌,載耒躬親,率由舊式。可以開春發歲,敬簡元辰,鳴青鸞於東郊,冕朱紘而蒞事,仰薦宗禋,俯勗黔皁。將使囷庾內充,遺秉外牣,既富而教,茲焉攸在。」
是夏,琅邪郡旱,百姓芟除枯苗,至秋擢穎大熟。
四年春正月甲子,以南琅邪、彭城二郡太守隨郡王子隆為江州刺史,征虜長史張瑰為雍州刺史,征虜將軍薛淵為徐州刺史,護軍將軍兼司徒竟陵王子良進號車騎將軍。富陽人唐宇之反,聚眾桐廬,破富陽、錢塘等縣,害東陽太守蕭崇之。遣宿衛兵出討,伏誅。丁酉,冠軍將軍、馬軍主陳天福〔一六〕坐討唐宇之燒掠百姓,棄市。辛卯,車駕幸中堂策秀才。
閏月癸巳,立皇子子貞為邵陵王,皇孫昭文為臨汝公。丁未,以武都王楊集始為北秦州刺史。辛亥,車駕藉田。詔曰:「夫耕藉所以表敬,親載所以率民。朕景行前規,躬執良耜,千畛咸事,六(仞)〔稔〕可期,〔一七〕教義克宣,誠感兼暢。重以天符靈貺,歲月鱗萃,寶鼎開玉匣之祥,嘉禾發同穗之穎,甘露凝暉於坰牧,神爵騫翥於蘭囿。斯乃宗稷之慶,豈寡薄所臻。思俾休和,覃茲黔皁,見刑罪殊死以下,悉原宥。諸逋負在三年以前尤窮弊者,一皆蠲除。孝悌力田,詳授爵位,孤老貧窮,賜穀十石。凡欲附農而糧種闕乏者,並加給貸,務在優厚。」癸丑,以始興內史劉敕為廣州刺史。甲寅,以藉田禮畢,車駕幸閱武堂勞酒小會,詔賜王公以下在位者帛有差。戊午,車駕幸宣武堂講武。詔曰:「今親閱六師,少長有禮,領馭群帥,可量班賜。」
二月己未,立皇弟銶為晉熙王,鉉為河東王。庚寅,以光祿大夫王玄載為兗州刺史。
三月辛亥,國子講孝經,車駕幸學,賜國子祭酒、博士、助教絹各有差。
夏四月丁亥,以尚書左僕射柳世隆為湘州刺史。臨沂縣麥不登,刈為馬芻,至夏更苗秀。
五月癸巳,詔「揚、南徐二州今年戶租,三分二取見布,一分取錢。來歲以後,遠近諸州輸錢處,並減布直,匹准四百,依舊折半,以為永制」。丙午,以吳興太守西昌侯鸞為中領軍。
秋八月辛酉,以鎮南長史蕭惠休為廣州刺史。
九月甲寅,以征虜將軍王廣之為徐州刺史。
冬十二月乙亥,以東中郎司馬崔惠景為司州刺史。
五年春正月戊子,以太尉豫章王嶷為大司馬,車騎將軍竟陵王子良為司徒,驃騎將軍臨川王映、衛將軍王儉、中軍將軍王敬則並本號開府儀同三司,都官尚書沈文季為郢州刺史,左將軍安陸王子敬為荊州刺史,征虜將軍晉安王子懋為南兗州刺史,輔國將軍建安王子真為南豫州刺史。辛卯,詔曰:「朕昧爽丕顯,思康民瘼。雖年穀亟登,而飢饉代有。今履端肇運,陽和告始,宜協時休,覃茲黎庶。諸孤老貧病,並賜糧餼,遣使親賦,每存均普。」雍、司二州蠻虜屢動,丁酉,遣丹陽尹蕭景先出平陽,護軍將軍陳顯達出宛、葉。
(二)〔三〕月戊子,車駕幸芳林園禊宴。丁未,以護軍將軍陳顯達為雍州刺史。〔一八〕
夏四月〔庚午〕,車駕殷祠太廟。〔一九〕詔「繫囚見徒四歲刑以下,悉原遣,五年減為三歲,京邑罪身應入重,降一等」。
六月辛酉,詔曰:「比霖雨過度,水潦洊溢,京師居民,多離其弊。遣中書舍人、二縣官長隨宜賑賜。」
秋七月戊申,詔「丹陽屬縣建元四年以來至永明三年所逋田租,殊為不少。京甸之內,宜加優貸。其非中貲者,可悉原停」。
八月乙亥,詔「今夏雨水,吳興、義興二郡田農多傷,詳蠲租調」。
九月己丑,詔曰:「九日出商飆館登高宴群臣。」辛卯,車駕幸商飆館。館,上所立,在孫陵崗,世呼為「九日臺」者也。丙午,詔曰:「善為國者,使民無傷,而農益勸。是以十一而稅,周道克隆,開建常平,漢載惟穆。岱畎絲枲,浮汶來貢,杞梓皮革,必緣楚往。自水德將謝,喪亂彌多,〔二0〕師旅歲興,饑饉代有。貧室盡於課調,泉貝傾於絕域,軍國器用,動資四表,不因厥產,咸用九賦,雖有交貿之名,而無潤私之實,民咨塗炭,寔此之由。昔在開運,星紀未周,餘弊尚重。農桑不殷於曩日,粟帛輕賤於當年。工商罕兼金之儲,匹夫多飢寒之患。良由圜法久廢,上幣稍寡。所謂民失其資,能無匱乎?凡下貧之家,可蠲三調二年。京師及四方出錢億萬,糴米穀絲綿之屬,其和價以優黔首。遠邦嘗市雜物,非土俗所產者,皆悉停之。必是歲賦攸宜,都邑所乏,可見直和市,勿使逋刻。」
冬十月甲申,以中領軍西昌侯鸞為豫州刺史,侍中安陸侯緬為中領軍。初起新林苑。
六年春正月壬午,以祠部尚書安成王暠為南徐州刺史。詔「二百里內獄同集京師,克日聽覽,自此以外,委州郡訊察。三署徒隸,詳所原釋」。
三月己亥,以豫章王世子子響為巴東王。癸卯,以光祿大夫周盤龍為行兗州刺史。
五月甲午,以宕昌王梁彌承為河、涼二州刺史。
六月甲寅,以散騎常侍沈景德為徐州刺史。丙子,以始興太守房法乘為交州刺史。
秋七月乙巳,都官尚書呂安國為領軍將軍。
八月乙卯,詔「吳興、義興水潦,被水之鄉,賜痼疾篤〈隆,中"阝改疒"〉口二斛,老(落)〔疾〕一斛,〔二一〕小口五斗」。
九月壬寅,車駕幸琅邪城講武,習水步軍。
冬十月庚申,立冬,初臨太極殿讀時令。辛酉,以祠部尚書武陵王廚為江州刺史。
閏月乙卯,詔曰:「北兗、北徐、豫、司、青、冀八州,〔二二〕邊接疆埸,民多懸罄,原永明以前所逋租調。」辛卯,以尚書僕射王奐為領軍將軍。
十一月乙卯,以羽林監費延宗為越州刺史。庚申,以後將軍晉安王子懋為湘州刺史,西陽王子明為南兗州刺史。
七年春正月丙午,以中軍將軍王敬則為豫州刺史,中軍將軍陰智伯為梁、南秦二州刺史。戊申,詔曰:「雍州頻歲戎役,兼水旱為弊,原四年以前逋租。」辛亥,車駕祠南郊,大赦。京邑貧民,普加賑賜。又詔曰:「春頒秋斂,萬邦所以惟懷,柔遠能邇,兆民所以允殖。鄭渾宰邑,因姓立名,王濬剖符,戶口殷盛。今產子不育,雖炳常禁,比聞所在,猶或有之。誠復禮以貧殺,抑亦情由俗淡。宜節以嚴威,敦以惠澤。主者尋舊制,詳量附定,蠲卹之宜,務存優厚。」壬戌,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臨川王映薨。戊辰,詔曰:「諸大夫年秩隆重,祿力殊薄,豈所謂下車惟舊,趨橋敬老。可增俸,詳給見役。」
二月丙子,以左衛將軍巴東王子響為中護軍。己丑,詔曰:「宣尼誕敷文德,峻極自天,發輝七代,陶鈞萬品,英風獨舉,素王誰匹。功隱於當年,道深於日月,感麟厭世,緬邈千祀,川竭谷虛,丘夷淵塞,非但洙泗湮淪,至乃饗嘗乏主。前王敬仰,崇脩寢廟,歲月亟流,鞠為茂草。今學效興立,實稟洪規,撫事懷人,彌增欽屬。可改築宗祊,務在爽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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