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陈晋胜,男(1957年~ ),山西省夏县人,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山西神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983年毕业于山西大学哲学系,1985年进修于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1995年在公安部第四研究所作访问学者。山西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教至今。1993年以前,主要从事行政管理学、领导科学、公共关系学、组织行为学、社会心理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1994年以后,主要从事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警察法学、公安法制研究的教学与研究工作。1994年,在全国高等院校中率先系统地开设“警察法学”本科课程。1998年成为我国第一个“公安行政法,,的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出版《警察执法论》(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实用法学例释》(山西人民出版社)、《行政法实践的哲学分析》(华龄出版社)等10余部学术著作;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在中央、省、市电视台和报刊上点评疑难案件近100次;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2BFX030)、省部级社科规划项目、21世纪山西省教学改革重点项目10余项;获得省部级学术奖励10余次;代理经济、民事、刑事、行政等诉讼与非诉讼案件100余件。
内容简介
《警察法学概论》以警察职权为核心,全面、系统深入地阐释了警察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全书并分为上下两篇,总论主要包括警察法的一般原理、原则及有关警察、苦察法学历史发展及其西方世界警务的知识;作为警察法主体的警察组织的体制、职权及其人民警察的警种、警务保障、警衔制度;警察行为的一般理论、种类、法律责任及其监督。分论主要包括警察行政法的一般理论及其主要内容,具体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共秩序管理法、公共安全管理法、特种行业管理法、户籍与居民身份证管理法、出入境与边防管理法、道路交透管理法和清访窗迎法;否真刑事法的一般理论及其案件管辖、刑事侦查制度、刑事强制措施和刑罚执行制度;警察救济法的一般理论及警察行政复议、警察行政诉讼和警察国家赔偿法。 《警察法学概论》以现行的“公安法规基础理论”为基础,以现代的警察基本理论为先导,以警察行为主体、客体、内容为主线,纵向扫描我国古代、近代警察制度,横向辐射外国、国际警政建设.坚持警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宏观着眼构架警察理论体系,从微观人手阐述警察执法实物,使警察对内管理与对外管理统一与我国警察法制建设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在国内警察与国际警察兼容、警察历史与警察现实并蓄的基本前提下,注重国内警察法制建设的中国特色和我古警察法制建设的现实问题。《警察法学概论》这部专著作为教材,以适应于各类政法院校本科教学为主,同时可以作为政法类原的专科教学和硕士研究生教学的教材以及政法系统各种执法人员的自学教材。对政法部门的研究人员从事警察法治研究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