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
士昏礼曰:“父醮子,命之曰:‘往迎尔相,承我宗事。嗣先祖勖帅以敬,先妣之嗣,若则有常。’子曰:‘诺。唯恐弗堪,不敢忘命。’”
父送女,命之曰:“戒之无非为敬之勉善行,夙夜无违命舅姑夫子之令。”母施衿结帨,曰:“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宫事。”庶母及门内施鞶,申之以父母之命,命之曰:“敬恭言敬又言恭,恐其忽忘也。听尔父母之言,夙夜无愆过也,视诸衿鞶。”视衿鞶。则思父母之命矣。衿鞶二带,欲其重重收敛,帨欲其日日清洁。真西山曰:“夫之道,在敬身以帅其妇;妇之道,在敬身以承其夫。孰谓闺门为放肆之地,夫妇为亵押之人哉?”
文中子王通曰:“婚娶而论财,夷虏之道也,君子不入其乡。古者男女之族,各择德焉,不以财为礼。早婚少聘,教人以偷真性早凿,情欲早肆;妾媵无数,教人以乱。且贵贱有等,一夫一妇,庶人之职也。”
匡衡曰:“匹配之际,生民之始,万福之原。婚姻之礼正,然后,品物遂而天命全。孔子论诗,以《关睢》为首,言太上者,民之父母,后夫人之行,不侔似也。乎天地,则无以奉九庙神灵之统,而理九宫万物之宜,故诗曰:‘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言能致极也。其贞淑,不贰其操节操始终如一。情欲之感,无介乎容仪,宴私之意,不形于动静,然后可以配至尊天子。而为宗庙主。此纲纪之首,王教这端也。”
吴虞翻与其弟书曰:“长子容当为求妇。远求小姓,足使生子。天福其人,不在贵族。芝草无根,醴泉无源。”
柳开仲涂曰:“皇考治家孝且严。旦望诸妇等拜堂下毕,即上手低面,听我皇考训诫曰:‘人家兄弟,无不义者,尽因娶妇入门,异姓相聚,争长竞短,渐渍日闻,偏爱私藏,以致背戾,分门割户。患若贼仇,皆汝妇人所作。男子刚肠者几人,能不为妇言所惑,吾见罕矣。若等宁有是耶?’退则惴惴,不敢出一语,为不孝事。开辈抵此,赖之得全其家云。”
愚尝谓妇人有五认得,认得丈夫是自家丈夫,子女是自家子女,财帛是自家财帛,父母兄弟是自家父母兄弟,奴仆是自家奴仆,其夫家尊卑长幼,俱是路人。妯娌皆怀此心,家产安得不分?妇人日浸此言,兄弟安得无嫌?谚曰:“兄弟一块肉,妇人是刀锥。”言任其剜割也。“兄弟一釜羹,妇人是盐梅。”言任其调和也,妇人可畏哉!大抵妇人轻利而寡言,恩多而怨少,庶几不作人家灾星祸鬼云。
司马温公曰:“凡议婚姻,当先察婿与妇之性行,及家法何如,勿苟慕其富贵。壻苟贤矣,今虽贫贱,安知异时不富贵乎?苟为不肖,今虽富贵,安知异时不贫贱乎?妇者,家之所由盛衰也。苟慕一时之富贵而娶之,彼挟富贵,鲜有不轻其夫,而傲其舅姑者。养成骄妬之性,异日为患,庸有极乎?借使因妇财以致富,依妇势以取贵,苟有丈夫之志气,能无愧耶?”
又曰:“女子六岁,始习女工之小者。七岁诵《孝经》、《论语》。九岁讲解《孝经》、《论语》及《女诫》之类,略晓大义。今人或教女子以作歌诗,执俗乐,殊非所宜也。”
安定胡先生曰:“嫁女必须胜吾家者。胜吾家,则女之事人,必钦必戒。娶妇,必须不若吾家者。不若吾家则妇事舅姑,必执妇道。”
《颜氏家训》曰:“妇主中馈,唯事酒食衣服之礼耳。国不可使预政,家不可使干蛊。如有聪明才智,识达古今,正当辅佐君子,劝其不足。必无牝鸡晨鸣以致祸也。”
兄弟者,分形连气之人也。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挈,前襟后裾,食则同案,衣则传服,学则之业,游则共方。虽有悖乱之人,不能不相爱也。及其壮也,各妻其妻,各子其子,虽有笃原之人不能不少衰也,娣姒之比兄弟,则疏薄矣。今使疏薄之人,而节量亲厚之恩,犹方底而圆盖,必不合矣。唯友悌深至,不为傍人之所移者免夫。”
《李氏女戒》曰:“贫者安其贫,富者戒其富。”又云:“弃和柔之色,作娇小之容,是为轻薄之妇人。藏心为情,出口为语。言语者,荣辱之枢机,亲疏之大节也。亦能离坚合异,结怨兴仇,大则覆国亡家,小则六亲离散。是以贤女谨口,恐招耻谤,或在尊前,或居闲处,未尝触应答之语,他人话,傍边接声,发謟谀之言,不出无稽之词,不为调戏之事,不涉秽浊,不处嫌疑。”
善行
一,女子之道
妇道母仪,始于女德,未有女无良而妇淑者也。故首女道。
孝女。 女耒适人,与子同道。孝子难,孝女为尤难。世俗女子在室,自处以客,而母亦客之。子道不修,母顾共衣食事之焉,养骄修态,易怨轻悲,亦未闻道矣,今录其可法者。
齐景公有爱槐,使衍守之,下令曰:“犯槐者刑,伤槐者死。”于是衍醉而伤槐。景公怒,将杀之。女婧惧,乃造晏子请曰:“妾父衍,先犯君令,罪固当死。妾闻明君之治国也,不为畜伤人,不以草伤稼。今吾君以槐杀妾之父,孤妾之身,妾恐邻国闻之,谓君爱树而贼人也。”晏子惕然。明日朝,谓景公曰:“君极土木以匮民,又杀无罪以滋虐,无乃殃国乎?”公曰:“寡人敬受命矣。”即罢守槐之役。而赦伤槐者。
吕氏曰:势之尊,惟理能屈之,是故君子贵理直。伤槐女之言,岂独能救父死。君相能用其言也。齐国其大治乎!
女娟者,赵简子夫人也。初简子伐楚,与津吏期。简子至,津吏醉不能渡,简子欲杀之。娟对曰:“妾父闻主君来渡不测之水,祷祀九江三淮之神,既祭饮福,不胜杯酌余沥,醉至于此。妾愿以贱躯代父之死。”简子曰:“非女子之罪也。”娟曰:“妾父尚醉,恐其身不知痛,而心不知非也,愿醒而伏辜焉。”简子释其父而弗诛。
齐太仓女者,汉太仓令淳于意之少女。名缇萦。公有女五人,无子。公有罪当刑,诏系长安。会逮,公骂曰;“生女不生男,缓急非有益。”缇萦悲泣随之,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罪,使得自新。”书奏,天子怜其意,乃除肉刑。淳于公遂得免焉。
吕氏曰:生男未必有益。顾用情何如耳?若缇萦者,虽谓之有子可也。为人子者,可以愧矣。
曹娥者,上虞曹旴之女也。旴能抚剑长歌,婆娑乐神。以汉建安二年五月五日,迎伍君,逆涛而上,为水所没,不得其尸。娥年十四,沿江号哭,十七昼夜不绝声,遂自投江以死。经五日,抱父尸出。县长度尚,改葬娥于江南道傍,为立碑焉。
吕氏曰:曹娥求父,十有七日,而孝念不衰。投江五日,而负尸以出,至诚所格,江神效灵,千古谈及,使人挥泪,江名曹娥,万古流芳矣。
卢氏,永嘉人。一日与母同行,遇虎将噬母。女以身当之,虎得女,母乃免。后有人见其跨虎而行,里人建祠于永宁乡。宋理宗朝,封曰孝佑。
吕氏曰:世岂有不畏虎之人哉?况一胆怯女子,独当母前,惟恐虎不我噬焉,此何心或?一情所笃,万念俱忘。虎何尝噬卢氏,天固假之以章孝应耳。
谢小娥,幼有志操,许聘段居真。父与居真同为商贩,盗申兰申春杀之。小娥诡服为男子,托庸申家。因群盗,饮酒,兰春与群盗皆醉卧,娥闭户斩兰首,大呼捕贼。乡人擒春,得赃巨万。娥乃祝发为尼。
吕氏曰:小娥之节孝无论,至其智勇有伟丈夫所不及者。娥许聘未嫁,一柔脆女子耳。
谁为之谋,又何敢与他人谋,乃托身于危身之地,竟遂其难遂之心,何智深而勇沉耶!吾谓之女子房,卒之祝发,抑赤松与游之,类乎?
葛妙真,元宣城民家女。九岁,闻日者言母年五十,当死。妙真即悲忧祝天,誓不嫁,终日斋素,以延母年。母后年八十一卒。事上,赐旌异。
吕氏曰:葛妙真笃母子之情,废夫妇之道,可谓卓绝之行,纯一之心矣。人定胜天,孰谓命禀于有生之初哉?
袁氏女,元溧水人,年十五。其母严氏孀居,极贫,病瘫痪,卧于床,女事母极孝。至正中,兵火延其里,邻妇强女出避,女泣曰:“我何忍舍母去乎?”遂入室抱母,力不能出,共焚而死。
吕氏曰:袁氏以孱弱女子,抱病废之母以出,岂不量力,意甘同死,不忍使母之独死耳。道固当尔,则杀身乃所以成仁乎。
康孝女,明济源人。父友贤,年老无子。择王珏入壻。女劝母纳妾,生子,而乏乳。女亦生女,遂舍之,乳其弟,曰:“吾父老矣,女可得,而弟不可再得也。”母尝遘疾甚,女尝粪甘苦。夫早没,誓不再适。时人称之。
吕氏曰:康女事亲之孝,爱弟之友,从夫之贞,是谓三不可及。
烈女。女子之道,守正待求。不惟从一而永终,亦须待礼而正始。命之不谷,时与愿违,朱颜无自免之术,白刃岂甘心之地,然而一死之外,更无良图。所谓舍生取义者也。
奉天窦氏,有二女,长者年十九,幼者年十六,少有志操,皆美姿容。永泰中,群盗数千人,剽掠其村。二女匿岩穴间,盗曳出之,驱迫以前,临壑谷,深数百尺。其姊曰:“吾宁就死,义不受辱。”即投崖而死。盗方惊骇,其妹继之。折足,破面流血。群盗舍之而去。京兆尹第五琦嘉其贞烈,奏之。诏旌表门闾,永免其家丁役。
詹氏女,绍兴初,年十七。淮寇号“一窠蜂”,破芜湖。女叹曰:“父子俱无生理,我计决矣。”顷之,贼至,执其父兄,将杀之,女泣拜曰:“妾虽窭陋,愿相从,赎父兄命。不然,且同死,无益也。”贼释父兄缚。女麾之曰:“亟走,无相念,我得侍将军足矣。”从贼行数里,过市东桥,跃入水中死。贼相顾骇叹而去。
吕氏曰:宋儒有云,死天下事易,成天下事难。故圣人贵德,尤贵有才之德。詹女委曲数言,忍死数里,而父兄俱脱于兵刃之下。向使骂贼不屈,阖门被害,岂不烈哉?而一无所济,智者惜之。若詹烈女,可为处变法矣。
贞女。女子守身,如持玉卮,如捧盈水,心不欲为耳目所变,迹不欲为中外所疑,然后可以完坚白之节,成清洁之身,何者?丈夫事业在六合,苟非嬻伦,小节犹足自赎,女子名节在一身,稍有微瑕,万善不能相掩。然居常处顺,十女九贞。惟夫消磨糜烂之际,金久炼而愈精;滓泥污秽之中,莲含香而自洁。则点节者,亦十九也。故取贞女以示训焉。
江南有一女子,父系狱,无兄弟供朝夕,女与嫂往省之。过高邮,其郡蚊盛,夜若轰雷,非帐中不能避。有男子招入帐者,嫂从之。女曰:“男女别嫌,阿家为准,而可入也?”独宿草莽中。行数日,竟为蚊嘬而死。筋有露者。士人立祠祀之,世传为露筋庙。
吕氏曰:高邮不志其事,而有祠,吾里人有谒其祠者,又载之刘叔刚启蒙故事云。嗟夫!姑嫂同行,旦夕不相离,即投民舍,少避须臾,谁得而议之?贞女守礼爱名,重于生死,固如此。古侍从无人,虽母子父女不同室。近世远别之道不明,即心可自信,而迹易生疑,无别而不苟合者有矣,未有苟合而不始于无别者也。故先王远男女于天壤。明嫌微于毫发,岂惟口语是忧,而实死亡祸败之为惧也。
廉女。视利如尘垢,若将凂焉者也。
曹修古知兴化军,卒于官,贫不能归葬。宾佐赠钱五十万,妻欲受之,季女泣白其母曰:“我先人在,未尝受宾佐馈遗,奈何以赙钱累其身后?”母从之,尽郤不受。
吕氏曰:父之廉见信于女。女爱父以德。宁不能归葬,而不受宾佐之赠焉,此岂世俗之见所能及哉?礼,丧有赙,孔孟亦所不辞,吾未见女予之狷介如是者。故录之以示训焉。
二,夫妇之道
易之家人曰:“夫夫妇妇而家道正。夫义妇顺,家之福也。”故择夫妇之贤者以示训焉,使知刑于之化,不独责之丈夫,而同心协德,亦有力焉。
晋冀邑人却缺,夫妇相敬如宾客。一日缺耨。乃豆切,耘也。其妻馌,音叶,送饭。持飱奉夫甚谨,缺亦敛容受之。晋大夫臼季,过而见之,载以归,言诸文公曰:“敬,德之聚也。能敬,必有德。德能治民,君请用之。”文公以为下军大夫。
吕氏曰:夫妇非疏远之人,田野非几席之地,馌饷非献酬之时,却缺夫妇,敬以相将,观者欣慕焉,则事事有容,在在不苟,可知矣。余尝谓闺门之内,离一礼字不得,而夫妇反目,则不以礼节之故也。却缺夫妇真可师哉!
汉鲍宣妻桓氏,字少君。宣尝就少君父学,父奇其清苦,以少君妻之,资装甚盛。宣不悦曰:“少君生富骄,习美饰,而吾实贫贱,不敢当。”妻曰:“大人以先生修德守约,故使妾侍执巾栉。既承奉君子,唯命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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