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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冤集录
洗冤集录 - 三十、针灸死
作者:
宋慈
【
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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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勾医人,验针灸处是与不是穴道。虽无意致杀,亦须说显是针灸杀,亦可科医“不应为”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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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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