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文老档 - 第1部分

作者:【暂缺】 【134,804】字 目 录

骄言,乃谕众记之。未因天祐而掉以轻心,不胜爱惜道统,谨慎从事。聪睿恭敬汗自幼生活贫苦,心存公正,沉默寡言,善於劝阻族人殴斗。劝而不从,则责其用壮逞强者,并科以重罪。其知错认错 听从劝告者则嘉之,重罪从轻,从容完结。其见善者,纵是雠敌,论功擢之。其犯

罪者,即为亲戚,亦必杀之。因一贯公正善良故此本族伯叔,兄弟等无论何事,俱委聪睿恭敬汗予以了结。昔日征战,俘获多昔,即均分之。俘获少者,则必“昔人食百年不足,一人食一羊则有馀。若使众共分之。孰能足耶!”遂定与一贫者,以资一人足用。凡心术公正,於诸贝勒前后,善於管束,善於直陈者,即日擢升,俾其富贵。来求者概不应与,并曰称:“若有求必应,我有何馀?若无求不与,彼又何处可得?”故亲自查问贫穷无物者与之。所与之物虽少,而受者悦之,尚可加赐。其贫得无厌者则谓之曰:“既然不屑於所得之物,赐之何益?”遂令收回。

聪睿恭敬汗日寝二三次,不知者或以为眠矣,实非眠也,乃卧思:“某贤良僚友渐致於富,乃某贤良僚友虽出大力而家境贫寒。孰娶妻不睦,苦於无力更娶。孰丧偶而苦於无力再娶。

役使之奴仆、耕牛、乘马以及衣食等,悉皆具备者有几,而贫因之人是乃为数众多也!”起身后即亲自查问,令赐某以妻,给某以奴仆,与某以马,赐某以牛,给某以衣服,赐某以食谷。

汗曰:“全才者有几何?人有所知,即有所不知,有所长,即有所短。临阵勇敢者,未必能善理村务。熟谙村务、善治宴筵者,亦未必临阵善战。”故视人之所长而委之,以通当之事。

第二函 太祖皇帝

天命元年正月至天命四年十二月

第五册 天命元年至二年

丙辰年,聪睿恭敬汗五十八岁。正月初一日,申日,国中诸贝勒、大臣及众人会议曰:“我国从无立汗,其苦殊深,天乃生汗以安国人也!汗既天生,以恩抚贫困之国人,豢养贤达者,即应称上尊号。”议定后,八旗诸贝勒、大臣率从成四面四角,立於八处,有八大臣持书自八旗出跪於前,八旗诸贝勒、大臣率众跪於后。立於汗右侧之阿敦侍卫及立於汗左侧之巴克什额尔德尼,各自出迎,接八大臣跪呈之书,放置於汗前御案。巴克什额尔德尼立於汗左前方,宣书咏诵“天任抚育列国英明汗”。宣罢后诸贝勒、大臣起,继之,各处之人皆起。於是,汗离座出衙门,叩天三次。叩毕回位后,八旗诸贝勒、大臣依次爱贺元旦,各向汗行三叩首。是年,始行养蚕,推广植棉於国中。

正月,汗谕呼尔哈部博济里曰:“东海附近,为我征服过之残留国人,若从尔言,可收入尔寨,设有不从,尔可袭取为俘获。”遂遣三十人偕该婿博济里往购貂皮。后於二月,自呼

尔哈部来归之诸大臣,向汗跪乞曰:“我等留住於彼处之诸兄弟,若不从博济里,则将被博济里所杀,我等欲前去携各自之兄弟以归,彼若拒之,则罪有应得,死而无惜也!”汗遂遣四十人前往。

五月,降蜜雨。出赫彻穆路,猎於十八岭,其后入扎喀路时,降零星点雨。雨霁,见柞树叶上有光,如琉璃然,舔之甘若蜜。时汗亲舔之此物好甜,遂令诸贝勒、大臣尝之。

六月,闻沿边之明人皆越境扰害诸申地方。故汗曰:“每岁越境掘银采参、砍伐树木、寻觅松子、蘑菇、木耳,扰害尤甚。欲禁其扰乱事,部立石碑,刑白马盟誓。然负前盟,每岁逾越帝界。我即戮之,亦不为过也!”遂遣达尔汉侍卫,令将於各处所遇越境之五十馀明人杀之。其后,明执往见广宁新都堂之刚古里、方吉纳并从者九人,以铁索系之,并遣人来曰:“我民出边,尔宜解还,何故杀之?”英明汗曰:“昔立碑盟言,见越帝边者不杀,则罪及不杀之人。尔为何不顾前盟而如此强辞?”明人不肯,并曰:“将尔为首之达尔汉侍卫解来此由我杀之,否则,事必酿大。”坚以此言相要挟。英明汗拒之曰:“不可。”明人曰:“此事上已闻知,不容隐也!尔何愁无有罪犯,不妨将其交出,解至我沿边地方,斩首示众,则此事息矣!”英明汗欲图**遣十一人还,即将往叶赫偷盗被执禁於牢中之十人,解至边界杀之,明人还将所拘十一人释还。

黑龙江之萨哈连部与呼尔哈部皆於呼尔哈部博济里处会议曰:“将来我地贸易之三十人及前来领其兄弟之四十人,皆杀之,然后我等叛乱与之为敌!”五月,杀其七十人时,有九人逃出。六月二十八日,闻其杀人之信后,大英明汗愤曰:“遣兵征讨之!”诸贝勒、大臣及众人皆谏曰:“正值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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