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文老档 - 第3部分

作者:【暂缺】 【118,652】字 目 录

削职为民。我特加恩养,授为游击职。当念赡养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李继学,尔原系清河城商人,克辽东後,先来供职有功,授为大都司职。李继学倘有过失,依法赎罪,此职子子孙孙,世袭罔替。”

汗曰:“张兴国,尔原系靉河守堡。我克辽东後,率靉河人,留原地未动有功,升为备御职。当念赡养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杨铭石,尔原系白身,我取辽东後即举为备御职充旗鼓。当念恤养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赵士兴,尔原系生员。我取辽东後著升为备御充旗鼓。当念赡养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殷廷辂,尔原系清河生员。获尔於阵,不死留养。克辽东後,授为备御之职。当念赡养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梁宗玉,尔原系耀州守堡。我取辽东後,率耀州人民降有功,授为备御职。当念赡养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王义伟,尔原系昌永堡守堡。我取辽东後,率昌永堡人降,升为备御职。当念赡养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吴裕,尔原系开原白身。克城後,自辽东来归,升为把总职。克辽东後,升为备御。当益加奋勉,尽忠效力。”

汗曰:“王远觉,尔原系白身。因俘获广宁侦探,举为备御职。当念赡养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佟成年,尔原系抚顺城平民。克辽东後,授尔兄佟化年为镇江千总。镇江民乱时,彼即为毛文龙所杀。以其功升尔为备御。倘失职获罪,依法赎罪。此职子子孙孙世袭罔替。”

汗曰:“郭绍吉,尔原系白身。我取辽东後,即举为备御职充旗鼓,当念赡养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宋世尧,原系中军。我取辽东後,升为备御职。当念养育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马远功,尔原系总兵下旗鼓。我取辽东後,授守备职,仍为旗鼓,当念养育之恩,应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马远龙,尔原系商人。我取辽东後即为我驱使,授备御职充旗鼓。当念养育之恩,应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备御曹杨,原系外郎,因查出旧当有功,授备御职。当念养育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徐文,尔原系守备。海中运粮,遇风舟破登岸,为我擒获,不死留养,授备御职理当念养育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寗殷,尔原系抚顺城百户。阵获留养,授千总职。克辽东後,升为备御。当念养育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刘远清,尔原系都堂下旗鼓。我取广宁後,仍授以旗鼓职。当念养育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殷廷辂,尔就擒於清河,不死留养之。因克本职,授以备御职。当念养育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杨万邦,尔原系掌印官。朕赴辽东时,尔来迎供职有功,授以备御职。当念养育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王玉吉,尔原系管屯。我取辽东後,即擢为备御职。当念朕养育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朱登科,尔原系外郎。因查出旧档有功,擢为备御。当念养育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崔大忠,尔原系通事。我取辽东後,即为我驱使,授以备御职。当念养育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高永富,尔原系昌兴堡守堡。我取辽东後,收昌兴堡人降,升为备御。当念养育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李士新,尔原系经略下旗鼓。我取广宁後,擢为备御职充旗鼓,当念养育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王世平,尔原系指挥。我取辽东後即擢为备御职充旗鼓。当念养育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王佳岩,尔原系中军。我取辽东後,即擢为备御职。当念朕养育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朱守养,尔原系外郎。因查出旧档有功,授以备御职。当念养育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臧国祚,尔原系白身。我取辽东之後,以尔善於造炮,授以备御职。应念养育之恩惠,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汤站守堡陈久洁,镇江民叛时,为汤站人所擒,付至毛文龙杀之,因其有功,授其子陈万寨备御职。倘或有咎,依法赎罪。此职子子孙孙世袭冈替。”

汗曰:“宋文远,尔原系生员。取辽东後,赐千总职。因俘获明船兵,并哨探二人,擢为备御。当念养育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佟正,尔原系商人。擢尔为备御。当念养育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高提明,尔父高寿冠,原系镇江守堡。镇江民叛时,被擒,为付毛文龙杀之。因其有功,赐尔高提明备御职。倘或有咎,依法赎罪。此职子子孙孙世袭冈替。”

汗曰:“于成功,尔原系千总。我取辽东後,即擢为备御。当念养育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王子登,尔原系监督冶铁之卫官。我取辽东後,擢为备御。当念养育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马成龙,尔原系新甸之守堡。我取辽东後,因率新甸堡之人降,擢为备御。当尽忠效力。”

汗曰:“韩田禾,尔原於明国任指挥职。取辽东後,我擢尔任甜水站守堡。因克尽厥职,擢为备御。当念养育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杨万邦,尔原系掌印官。取辽东之後,我擢尔为备御。因勤於厥职,又擢为游击。当念养育之恩,益加尽忠效力。”

汗曰:“王子登,尔原系监督冶铁之卫官。取辽东後。擢为备御。因追获白家寨叛民,拿获毛文龙所遣送书挑唆之人,擢为游击。而後,即往靉河地方运粮,遇库特庭地方人等叛走,蹑踪杀之,并斩毛文龙遣来引诱之千总,擢为参将。王子登倘或有咎,依法赎罪。此职子子孙孙世袭冈替。”

第三函 太宗皇帝天聪三年正月至十二月

第十六册 天聪三年正月至七月

天聪三年己巳正月十二日,自蒙古厄鲁特部来归之贝勒明安之子昂坤达尔汉和绍齐病故。时天聪汗亲往吊唁,以所服之美裘,赐己故之昂坤达尔汉和绍齐服之,临丧恸哭。贝勒明安

劝曰:“丧为汗之人,不可在丧处久留之,请还宫。”不从久留丧处,哭二三次,乃还。

明遣白喇嘛乃官员来吊先汗之丧,并贺新君即位。乃阅其来书,内有吊丧者为谁,议和者为谁等语,是以停止遣使,但令前所获之哨卒殷骑同来人往询,言今欲来行礼,则遣使可也。

天聪三年正月十三日,遣生员郑信、把总任大良致书,因书中用印驳回。其书内称曰:金国汗致书袁大人。初遣方吉纳往来议和。因我征朝鲜,尔责何故征朝鲜,遂罢议和,乃尔兴兵前来。我闻之,发兵往迎。使臣往来,因此断绝。我曾思尔等乃大国之人,聪明贤慧,通晓古今章典矣。我征朝鲜,与尔何干?非欲夺其地而无端征讨也。朝鲜与我两国本无仇隙。於己亥年,遣兵往收我东属各部,朝鲜无故邀击,一也。己未年,朝鲜出兵,扰害我瓦尔喀什路,二也。其後,屡纳我辽东逃人,三也。朝鲜侵我三次,我仅报一次,何谓不可。我且不言,大人思之亦明矣!今我两国,仍践前盟即誓告天地,和睦相处。凡有毁盟,其毁盟者,而天岂不知耶?自古以来,各国相善则敬之,相恶则报之,此皆自然之理,大人之所知也。我愿罢兵,共享太平,何以朝鲜之故,误我两国修好之事。故於去岁正月,遣殷骑赍书还,竟无报书。今闻大人复来,欲遣人问安,祇以

使臣往来既断,未遣我人往。故遣尔处生员郑信、把总任大良致书,切盼大人复言。

二月初五日,汗命备楮钱,焚於昂坤达尔汉和绍齐灵前。焚祭时,汗亲往奠酒二次,於是御座,召贝勒明安、台吉达赖至前,赐酒各一卮,饮毕,贝勒明安率其族众子弟,跪曰:“我等因察哈尔汗不道,前来归汗。既归之後,蒙汗恤养,不幸子夭折,屡蒙体恤,亲来赐奠,乃无与伦此。”言毕叩首,乞汗还宫,乃还。祭奠时,台吉阿巴泰、阿济格、岳托随汗前往。

二月二十八日,遣生员郑信、把总任大良致书云:金国汗致书於大明国执政诸大臣。我之兴兵,非藉相好之际,欲夺他人之地也。乃因辽东之臣,偏助叶赫,来侵我等,迫不得已,

告天征之。若不被迫,我等小国,岂敢征讨大国耶?此皆不言而喻也。天不问国之大小,但论事之是非,故以辽东、广宁地方畀我。若非天与,辽东广宁诸坚固之城,及数万之兵守之即以我少数之兵士,何能克之?大城既得,然小城寡兵,攻而不克,故我思之,天冀我两国罢兵修好,共享太平,在此时耳!我愿和好,共享太平。是以诚心遣使,如何议和,听尔等之言。

闰四月初二日,杜明仲同我所遣郑信、任大良赍书至,书曰:奉帝命统辖边兵之兵部尚书袁,敬复於汗陛下:来书所言议和者,盖不忍两家赤子遭罹锋镝也。汗之美意,天地共鉴之。唯议和有议和之道,非一言能定之者也。自我帝嗣位,贤明果断,严於边务,若非十分详实,则不可奏闻。汗诚以怜恤众生而休兵,当思议和之道,则边官有荣,亦不失汗之美意,我将乐意转奏之。边务之事,当由边臣等议,不涉及朝臣。印信者,诚为证据,倘若非赐封者,则不得使用,中国之法例如此,请汗母以为奇。

二十三日,汗往祭奠抚顺格格,恸哭三次,於焚楮时还宫。

闰四月二十五日,先是,杜明仲致书来,至是,遣我喇嘛复杜明仲书曰:金国汗致书於大明国袁大人。大人复书;言讲和之道,由我思索。我思之,昔和好时,边内竟系汉人,边外境系诸申,虽不杂居,然接壤而居,故越界犯罪,渐有蔓延,致起衅端。我等今若修好,宜令民远离边界。民间父子兄弟,散居各地,仍照前接壤以居,恐奸细逃人盗贼往来,破壤和好之道。若真诚和好,则以大凌河为尔界,三岔河为我界,此两处之间,留为空地,逃人盗贼易察,不致滋生事端,和好之道得以长久,至於印信事,除封谕外,不得监用等语。既如此令尔铸金国汗印与我。至於以修好之礼相馈财帛,尔等计之。勿待我如察哈尔汗,则我不能允。我之所虑者此也。我愿罢兵,共享太平,乃出於至诚。尔等亦直诚言之。我等双方母得头顶皇天而施诡计也。

闰四月二十七日,格格即李永芳额驸之妻亡故,时汗及诸贝勒台吉等,皆往恸哭,出殡前还。

六月二十日 出使喇嘛,久未见还。复遣图鲁什赍书往边界;付哨卒转致,书曰:金国汗致书於大明国袁大人。我思之,干戈之兴,亦出於天,然天亦爱抚众生。总之,干戈何美,而太平何恶。欲罢干戈,而享太平,我先两次遣郑信等往。後见大人遣杜明仲复书,我以为尔诚心修好,故遣白喇嘛往。遣时曾与喇嘛云:“尔若议和日久,先遣一人来报信”等语。约期已过,恐听旁人谗言而误之矣。故致此书。若於七月初五日前,不见我方这人来信,谅必被执也。

二十七日,遣图鲁什所执明哨卒赵登高赍书往。书曰:金国汗致书於大明国袁大人。因喇嘛迟久未归之故,曾遣人致书一次。据逃人来告,尔之议和是假等语。此系逃人之言。由尔处逃来之人,肯言尔之善乎?由此逃去之人等肯言我之善乎?遂未信之。今获奸细卞子兴,讯问之,亦称和好是假,羁留喇嘛不遣等语。我思之,逃来之人故意诬告之事,岂奸细亦行

诳诈耶?若信其言,此等小人,和与不和之大事,何得而知?若不信,则至此时,出使之人何无一信来报?恐其事已实,故遣此人持书往之。我本诚心欲和,是以致书往。人或可欺,天

可欺乎?尔等本无诚意乎?不则听何谗言耶?若不遣还去使,其数人之增减,无碍大局,若失信义,则人将不复信矣!天意亦愿息兵而享太平,去奸伪而行忠信也。倘厌太平而愿兵戈以弃忠信而尚奸伪,则孰是孰非,唯天鉴之。

七月初三日,我所遣白喇嘛、郑生员等至其明未遣使来,赍书两封。书曰:奉帝命巡边调兵之兵部尚书袁复书於汗陛下。汗致书遣喇嘛来,以追述前好。再者,书有仰赖皇天,和好相处一语,唯鬼神知之。我国幅员九州,即失一辽东,何足为惜。况其地原非汗所有。辽东人西来,而其填基均在於彼,我强压其思念先骨之情,可乎?亦不合众意。止有受而不可言,故未奏帝知之。至礼遇往来之人,为尔国尊卑之故。我皇上宽宏明智,从不分尊卑。汗若以名誉为念,治理一切事务,以道义为规矩者,则尔自去察哈尔腥臊也。即使中国亦以礼义相待耳!至封印之语,皆非一言可尽者也。

奉帝命巡边调兵之兵部尚书袁复书於汗陛下。展阅来书,知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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