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纪事本末[标点本] - 卷23

作者: 陈邦瞻3,662】字 目 录

兼少保。

五年十一月,丁谓加司空,冯拯加左仆射,曹利用加右仆射。时谓威权日盛,朝臣多附之,起居注李垂独不往谒。或问其故,垂曰:“谓为宰相,不以公道副天下望,而恃权怙势,视若所为,必游朱崖。吾不欲在其党中。”谓闻而恶之,罢知亳州。

乾兴元年二月庚子,大赦。癸卯,群臣上尊号。甲辰,封丁谓为晋国公,冯拯为魏国公,曹利用为韩国公。

甲辰,帝不豫,增剧,问左右曰:“吾目中何久不见寇准?”群臣畏谓威,莫敢言。

戊午,帝崩,遗诏太子受益柩前即位,更名祯。王曾奉遗诏入殿庐草制,命皇后权处分军国事,辅太子听政。丁谓欲去“权”字,曾曰:“皇帝冲年,太后临朝,斯已国家否运,称权犹足示后。且增减制书有法,表则之地,先欲乱之邪?”谓遂止。太子即位,年十三矣,尊皇后为皇太后,淑妃杨氏为皇太妃。两府议太后临朝仪,曾请如东汉故事,太后与帝五日一御承明殿,太后坐殿右,垂帘听政。谓欲擅权,不欲同列与闻机政,潜结入内押班雷允恭,密请太后降手书云:“帝朔望见群臣,大事则太后召对辅臣决之;非大事,则令允恭传奏禁中画可以下。”曾曰:“两宫异处而柄归宦官,祸端兆矣!”于是允恭恃势专恣,而谓权倾中外,众莫敢抗,独曾正色立朝,时倚为重。

庚申,命丁谓为山陵使。

戊辰,贬寇准为雷州司户参军,李迪为衡州团练副使。先是,先帝临崩,惟言寇准、李迪可托,丁谓怨准,而太后憾迪尝谏立己,遂诬以朋党,贬之,连坐者甚众,曹玮亦谪知莱州。初议窜逐,王曾疑责太重,谓熟视曾曰:“居停主人尚有言乎?恐亦未免耳!”曾遂不复争。学士呈制草,谓改曰:“当丑徒干纪之际,属先帝违豫之初,罹此震惊,遂致沈剧。”且使人迫迪行。或语谓曰:“迪若贬死,公如士论何?”谓曰:“异日诸生记事,不过曰‘天下惜之’而已!”谓必欲令二人死,遣中使赍敕,诣准就赐,以锦囊贮剑揭于马前,示将诛戮状。至道州,众皆惶恐不知所为,准方与郡官宴饮,神色自若,使人谓之曰:“朝廷若赐准死,愿见敕书。”使不得已,乃授敕。准拜于庭,升阶复宴,至暮乃罢。丁谓欲邀蔡齐附己,许以知制诰。齐退而叹曰︰“吾受先帝之知至此,岂宜为权臣所胁!得罪非吾惧也。”遂拒不往。

[六月]〈据《宋史》九《仁宗纪》、薛《鉴》补。〉己酉,命参知政事王曾按视山陵。

(六月)庚申,内侍雷允恭伏诛。丁谓、任中正罢。时允恭为都监,判司天监邢中和言于允恭曰:“今山陵上百步,法宜子孙,类汝州秦王坟,但恐下有石有水耳。”允恭曰:“上无他子,若如秦王坟,何不可?”中和曰:“山陵事重,踏行覆按,动经月日,恐不及七月之期耳。”允恭曰:“第移就上穴,我走马入见太后言之。”允恭素贵横,人不敢违,即改穿上穴,乃入白。太后曰:“此大事,何轻易如此!”允恭曰:“使先帝宜子孙,何为不可?”太后意不然,曰:“出与山陵使议可否。”允恭出,与丁谓言,谓唯唯。允恭入奏:“山陵使亦无异议。”遂命夏守恩领工徒数万穿地,土石相半,继之以水。众议日喧,惧不能成功,中作而罢,奏请待命。丁谓庇允恭,依违不决。内使毛昌达自陵下还,以其事闻。诏问谓,谓始请遣使按视。既而咸请复用旧地,乃诏冯拯、曹利用等就丁谓第议,遣王曾覆视。曾还,请独对,因言:“丁谓包藏祸心,令允恭移皇堂于绝地。”太后大惊,怒甚,欲并诛谓。冯拯进曰:“谓固有罪,然帝新即位,亟诛大臣,骇天下耳目。”后怒少解,遂止诛允恭等。二日,太后召宰相,谕曰:“丁谓为宰相,乃与宦者交通,谓前附允恭奏事,皆言已与卿等定议,故皆可之。且营奉先帝陵寝而擅有迁易,几误大事。”拯等对曰:“自先帝登遐,政事皆谓与允恭同议,称得旨禁中,臣等莫敢辨虚实。赖圣神察其奸,此宗社之福也。”任中正独进曰:“谓被先帝顾托,虽有罪,请如律议功。”曾曰:“丁谓以不忠得罪宗庙,尚可议邪!”乃降授谓太子少保,分司西京,并罢中正,出知郓州。故事,黜宰相皆降制,时欲亟行,止召舍人草词,仍榜朝堂,宣谕天下。初,谓举进士,客许田,胡则厚遇之。及谓贵显,则骤进用。至是,谓罢,则亦出为西京转运使,改命冯拯为山陵使。

七月辛未,以王曾同平章事。

丙子,以钱惟演为枢密使。

辛卯,贬丁谓为崖州司户参军。初,女道士刘德妙尝以巫师出入丁谓家,谓败,逮系德妙。内侍鞫问之,德妙具言:“丁谓尝教之曰:‘汝所为不过巫事,不若托老君以言祸福,足以动人。’于是即谓家设神像,夜醮于园中,雷允恭数至请祷。及真宗崩,引入禁中。又因穿地得龟蛇,令德妙持入内,绐言出其家山洞中,仍教云:‘上即问若所事何知为老君,第云相公非凡人,当知之。’丁谓又作颂,题曰‘混元皇帝赐德妙’。”语涉妖诞,遂贬谓崖州。籍其家,得四方赂遗不可胜纪。谓赴崖州,道出雷州,寇准使人以一蒸羊逆诸境上。谓欲见准,准固辞之。准闻家僮谋欲报雠,乃杜门使纵博,毋得出,俟谓行远,乃已。

谓机敏有智谋,憸狡过人,及居崖州,专事浮屠因果之说。家寓西京,尝为书,自克责,叙国厚恩,戒家人毋辄怨望,遣人(至)[致]〈据《宋史》二八三《丁谓传》、《续纲目》改。〉于洛守刘烨,祈付其家,戒使者,伺烨会众僚时达之。烨得书不敢私,即以上闻。太后与帝见之感恻,遂徙雷州。

十一月丁卯,钱惟演罢。初,惟演见丁谓当国,权势熏灼,因附之,与为婚姻。寇准之斥,惟演有力焉。及序枢密题名,独削去准姓氏,曰:“逆准不书”。御史中丞蔡齐言于帝曰:“寇准忠义闻天下,社稷之臣也,岂可为奸党所诬哉!”帝遽令磨去之。谓得罪,惟演虑将及己,因挤谓以自解。冯拯以是恶其为人,因言:“惟演以妹妻刘美,乃太后姻家,不可与机政以废祖宗之法,请罢之。”乃以保大节度使知河阳府。逾年,入朝,意图执政,御史鞠咏上疏论之。太后遣内侍持奏示惟演,惟演犹顾望不行。咏语右司谏刘随曰:“若相惟演,当取白麻廷毁之。”惟演始亟去。惟演出于勋贵,文辞清丽,名与杨亿、刘筠相上下,于书无所不读,尤喜奖励后进。尝曰:“吾平生不足者,惟不得于黄纸上押字耳。”故切切求入中书,为时议所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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