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而是要谦逊、乐观、贞节、不屈不挠、严谨、清白,具有无可指责的操行和完美的礼仪。“妇言”不是要求妇女有雄辩的口才或伶牙俐齿,而是说话时字斟句酌,不使用粗鄙、激烈的语言,知道什么时候开口,什么时候住嘴。“妇容”不要求容颜的美丽或漂亮,而是指个人的外表清洁、穿衣打扮无可指责。最后,“妇工”不需要有什么特殊的技巧和能力,只要求她们勤勉地专注于纺织不把时间浪费于嬉笑之中,并且在厨房里准备干净卫生的食物,尤其是在家里来了客人时。这些就是对妇女操行的四条基本要求,记载于汉朝伟大的史学家班固之妹曹大家所写的《女诫》中。
那么,什么又是中国女性理想中“三从”的含义呢?它们真正的意思是三种自我牺牲或“为三种人而生活”。这就是说,当一个女人未婚时,她要为她的父亲而生活(在家从父);婚后,她要为她的丈夫而生活(出嫁从夫);而作为一个寡妇,她要为她的孩子们而生活(夫死从子)。事实上,在中国,一个女子的主要目标,不是为她自己而生活,或者为社会而生活;不是去当改革家或者妇女天足协会的会长;更不是像一个圣徒那样生活,或者是做那些对世界有益的事。在中国,一个女子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做好女儿、好妻子和好母亲。
我的一个外国女性朋友有一次写信问我,我们中国人是否真的像伊斯兰教徒一样,相信妇女没有灵魂。我回信告诉她说,我们中国人并非秉持妇女没有灵魂的观点,而是我们认为,一个妇女,一个真正的中国妇女是没有自我的。现在,谈起中国妇女的这种“没有自我”,让我不禁要在一个非常艰难的题目上说上几句。这不仅是一个艰难的话题,而且,我担心,对于那些受过现代欧洲教育的人们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理解的话题,即中国的纳妾。这个纳妾的话题,我担心它不仅是一个艰难的题目,而且是一个如果公开讨论会很危险的题目。但是,就像这首英国诗歌所说:
这样,傻瓜们冲进了天使都害怕踏入的地方。
在此,我会尽最大努力去解释,为什么在中国纳妾不像人们通常想象的那样是一个不道德的风俗。
关于这个纳妾题目,我想说的第一件事,正是中国妇女的那种无私,使纳妾这件事在中国不仅可能,而且并非不道德。不过,在做更进一步的论述之前,让我在此告诉你们,在中国,纳妾并不意味着娶许多妻子。中国的法律只允许一个男人有一个妻子,但他愿意纳多少侍女或妾就可以纳多少。在日本,一个侍女或妾被称作手的架子和眼睛的架子;这就是说,在你疲倦的时候,你的手和眼睛有可以休息的地方。那么,在中国,我说过,女性的理想不是让一个男人终其一生去抚爱和崇拜她。中国女性的理想是,作为一个妻子,要绝对地、无私地为丈夫而生活。因此,当丈夫病了或因过度操劳而身心疲惫,需要一个侍女,一个手架和眼睛架,使他能够康复,使他去适应生活和工作时,中国的妻子便以无私的胸怀给予他,就好像在欧美,当丈夫病了或有需要的时候,一个好妻子递给他一把扶手椅子或一杯山羊奶一样。事实上,在中国,正是妻子的那种无私、她的责任感、那种自我牺牲的责任,允许中国的男人们拥有侍女或妾。
但是,人们会对我说:“为什么只要求妇女无私和牺牲呢?男人们怎样?”对此,我的回答是,一个男人,那个辛苦工作支撑家庭的丈夫,尤其是,他如果是一个士大夫,他就必须不仅对他的家庭尽责,还必须对他的国王和国家尽责,而且,在此过程中,他有时甚至要献出生命。他不是也在作牺牲吗?康熙皇帝临终前在病榻上发布遗诏,他说到:“我直到此时才知道,在中国做一个皇帝,是一个多么大的牺牲啊。”可是,让我在此顺便说一下,濮兰德和白克豪斯先生在他们最近的书中,将这个康熙皇帝描绘成一个高大、无用、令人讨厌的杨百翰
然而人们可能又会问我:“那么爱呢?一个真正爱着他的妻子的男人,能忍心去爱家中在她身旁的其他女人吗?”对此,我的回答是:是的——为什么不能呢?因为一个丈夫真正爱他的妻子,并不意味着他应该终其一生拜倒在她的脚下并爱抚她。一个男人是否真正地爱他的妻子,取决于他是否渴望并试图让每一件事都合情合理,不仅仅保护她,而且不伤害她,不伤害她的感情。那么,要带一个陌生女人到家,必然会伤害妻子,伤害她的感情。但是在这里,我认为,正是这种我所谓的“忘我教”保护妻子免于受到伤害,正是中国妇女这种绝对的无私,使她有可能在看到她的丈夫带别的女人进家门的时候,不感到伤害。换句话说,在中国,正是妻子的那种无私,使她能允许丈夫纳妾,而不伤害到自己。在此,让我指出一点,因为在中国,一个君子,一个真正的君子,没有经过妻子的同意是决不会纳妾的,而一个真正的贤妇或淑女,只要她的丈夫有纳妾的正当理由,是决不会拒绝的。我知道许多事例,因为没有孩子,已过中年的丈夫想纳妾,但是因为妻子拒不同意而作罢。我甚至还知道这样一个事例:有个丈夫,他的妻子有病,身体很差,因为他不想从他的妻子那里要求这种无私的牺牲,所以当他的妻子催促他纳妾时,他拒绝了,而他的妻子没让他知道,未经他允许,不仅为他买了一个妾,并且实际上强迫他纳妾进家。事实上,在中国,保护妻子,使其免遭妾的辱骂,便是丈夫对妻子的爱。所以,与其说在中国丈夫因纳妾而无法真正地爱他的妻子,不如说正是因为在中国丈夫如此真心地爱他的妻子,他才有纳妾的特权和自由,而不必担心滥用这种特权和自由。尽管这种自由、这种特权,当国家中的男人的荣誉感很消沉时,就像目前在这个无政府主义的中国,常常被滥用,但我依然认为,在中国,在丈夫被允许纳妾的家庭,对妻子的保护是她丈夫对她的爱,是她丈夫的爱,而且,我必须在此补充一下,是他的智慧,真正中国君子的完美修养。我想知道在一千个普通的欧洲人和美国人中,是否有一个人能在同一个家里拥有超过一个的女人,而不把家变成战场或地狱的。简而言之,正是这种智慧,真正的中国君子的完美修养,使丈夫在得到和拥有一个侍女,一个手架、一个眼睛架,和妻子同处一个屋檐下时,他的妻子有可能不感到受伤害。而概括起来,正是那种“忘我教”,即贤妇或淑女的绝对无私和丈夫对他妻子的爱以及他的智慧——一位真正的中国君子完美的修养,就像我说过的,使纳妾在中国不仅可能,而且并非不道德。孔子说:“君子之道,始于丈夫和妻子之间的关系。”
现在,有些人可能仍然怀疑在中国丈夫们是否能够以他们的真爱,深深地爱着他们的妻子,为了使他们信服,我能从中国的历史和文学作品中提出充分的证据。为此,我非常想在这里引用和翻译一首唐代诗人元稹为悼念亡妻而作的挽歌,但可惜的是,这首诗太长了,不适合引用在这篇已经显得太长的文章里。那些熟悉中国人的人,不管用何种方法,他们若希望了解那种爱情有多深——那种爱情是真正的爱,而不是性的激情,虽然后者在现在的时代中常常被误解为爱——在中国,一个丈夫对他妻子的爱有多么深,他应该去读一读这首在任何一本普通的唐诗集中都能找到的挽歌,挽歌的标题是《遣悲怀》。但是因为我不能为了说明我的意图而引用这首挽歌,我会在此用一个现代诗人写的一首四行短诗来替代它,他曾经做过已故总督张之洞的幕僚。他携妻子同行,作为总督的随员到达武昌,在那里呆了许多年以后,他的妻子去世了。随后,他也不得不立即离开武昌。在离开武昌时,他写下了那首诗。诗的原文是:
此恨人人有,
百年能有几。
痛哉长江水,
同渡不同归。
这首诗用英语来说,意思差不多是这样的:
This grief is common to everyone,
One hundred years how many can attain?
But‘tis heart breaking,o waters of the Yangtze,
Together we came,but together we return not.
诗中的感情是如此深挚,即使同丁尼生的诗相比,如果不是更加出色,至少也毫不逊色;而且所用字数更少,语言更简洁。丁尼生的诗是这样的:
撞啊,撞啊,撞啊,
撞在冰冷灰色的岩石上,哦,大海!
……
哦,虽然你手的抚摸已消失不见,
然而,你的声音却依然在耳边回荡!
但是现在,在中国,妻子对她丈夫的爱又是怎样的呢?我认为不需要任何证据来证明这一点。确实,在中国,按规矩,新娘和新郎直到结婚那一天才能互相见面,然而,新娘和新郎之间仍然有爱,从唐代的一首四行诗中我们就可以看到这一点:
洞房昨夜停红烛,
待晓堂前拜舅姑。
妆罢低声问夫婿,
画眉深浅入时无。
上面这首诗的英文意思差不多是这样的:
In the bridal chamber last night stood red candles;
Waiting for the morning to salute the father and mother in the hall,
Toilet finished,in a low voice she asks her sweetheart husband,
“Are the shades in my painted eyebrows quite à la mode?”
不过,在这里,为了理解上述这些,我必须告诉你们,在中国,婚姻是有讲究的。在中国,在每一桩合法的婚姻中必须具备“六礼”。首先,问名,即正式提婚;其次,纳彩,接受丝织的礼物,即订立婚约;第三,定期,定下结婚日子;第四,迎亲,即迎娶新娘;第五,奠雁,在大雁之前奠酒祭神,即盟誓婚姻,据说,这是因为大雁被公认是所有配偶之爱中最忠贞的动物;第六,庙见,在祭祀的庙殿里举行宣告仪式。这六礼中的最后两项最为重要,因此,我会在此更详细地描述一下它们。
第四礼,迎娶新娘,现在,除了在我的家乡福建省还保持着这种古老的风俗之外,别的地区通常都省却了,因为它使新娘的家庭必须承担很多费用,也造成了太多的麻烦。现在,新娘是被送到新郎家去的,而不是被迎娶的。当新娘到达那里,新郎在门口迎接,亲自打开新娘花轿的门,领着她到家里的堂屋中。在那儿,新娘和新郎拜天地,也就是说,他们面朝堂屋的大门跪下,在苍天面前,一张桌子上摆着两根点燃的红烛,然后丈夫把祭神的酒倒在地上,倒在新娘随身携带的一对大雁面前(如果没有雁,也可以用普通的鹅来代替)。这个仪式就被称为奠雁,在雁的面前奠酒祭神;在男女之间盟誓婚姻——他发誓对她忠诚,而她也发誓对他忠诚,就像他们面前看到的这对大雁一样忠实。从这一刻起,可以说,他们就顺理成章地变成了自然亲密的夫妻了,此时他们仅仅受约束于道德律,即君子之法,他们彼此已经互许了荣誉的承诺,但还没有受到公民法律的约束。因此,这个仪式可以被称作道德的或宗教的婚姻。
此后就是所谓的新娘和新郎之间的交拜仪式了。站在堂屋右边的新娘,首先在新郎面前跪下,同时新郎也向她跪下。然后他们交换位置。新郎现在站到新娘站过的地方,向她跪下,她也像他一样回礼。那么这种交拜的仪式,我希望在此指出,毫无疑问地证明了男人和女人之间、在丈夫和妻子之间,是完全平等的。
就像我前面说的,那种盟誓婚姻的仪式可以被称为道德的或宗教的婚姻,以区别于三天之后的所谓的公民的婚姻。在道德的或宗教的婚姻中,男人和女人在道德律的面前,在神的面前,结成夫妻。这种契约到目前为止只存在于这个男人和这个女人之间。在中国,在社会和公民的一切生活中,家庭取代了国家的位置——国家只充当了一个上诉的法庭的角色——而在这里,在这种我称为道德的或者宗教的婚姻中,家庭还没有对男女之间的婚姻或契约进行认定。实际上,从婚礼第一天开始,一直到第三天公民的婚姻进行的这段时间,新娘不仅不被介绍,而且不允许和新郎的家人见面。
这样,在中国,新娘和新郎过了两天两夜,可以说不是作为合法的夫妻,而是作为相爱的夫妻生活的。在第三天——随后,中国婚姻中最后一个仪式到来了——庙见,在祭祀的庙殿里宣告的仪式或者说公民的婚姻。我认为,在第三天举行这个典礼是因为这合乎《礼经》中三日庙见的礼仪。不过现在为了节省费用和减少麻烦,通常都在第二天举行。这个仪式——在祭祀的庙殿里宣告的仪式,如果家族的祖庙在附近,当然在祖庙进行。但是对于那些在城镇和城市里生活、附近没有祖庙的人们,这个仪式就在小型的祠堂里进行。在中国,每一个有名望的家族,甚至是最贫穷的人家都有这样的祖庙或祠堂。这种带有一个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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