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丁丑、七七)
夏四月,徙羌降者于河东。
封汝南王舅阴堂为西陵侯。楚王英子五人为列侯,勿置相臣吏人。
戊子,有司依旧典奏封诸舅〔一〕,太后诏曰: “有旧典,舅氏一人封也。吾非谦而不为,诚昧所可耳。今水旱连年,民流满道,至有饿馁者,而欲施封爵,上行之为失政,臣受之为丧躯,不可明矣。先帝尝言: ‘诸王财令半楚、淮阳〔二〕,吾子不当与光武帝子等。’〔三〕今何以马氏比阴氏乎?且阴卫尉天下称之,省中御者出,不及履而至门,此蘧伯玉之敬也〔四〕。 又有好贤下士吐握之名〔五〕。〔新〕(亲)阳侯虽刚强〔六〕,微失理,然有方略,据地谈论,一朝无双。原鹿贞侯勇猛诚信〔七〕,此三人者天下选臣,岂可及 哉,马氏不及阴氏远矣!吾不才,夙夜累息,常恐亏先后之法,有毛发之罪,吾不释也,言之不舍昼夜,而亲属犯之不止,治丧起坟,又不时觉,是吾言之不立,耳 目之塞也。
〔一〕 初学记卷二四引袁纪,“奏封”作“请封”。太平御览卷一八二引袁纪,同今本。
〔二〕 范书皇后纪“财”作“裁” ,二字古通用。
〔三〕 明帝永平十五年夏四月封诸皇子诏文。
〔四〕 史记仲尼弟子传索隐引大戴礼曰:“外宽而内直,自娱于隐括之中,直己而不直人,汲汲于仁,以善存亡,蘧伯玉之行也。”蘧伯玉,卫大夫也。
〔五〕 详见卷四“公孙不吐哺走迎国士”注。
〔六〕 据袁纪卷七及范书改。新阳侯,阴就也。
〔七〕 原鹿贞侯,即阴识。
吾万乘主〔一〕,身服大练,食不求甘,左右旁人无香熏之饰,衣但布帛。如是者,欲以身率服众也。以为外亲见之,当伤心自刻,但发笑言‘太后素好俭’ 。前过濯龙门上,见外家车如流水马如龙。吾亦不谴怒之,但绝其岁用,冀以默媿其心〔二〕,而犹驽怠无忧国忘家者
〔三〕 。知臣莫若君,况亲属乎?”
〔一〕 范书皇后纪作“吾为天下母 ”。
〔二〕 初学记卷二四引袁纪作“冀知默止”。
〔三〕 范书皇后纪“驽怠”作“懈怠”。驽怠不辞,或系“驽骀”之误。
上固请封之,太后诏曰:“吾反覆念之,欲令两善,岂徒欲获谦虚之名,而令帝受不外施之嫌哉!窦太后欲封皇父〔一〕,曲周侯言‘高祖要无军功非刘 氏不封’〔二〕。今马氏无功于汉,不得与阴、郭中兴之后等也。今辇毂下民食不造,岁汤火之忧也,奈何以此时封爵舅氏,令吾无面目于园陵,而令帝不知稼穑之 艰难,不可明矣。吾惧富贵重叠,若再实木,根必伤也〔三〕。且人所以欲封侯者,欲以禄养亲,奉祭祀,身温饱也。祭祀则受大官之赐,其身则御府之余,〔四〕 尚未足邪,而必当一县封乎?吾计之孰矣,勿有疑。
〔一〕 范书皇后纪“皇父”作“王皇后之兄”。按汉书周亚夫传正作“窦皇后曰:‘皇后兄王信可侯也。’”袁纪误。
〔二〕 范书皇后纪“曲周侯”作“ 丞相条侯”。按曲周侯乃郦商也,吕氏败后即薨,不得预此议。其子郦寄嗣,史记、汉书亦不载此事。而史记绛侯周勃世家曰:“丞相议之,亚夫曰:‘高皇帝约“ 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 。今信虽皇后兄,无功,侯之,非约也。’景帝默然而止。”则袁纪误也。
〔三〕 李贤曰:“文子曰:‘再实之木,根必伤;掘藏之家,后必殃也。’”
〔四〕 胡三省曰:“自西都以来,皇后家祀其父母,太官供具。御府令,掌中衣服及补澣之属;饮食则太官主之。此言衣食皆资于御府,概言之也。”
至孝之行,安亲为上〔一〕。今遭变异,谷价数倍,忧惶昼夜,坐起不安,而欲违慈母之拳拳!吾素刚急,有胸中气,不可不慎。子之未冠,由于父母; 已冠成人,则子之志。念帝,人君也,吾以未逾三年之故,自吾家族,故得专之。穣岁之后,行子之志,吾但当含饴弄孙〔二〕,不能复知政。”于是止,不封。
〔一〕 胡三省曰:“扬子曰:孝莫大于宁亲,宁亲莫大于四表之欢心。”
〔二〕 释名曰:“饧,洋也,煮米消烂,洋洋然也。饴,小弱于饧,形怡怡也。”方言曰:“饧谓之□。凡饴谓之饧,自关而东,陈、楚、宋、卫之通语也。”因以芽米煎熬,味甜而易消化,多为老幼之食也。
初,明帝寝疾,马防为黄门郎,参侍医药,及太后为明帝起居注,削去防名。上即位,太后诏三辅:诸马婚亲有嘱讬郡县干乱吏治者,以法闻。防等治母 丧,起坟逾制度〔一〕,太后以为言,即时削减。自后诸王公主家莫敢犯者,率相效以素,被服如一,上下相承,不严而化。太后置织室于濯龙中,内以自娱,外以 先女功。衣大练〔二〕,御者秃□不缘〔三〕。诸主家朝请,望见后袍极粗疏,反以为侍婢之数,就视乃非,人知者莫不叹息。
〔一〕 胡三省曰:“汉列侯坟高四丈,关内侯以下至庶人有差。”
〔二〕 李贤曰:“大练,大帛也。杜预注左传曰:‘大帛,厚缯也。’太后兄廖上书曰‘ 今陛下躬服厚缯’是也。”
〔三〕 □,即裙。释名曰:“裙,下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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