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纪 - 第2部分

作者: 袁宏74,355】字 目 录

晖刚于为吏,见忌于上,故所在数被劾。去临淮,屏居野泽,布衣蔬食,不与邑里通,乡党讥其介〔二〕。南阳人大 饥,晖尽其家货,分宗族故旧,不问余焉。初,同县张堪素有名,见晖甚重之,接以友道。晖以其先达,未敢当也。后俱为二千石,绝不复通。及南阳饥,而堪已 卒,晖闻其妻子贫穷,乃自往候视,赡赈之。其子颉怪而问之,晖曰:“吾以信心也。”〔三〕其信义慎终皆此类也。

〔一〕 王先谦集解引苏舆曰:“谓以私人之义,犯国家之法。如郅恽为友人董子张报父仇杀人,诣县自首,令趣出狱。陈公思以叔父仇,格杀王子佑,汝南 太守胡广特为原遣,并其事也。张敏传载,建初中有侮辱人父,而其子杀之,肃宗贳其死刑,遂定轻侮法。敏驳议不可,盖吏生之,为权宜,律赦之,则长奸耳。”

〔二〕 李贤曰:“介,特也,言不与众同。”

〔三〕 御览卷四七六引东观记曰: “堪至把晖臂曰:‘欲妻子讬朱生。’晖举手不敢答。 ”李贤曰:“以堪先讬妻子,心已许之,故言信于心也。”

冬十月,行幸江陵。

十二月,除诸禁固不得仕者,令得仕。

二年(乙酉、八五)

春正月,初令妇人怀胎者,当以二月赐谷三斛,复夫勿算一岁。

二月,凤皇集于肥,行幸太山。

丙子,大赦天下。复博、奉高、嬴三县,无出租赋。

三月,行幸鲁,祠东海恭王。庚寅,祠孔子及七十二弟子。

壬辰,行幸东平(王),幸〔王〕苍宫〔一〕,谓诸子曰:“思其人,至其乡;其处存,其人亡。”因泣下沾襟。上幸苍陵,为备虎贲、鸾辂、龙旗,以 章显之,赐御剑于陵前。初,苍所将骠骑时吏丁周栩〔二〕,以苍敬贤下士,不忍去,为王家大夫数十年,事祖及孙〔三〕。引见,嗟叹之,择为议郎。

〔一〕 据黄本改。

〔二〕 范书东平王苍传作“丁牧、周栩”,袁纪恐脱“牧”字。

〔三〕 胡三省曰:“献王及子怀王忠及今王敬。”

遂幸魏郡、河内,登太行。

五月丙戌〔一〕,诏曰:“凤皇、黄龙、鸾鸟比集七郡,神雀、甘露降自京都。祖宗旧事,或班恩施。其赐百官钱各有差;天下吏爵,人三级;高年、鳏寡孤独帛,人一匹。令天下大酺五日;凤皇、黄龙所集亭皆无出今年租赋;见者及太守、令、长、丞、尉帛各有差。”

〔一〕 范书章帝纪作“五月戊申” 。

冬十一月壬辰,诏曰:“余末小子,讬于君位,曷以恢崇〔祖宗〕〔一〕,仁济天下?三代推益,优劣殊轨,况于顽陋,无以易民视听,虽欲从之,末由 也已。”博士曹褒睹兹诏也,知上有制作意,乃上疏曰:“ 昔圣人受命而王,莫不制礼作乐,以着功德。功成作乐,治定制礼,所以协和天人,示人轨则也,故御应见瑞乃作。今皇天降礼,嘉瑞并臻,制作之符,甚于言语, 宜定诸议,以成汉礼。”章下太常,巢堪以为不可许。

〔一〕 据陈璞校记补。

是岁班超发诸国兵步骑二万击莎车,莎车求救于龟兹,王遣左将军发温宿、姑墨、尉头兵合五万人助之。超召部曲及于阗、疏勒王议曰:“兵少不敌,计 莫若各散去,于阗从此西,吾亦从此东〔一〕,夜半闻鼓声便发。”众以为然,乃阴缓所得莎车生口。龟兹闻之喜,使左将军将万骑于西界,欲遮于阗王。人定后, 超乃召诸司马勒兵厉众,鸡鸣驰赴莎车营,奄覆之。莎车惊怖,斩首五千余级,大获其马畜财物,分兵收其谷,莎车遂降。自是威震天下,西域恐。

〔一〕 范书班超传作“于置从是而东,长史亦于此西归”。与袁纪所述恰相反。按班超据疏勒,在莎车之西,而于阗在莎车之东,则范书是。

三年(丙戌、八六)

三月丙寅〔一〕,太尉郑弘薨。丁卯,大司〔农〕(马)〔宋〕(宗)由为太尉〔二〕。

〔一〕 三月甲戌朔,无丙寅。范书作“四月”,是。

〔二〕 宋由系宋嵩之子,宋弘之侄。袁纪本卷章和元年史文即作“

太尉宋由”。又大司马明系大司农之误,今均正之。

郑弘字巨君,会稽山阴人也。曾祖自齐徙山阴。事博士焦贶〔一〕。门徒数百人,当举明经,其妻劝贶曰:“郑生有卿相才,应此举〔者〕也。”〔二〕 从之。楚王英之谋反,诬天下知名者,贶为河东太守,及楚事〔征〕(遇),疫病道死〔三〕,妻子闭诏狱,考掠连年。诸〔生〕故人〔四〕,皆易姓名以避祸,弘 独髡首负锧讼贶罪。明帝感悟,乃原免家属。弘送贶丧及妻子于陈留,毕葬旋乡里,为乡啬夫〔五〕。

〔一〕 惠栋曰:“袁宏纪云:弘事博士陈留焦贶。”周寿昌曰:“

传云同郡河东太守焦贶,则贶应为会稽人,袁作陈留人有异。至纪作博士,此作太守,则袁纪述其始,传述其后也。”按所谓贶陈留人,乃据送丧至陈留而言。

〔二〕 据御览卷四七九引袁纪补。

〔三〕 亦据御览卷四七九引袁纪补 “征”字,又“疫”,御览引作“疾”。

〔四〕 据御览卷四七九引袁纪补。

〔五〕 范书本传注引谢承书作“灵文乡啬夫”。惠栋引虞预会稽典录曰:“弘为灵文乡啬夫。民有弟用兄钱者,未还之,嫂诈讼之弘,弘卖中单,为叔还钱。兄闻之,惭愧,遣其婢索钱还弘,弘不受。”

太守第五伦行部见弘〔一〕,问民得失,弘对甚明,伦甚奇之,擢为督邮。举孝廉,稍迁尚书仆射。上问弘:“欲三河、三辅选尚书、御史、孝廉、茂 才,余郡不得选。”弘对曰:“虞舜出于姚墟,夏禹生于石纽,二圣岂复出于三辅乎?陛下但当明敕有司,使得人尔。”上善其言。是时乌孙王遣子入侍,上问弘: “当答其使不?”弘对曰:“乌孙前为大单于所攻,陛下使小单于往救之,尚未赏;今如答之,小单于不当怨乎?” 上以弘议问侍中窦宪,对曰:“礼曰‘礼有往来’〔二〕,易曰‘无往不复’〔三〕,天地际也。弘章句诸生,不达国体。”上遂答乌孙使。小单于忿〔恚〕(悉) 〔四〕,攻金城郡,杀太守任昌。上谓弘曰:“朕前不从君议,果如此。”弘对曰:“窦宪奸臣也,有少正卯之行,未被两观之诛〔五〕,陛下前何用其议!”

〔一〕 李贤曰:“太守常以春行所主县,劝人农桑,振救乏绝,见续汉志。”故范书郑弘传作“行春”,御览卷一九引续汉书作“春行”。

〔二〕 礼记曲礼上曰:“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袁纪“有” 恐系“尚”之误。

〔三〕 易解卦曰:“无所往,其来复。”

〔四〕 恚悉形近而讹,故正之。通鉴考异曰:“肃宗时无小单于寇金城事。”故通鉴不取袁纪。

〔五〕 孔子家语曰:“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而诛乱政大夫少正卯,戮之于两观之下。子贡曰:‘少正卯,鲁之闻人也。今夫子为政而始诛之,或者为失乎? ’孔子曰:‘天下有大恶者五,而窃盗不与焉。一曰心逆而险,二曰行僻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免君子之诛, 而少正卯皆兼有之,居处足以撮徒成党,谈说足以褒饰荧众,强御足以反是独立,此乃小人之奸雄,不可不除。’”五恶之言原见于荀子宥坐篇,稍有出入。又杨伯 峻左传注曰:“两观在雉门之两旁,积土为台,台上为重屋曰楼(非今居人之楼),可以观望,故曰观。”按袁纪此对及下临终所上之书,均不见范书。

迁大司农、太尉。数陈窦宪势太盛,放权海内,言苦切,为宪不容。奏弘漏泄奏事,坐诘让,收印绶〔一〕。弘乞骸未许,病笃,上书曰:“臣东野顽 闇,本无尺寸之功,横蒙大恩,仍登上司,中夜怵惕,惧有折足之戒〔二〕。自揆愚薄,无益国家之事,虽有杀身,焉可谢责。是以不敢雷同,指陈窦宪奸,不惯漏 露,言出患入。窦宪之奸恶,贯天达地,毒流八荒,虐闻四极。海内疑惑,贤愚疾恶,‘宪何术以迷主上’〔三〕?流言噂□〔四〕,深可叹息。昔田氏篡齐,六卿 分晋,汉事不远,炳然可见。陛下处天子之尊,自谓保万世之祚,无复累卵之危〔五〕,信谗佞之臣,不计存亡之机。臣虽弱疾,命在移晷,身没之日,死不忘忠。 愿陛下为尧舜之君,诛四凶之罪,以素厌人鬼愤结之望。”章省,上遣太医占弘疾。临薨,悉皆还赐物,敕妻子葛巾布衣,殡以素棺。

〔一〕 北堂书钞卷五一引东观记曰:“太尉张酺、郑弘、徐防、赵熹、虞延并以日蚀免。 ”

〔二〕 易曰:“鼎折足,覆公餗。 ”疏曰:“知小而谋大,力薄而任重,如此必受其至辱,灾及其身也。”

〔三〕 疑此句上脱“谓”字。

〔四〕 诗小雅十月之交曰:“噂沓背憎。”笺云:“噂噂沓沓,相对谈语。”

〔五〕 史记范睢传曰:“秦王之国,危于累卵。”正义引说苑曰:“晋灵公造九层之台,费用千金,谓左右曰:‘敢有谏者斩。’荀息闻之,上书求见。灵 公张弩持矢见之。曰:‘臣不敢谏也。臣能累十二博棋,加九鸡子其上。’公曰:‘子为寡人作之。’荀息正颜色,定志意,以棋子置下,加九鸡子其上,左右惧慑 息,灵公气息不续。公曰:‘危哉!危哉! ’荀息曰:‘此殆不危也,复有危于此者。’公曰:‘ 愿见之。’荀息曰:‘九层之台,三年不成,男不耕,女不织,国用空虚,邻国谋议将兴,社稷亡灭,君欲何望?’灵公曰:‘

寡人之过也乃至于此!’即坏九层台也。”

初,弘为第五伦举吏,其后并为三公,当世以为荣。

是时岁比不登,而诸王皆留京师,赏赐过厚。太尉掾何敞说太尉宋由曰:“礼,一谷不登,则损服彻膳;五谷不登,则废祭祀,乘马就牧,天下有饥寒 者,若己使然〔一〕。今比年伤于水旱,民不收,缘边方外域,〔捐〕(损)妻子〔二〕,流离道路,中州内郡,公私屈竭,此宜损彻节用之时。国恩覆载,赏赐过 度,但闻腊赐,王、主已下,倾竭帑藏。夫明君行赐以制,忠臣受赏尽度。明公位尊任重,责深负大,上当匡正纲纪,下当安利元元,岂容无违而已哉!宜先正己率 下,奉还所赐,因陈得失,条奏王侯就国。”〔三〕

〔一〕 礼记曲礼下曰:“岁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马不食谷,驰道不除,祭事不县,大夫不食粱,士饮酒不乐。”

〔二〕 捐损形近而讹。

〔三〕 通鉴考异曰:“敞传,此事在肃宗崩后,云‘窦氏专政,外戚奢侈,赏赐过制,敞奏记云云’。袁纪在元和三年。按敞记云:‘

明公视事,出入再期’,又言腊赐,知在此时。”其所谓“此时”,指章和二年。沈钦韩以通鉴为是。

孔僖〔与崔篆〕孙骃同习春秋〔一〕,语吴王夫差时事,僖废书而叹曰:“若是,所谓画龙不成,反为狗者。”〔二〕骃曰:“昔者孝武皇帝始为天子, 方年十八,崇信圣道,师则先王,五、六年间,号胜文、景。及后放恣,忘其前善。”僖曰:“书传若此者多矣。 ”邻房生梁郁遥和之曰:“如武帝亦为画龙不成复是狗邪?”僖、骃默然不答。郁怒恨之,阴上书告骃、僖诽谤先帝,讥刺世事。下有司,骃诣吏受诘,僖上书曰: “凡言诽谤者,谓无事而虚加诬罔也。至如孝武之政,善恶显在汉史,明如日月,是为直说实事,非虚谤也。夫帝王为善,则天下之善咸归焉;其不善,则天下之患 亦萃焉,斯皆有以致之,不可以责人也。陛下即位已来,政教未过,德泽有加,天下所共见也,臣等独何讥刺哉?假使所言是也,则朝廷所宜改;所言非也,亦王者 所宜含容。陛下不推其原,苟肆私忿,臣等即死,顾天下必回视易听,以此窥陛下心矣。”上始无罪骃等意,及得僖奏,下制勿问。

〔一〕 据范书儒林传补。按下文曰 “骃子瑗,瑗子寔”,明姓崔非孙氏也。

〔二〕 王先谦曰:“刘攽曰:正文画龙不成。案古语皆云画虎不成,此误。惠栋曰:王懋云章怀避唐讳,非误也。唐避虎字,讳改作龙。前书人表,虎臣改 作龙臣,皆正文也。范书马援传仍作画虎不成反类狗也。”按袁纪卷八马援与兄子书亦作“画虎不成”,与范书同。恐唐钞本东观记改讳未尽,诸书复因之也。

僖以才学为郎,校书东观,上言图谶非圣人书。骃子瑗,瑗子寔,皆以才文显〔一〕。

〔一〕 御览卷四七四引袁纪曰:“ 崔骃诣窦宪,始及门,宪倒屣迎之,曰:‘吾受诏交公,公何得薄哉?’”又卷九四九引袁纪曰:“

崔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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