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纪 - 第2部分

作者: 袁宏74,355】字 目 录

城内见害。干国之纪,擅杀列侯,罪恶(之)次于大逆〔三〕。奉宪大吏,莫 敢追捕,明公处宰相之位,亦复不恤,四方闻之,谓京师何?昔陈平之言宰相曰:‘外镇四夷,内抚诸夏,使卿大夫各得其宜。’〔四〕今列侯私刃,不可谓抚;京 尹废职,不可谓宜。纲纪亏坏,责系不小。”遂驱而去。司徒、司空闻之,亦遽〔遣〕(追)掾吏〔五〕。诏书疑畅弟阳,遣御史之齐考劾。尚书令韩〔棱〕(陵) 以为奸在京师〔六〕,不宜舍近问远。诏书遣棱,棱固执不从。后事发觉,宪惧诛,自请击匈奴,功以赎死。

〔一〕 王先谦曰:“刘攽曰:案‘ ●’者,不成人之名。今王石立二十四年,不可以‘殇 ’谥,盖是‘炀’字。”又曰:“彼既有子,不得谥‘ 殇’明矣。”惠栋曰:“何敞传作炀王。”又范书窦宪传“

郁乡侯”作“都乡侯”。皆据以改。

〔二〕 书伊训曰:“百官总己以听冢宰。”传曰:“伊尹制百官,以三公摄冢宰。”典当本于此,非春秋也。

〔三〕 据陈璞校记删。

〔四〕 见史记陈丞相世家。其文曰:“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焉。”古人引书多以己意删改,敞亦然。

〔五〕 遣追形近易讹,故正之。

〔六〕 棱、陵形近而讹,据袁纪卷十四及范书改,下同。

夏五月,京师旱。

冬十月,侍中窦宪为车骑将军,与执金吾耿秉〔发〕三万骑征匈奴〔一〕。司徒袁安与诸公卿诣朝堂谏曰:“今国用度不足,匈奴不犯塞,而劳军远攻, 轻沙漠之难,徼功万里,非社稷计也。兵,凶器,圣王之所重。”不从。太尉宋由不署名,公卿稍亦止。安独与司空任隗固争,前后且十上,不从。

〔一〕 据范书补。

是时谏者甚众,尚书仆射郅寿下狱。御史何敞上疏谏曰:“臣闻圣主开直言之路,有不讳之诏,犹恐下情不达,复听歌谣之词〔一〕。故天人并应,传福 无穷。臣伏见尚书仆射郅寿坐与诸尚书论击匈奴下狱,奏劾大不敬。臣愚以为寿备机密近臣,以匡辅为职,若朝廷有失,默而不言,悖义背恩,其罪当诛。今寿违众 正议,以安宗庙,为国永福也,岂有私心!如寿被诛,臣恐天下以寿忠直之故,横加诽谤之诛,杀伤和气,忤逆阴阳,此诚不可。所以敢犯严威,不避夷灭,触死瞽 言,〔非〕为寿也〔二〕。”乃免寿。寿,郅恽之子也。

〔一〕 李贤曰:“歌谣,谓诗也。礼记王制曰‘命太师陈诗观民风’。郑玄注云:陈诗,谓采其诗而示之。”

〔二〕 瞽言,论语季氏曰:“孔子曰:‘待于君子有三愆,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又“

非”字据范书补。

宪遂出师。侍御史鲁恭上疏谏曰:“夫天爱人犹父之爱子也。一物有不得其所,则天气为之错乱,而况人乎?故爱民者天下爱之。夷狄者,四方之异气 也。蹲夷锯肆〔一〕,与(乌)鸟〔兽〕无异〔二〕,杂居中国,则错乱天气。是以圣王之制,夷狄羁縻不绝而已,不以伤害中国也。今边境幸无事,宜当修仁行 义,尚于无为,令家给人足,各安产业。夫人〔道〕(遂)得于下〔三〕,则阴阳和于上,然后祥风时雨,覆被远方,则夷狄慕德,重译而至矣〔四〕。惟陛下留圣 恩,征还二将,休罢士卒,以顺天下心。”于是窦氏横甚,司徒袁安辄举奏之,上虽不从,而权戚严惮焉。

〔一〕 李贤曰:“夷,平地;肆,放也。言平生踞傲,肆放无礼也。”

〔二〕 据范书鲁恭传改。

〔三〕 据果亲王校而改。

〔四〕 礼记王制曰:“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译。”疏曰:“ 译,陈也,谓陈说外内之言。”据此则重译乃辗转翻译,以明达其意也。

后汉孝和皇帝纪上卷第十三

永元元年〔一〕(己丑、八九)

〔一〕 原误作“二年”。

夏六月,窦宪、耿秉自朔方出塞三千里〔一〕,斩首大获,铭燕然山而还。即拜宪为大将军,封武阳侯,食邑二万户;耿秉为〔美〕(算)阳侯〔二〕。宪让不受,还京师。

〔一〕 原误作“三十里”,据范书迳改。

〔二〕 据东观记、范书改。

于是窦笃为卫尉,景执金吾,瑰光禄勋;尊太后母比阳主为长公主,益比阳汤沐邑二千户。宪等骄奢,不遵法度,唯瑰恭俭自守。尚书何敞上封事曰: “臣闻忠臣忧世,讥刺贵臣,至以杀身灭家,而犹为之者何?诚君臣义重,情不能已也。臣见国之将危,家之将凶,皆有所由,较然易知,不可不察也。昔郑庄不防 叔段之祸也〔一〕,后更滋蔓〔二〕。窦宪兄弟〔专〕(尊)朝〔三〕,虐用百姓,杀戮盈溢,咸曰叔段、州吁将生于汉也〔四〕。是臣前连上便宜,承陈得失,非 为嫉妒宪等也,诚欲绝其绵绵,塞其涓涓〔五〕,上不欲皇太后损文母之号,使陛下有失教之议,不使宪等得保其福。然臧获之谋,〔六〕上安主父,下存主母,犹 不免于严怒,况臣微末,敢竭愚忠哉!然臣累世蒙恩,位典机密,每念厚德,忽然忘生,虽知言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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