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纪 - 第2部分

作者: 袁宏74,355】字 目 录

罪非丞掾也。”广殓母讫,即还入狱,意以状闻,竟得以减死论。

〔一〕 出大雅思齐章。笺云:“寡妻,寡有之妻,言贤也。御,治也。文王以礼法接待其妻,至于宗族,以此又能为政,治于家邦也。”

〔二〕 司徒者,侯霸也。

〔三〕 “耿宪”为衍文,故删。或系“取虑”之误,属下邳国。

冬十月,有事于世祖庙,初献大武之舞,改太乐〔曰予〕〔一〕。

〔一〕 黄本“曰予”作“曰宜”。蒋氏字句异同考以为“恐有阙文”,故阙而不刊。按范书明帝纪作“秋八月戊辰,改大乐为大予乐”。注曰: “尚书琁机钤曰‘有帝汉出,德洽作乐名予’,故据琁机钤改之。汉官仪曰:‘大予乐令一人,秩六百石。’ ”又东观记曰:“

其改郊庙乐曰大予乐,乐官曰大予乐官,以应图谶。”则黄本作“宜”,误。今据琁机钤谶文“予”以正之。大,太也,乃虚称。前既言“太乐 ”,故袁纪省之,今亦不复补入。

袁宏曰:乐之为用,有自来矣。大章、箫韶于唐虞〔一〕,韶濩、大武于殷周〔二〕,所以殷荐上帝,飨祀宗庙,陈之朝廷,以穆人伦,古之道也。 末世制作,不达音声之本,感物乖化,失序乎情性之宜。故虽钟鼓不足以动天地,金石不足以感人神。因轻音声之用,以忽感导之方,岂不惑乎?

〔一〕 大章,尧乐名,言尧德章明也。箫韶,舜乐名,言舜能继绍尧之德,一作大韶。皆传说中之乐舞名,今已不可考。

〔二〕 韶濩,商汤乐名,以其能绍继禹也,亦作大濩。大武,周武王乐名,以武王伐纣,言其德成武功。

善乎!嵇生之言音声曰〔一〕:古之王者,承天理〔物〕,〔二〕必崇简易之数,仰无为之理〔三〕。君静于上,臣顺于下,大化潜通,天下交泰 〔四〕。群臣安逸〔五〕,自求多福,默然化道,〔六〕怀忠抱义,而不觉其所以然也〔七〕。和心足于内,则美言发于外〔八〕。故歌以叙志,舞以宣情,然后文 之以采章,昭之以风雅,播之以八音,感之以太和,导其神气,养而就之,迎其悦情,致而明之,使心与理相顺,言与声相应〔九〕,合乎会通,以济其美。故凯乐 之情,见于金石,含弘光大,显于音声也。若此以往,则万国同风,芳荣齐茂,馥如秋兰,不期而信。大道之隆,莫盛于兹,太平之业,莫显于此,故曰“移风易 俗,莫善于乐”〔十〕。然乐之为体,以心为主。故无声之乐,民之父母也。

〔一〕 嵇生之言音声,指嵇康所着之声无哀乐论。

〔二〕 据声无哀乐论补。

〔三〕 声无哀乐论“仰”作“御” 。

〔四〕 “下”盖指“地”。

〔五〕 声无哀乐论“臣”作“生” 。

〔六〕 声无哀乐论“化”作“从” 。

〔七〕 “也”原作“盖”,属下句。据黄本及声无哀乐论迳改。

〔八〕 声无哀乐论“美言”作“和气”。

〔九〕 声无哀乐论“言”作“气” 。

〔十〕 乃孝经广要道之章载孔子之语。注曰:“风俗移易,先入乐声,变随人心,正由君德,正之与变,因乐而彰,故曰莫善于乐。”

夫音声和,此人情所不能已者也。是以古人知情不可放,故抑其所通〔一〕;知欲不可绝,故因以致杀〔二〕。故为可奉之礼,制可遵之声也 〔三〕。口不尽味,耳不极音〔四〕,揆〔终〕始〔之宜〕,〔度贤愚〕之中〔五〕,为之检则,使远近同风,〔用〕而不竭〔六〕,亦所以结忠信,着不迁也。故 乡教庠序,革不修之〔七〕,使丝竹与俎豆并存,羽旄与揖让俱用,正言与和声同发。使将听是声也,必闻此言;将观是容也,必崇其礼。犹宾主升降,然后酬行 焉。于是言语之节,音声之度,揖让之宜〔八〕,动止之致,进退相须,共为一体。君臣用之于朝,士庶用之于家,少而习之,长而不怠,心安志固,从善日迁,此 先王用乐之意也。故朝宴聘享,嘉乐必存。是以国史采风俗之盛衰,寄之乐工,宣之以管弦,使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自戒〔九〕,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 〔十〕。

〔一〕 声无哀乐论“通”作“遁” 。

〔二〕 声无哀乐论此句作“故自以为致”。

〔三〕 声无哀乐论“遵”作“导” ,“声”作“乐”。

〔四〕 声无哀乐论“耳”作“乐” 。

〔五〕 均据声无哀乐论补。

〔六〕 据声无哀乐论补。

〔七〕 声无哀乐论此四字作“亦随之”,且上句“教”作“校”,“序”作“塾”。

〔八〕 声无哀乐论“宜”作“仪” 。

〔九〕 出毛诗周南关雎序。

〔十〕 据声无哀乐论补。

上与皇太(子)后幸南阳章陵〔一〕,周观旧庐,召见阴、邓故人,赏赐各有差。

〔一〕 据东观记、范书删。

四年(辛酉、六一)

春二月辛亥,上亲耕于藉田。

将猎河内,骠骑将军、王苍谏曰:“臣闻盛春,农事始兴,于时令,不聚民兴 功〔一〕。传曰:‘田猎不宿,食饮不享,出入不节,则木不曲直。’〔二〕此失春令故也。臣知车驾至约省,所过吏民讽诵甘棠之德〔三〕,虽然,动之不以礼, 非示四方规准也。陛下因行田野,见稼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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