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纪 - 第4部分

作者: 袁宏63,492】字 目 录

也闻一以知二。’”

〔二〕 论语子张曰:“陈子禽谓子贡曰:‘子为恭也,仲尼岂贤于子乎?’子贡曰:‘君子一言以为知,一言以为不知,言不可不慎也。夫子之不可及也,犹天之不可阶而升也。’”

〔三〕 杜周甫,即杜密也。时人谚曰:“天下良辅杜周甫。”

于是劝林宗仕,泰曰:“不然也。吾夜观干象,昼察人事,天之所废,不可支也〔一〕。方今卦在明夷,爻直勿用之象,潜居利贞之秋也。犹恐沧海横流,吾其鱼也。吾将岩栖归神,咀嚼元气,以修伯阳、彭祖之术,为优哉游哉,聊以卒岁者。”遂辞王公之命,阖门教授。

〔一〕 定公元年左传曰:“天之所坏,不可支也。”此乃晋女叔宽之语。又国语周语卫彪傒见单穆公曰:“周诗有之曰‘天之所支,不可坏也。其所坏,亦不可支也。’昔武王克殷作此诗也,以为饫歌,名之曰支。”

泰身长八尺,仪貌魁岸,善谈论,声音如钟,宵行幽闇,必正其衣服。家有书五千卷,率多图纬星历之事。与其等类行,晨则在前,暮则在后。所历亭 传,不处正堂,恒止逆旅之下,先加粪除而后处焉。及宿止,冬让温厚,夏让清凉。如乡里或有尔者,父母谚曰〔一〕:“欲作郭林宗邪?”

〔一〕 谚通喭,广韵曰:“小笑貌。”

仇香字季智〔一〕,陈留考城人。行止纯嘿,乡党无知者。年四十,召为县吏,以科选为蒲亭长〔二〕。劝耕桑,合嫁娶,农事毕,令子弟群居。同学丧 不办者,躬自助之;其孤寡贫穷,令宗人相赡之;其剽轻无业者,宗人亦处业之;不从科者,罚之以谷;代公赋多少,有次行之,期月里无盗窃。

〔一〕 香本名览。

〔二〕 范书注引谢承书作“阳遂亭长”。

香初到亭,民有陈元者〔一〕,独与母居,供养有违,母诣香告元不孝。香惊曰:“吁,是何谓乎?近日过舍,庐落整顿,耕耘以时,此非恶人,但教化 未至〔二〕。且妇人守寡养孤,上欲激贞名于当世,中欲不负于黄泉,下欲育遗嗣而继宗也。此三节者,妇人之妙行也。母既若斯华发矣,奈何以一旦之忿,弃历年 之勤乎?且母养人孤遗,不能成济,若死者有知,百岁之后,当何以见亡者?”母涕泣而起。香留为具食,嘱曰: “归勿复言,吾方为教之。”既而之田里,于众中厉言曰:“此里当有孝子。陈元今何在?”众指曰:“是也。”香起揖之,以孝行慰勉之。谓众曰:“此孝义里, 当见异。以陈元故,后诸乡。”数日,齎酒礼到元家,上堂与相对,视其食饮之具有异于他日,遂复陈孝行,以诱其心。如是者数焉。元卒为孝子,乡邑所称,县表 其闾,丞掾致礼。

〔一〕 御览卷六一0引谢承书作“ 羊元”,本传注亦然。

〔二〕 范书本传注引谢承书曰:“ 羊元凶恶不孝。其母诣览言元。览呼元,诮责元以子道,与一卷孝经,使诵读之。元深以悔,到母床下,谢罪曰:‘元少孤,为母所骄,谚曰:孤犊触乳,骄子笃母。乞今自改。’母子更相向泣。于是元益修孝道,后成佳士也。”与袁纪大异。

是时河内令王奂政尚严猛〔一〕,闻香以德化民,署香主簿,请与相见,谓之曰:“闻在蒲亭,陈元不罚而化之,得无少鹰鹯之志邪〔二〕?”香曰: “以鹰鹯不若鸾皇,故不为也。”奂谢遣曰:“枳棘之林,非鸾凤所集,百里非大贤之路〔三〕。”州郡并请,皆辞以疾。宴居必正衣服,妻子有过,免冠自责,妻 子庭谢思过。香冠,妻子乃敢升堂,终不加喜怒声色。妻子事之,若事严君焉。

〔一〕 范书“奂”作“涣”。

〔二〕 文公十八年左传载季文子所使大史克对文公曰:“见无礼于其君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杨伯峻言汉翟方进奏亦曾引此言。

〔三〕 李贤曰:“时涣为县令,故自称百里。”

黄宪字叔度,汝南慎阳人。父为牛医。宪识度渊深,时人莫得而测。年十四,颍川荀季和见而叹曰〔一〕:“足下,吾之师也。”汝南周子居常曰 〔二〕:“ 吾旬月之间,不见黄叔度,则鄙吝之心生矣。”时汝南戴叔鸾者〔三〕,高迈之士也。当时意气,人所推服。然每见宪,未尝不怅然自失。母问之曰:“汝何为不 乐?复从牛医儿所来邪?”叔鸾跪曰:“良每自以才能不减叔度,至于面对其人,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四〕,可为良之师也。”举孝廉,无就之意。其僚辈皆瞻望 于宪,以为准的,于是俱到京师,称病而归也。

〔一〕 荀季和,乃荀淑也。

〔二〕 范书黄宪传作“同郡陈蕃、周举常相谓曰”云云。然周举字宣光,非子居也。惠栋曰:“案世说及袁宏纪皆作‘周子居’。汝南先贤传:周乘字子 居,汝南安城人。天资聪明,高峙岳立,非陈仲举、黄叔度之俦,则不交也。为泰山太守,甚有惠政。”则范书“周举”恐系“周乘”之误。

〔三〕 戴叔鸾,即戴良也。

〔四〕 见论语子罕。

陈实字仲弓〔一〕,颖川许人。少为县吏,常给厮役。时县吏邓劭每出候宾,见寔执书立诵。劭嘉之,即解录,遣使诣太学。寔推纯诚,不厉名行,然罗 居老少,皆亲而敬之。乡闾讼者,辄求正于寔,寔以理喻曲直,退无怨者,皆曰:“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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