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旗大题云“ 民不得犯”。又起〔兔〕苑于〔河〕南城西〔一〕,缭绕数十里,大兴楼观,发属县卒从,缮治数年乃成。移檄发生兔,刻其毛以为识,犯者罪至死。又发鹰犬于边 郡,部民护送驱羊,传厨其食,募人求名马至数千匹。西域尝有贾客来,不知禁,误杀一兔,转相告言,死者十余人〔二〕。
〔一〕 据范书补。
〔二〕 水经谷水注引张璠纪作“十三人”。
又妒害诸梁长者及诸弟,不欲令与己同。其〔弟〕不疑及蒙私遣人出猎上党〔一〕,冀闻,追捕其宾客,一时杀三十余人,无生还者。冀又起别第于城 西,以纳奸亡命者置其中,或取良民以为奴婢,名曰“自卖民 ”,至千人。因负势,放纵道市,莫敢问者。冀与寿共乘辇,张羽盖,饰以金银,游戏第中。宾客诣门不得通,请谢门者,门者累千金。
〔一〕 据钮永建校补。
十月,冀与寿及诸子相随游猎诸苑中,纵酒作倡乐。
后汉孝桓皇帝纪上卷第二十一
建和元年(丁亥、一四七)
春正月戊午, 大赦天下。 赐男子爵各有差; 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粟, 人三斛; 贞妇帛,人三匹。
二月,黄龙见谯。
夏四月庚寅,京兆地震〔一〕。
〔一〕 范书桓帝纪作“京师地震” 。续汉五行志作“京都地震”。
以定策功益封大将军梁冀万户,太尉胡广为安乐侯〔一〕,司徒赵诫为江南侯〔二〕,司空袁汤为安国侯〔三〕。
〔一〕 胡三省曰:“封淯阳县之安乐乡。”范书及续汉志直书乡侯。
〔二〕 范书及续汉志均作“厨亭侯 ”。
〔三〕 范书及续汉志均直书作亭侯,不详安国亭所属之县。又“司空”原误作“司徒”, “汤”误作“阳”,皆迳正。
六月,太尉胡广以病〔罢〕(薨)〔一〕。光禄勋杜乔为太尉。〔二〕
〔一〕 据范书改。广熹平元年薨,阅袁纪下文可知。
〔二〕 范书桓帝纪作“大司农杜乔为太尉”。按杜乔传,乔任大司农在汉安元年,后累迁至大鸿胪,建和元年时已迁光禄勋。则桓帝纪误也。通鉴亦作“光禄勋”。
秋七月,立蠡吾侯悝为渤海王;封少府梁不疑为颍阳侯,不疑弟蒙为西平侯,梁冀子胡狗为襄邑侯,不疑子焉为颍阴侯,冀孙祧为城父侯〔一〕;又封中常侍刘广等为列侯〔二〕。
〔一〕 范书梁冀传“焉”作“马” ,“祧”作“桃”,又言皆受封于永兴二年。而杜乔传言“梁冀子弟五人及中常侍等,以无功并封”,且系于乔任大司农时。恐皆当以袁纪为是。
〔二〕 范书宦者传曰:“腾与长乐太仆州辅等七人,以定策功,皆封亭侯,腾为费亭侯。 ”腾,曹腾也。又隶释吉成侯州辅碑曰:“其封辅叶吉成侯。”
太尉乔曰:“古之明君,皆以用贤赏罚为务。失国之主,其朝岂无贞干之臣,典诰之篇哉〔一〕?患得贤不用其谋,韬书不施其教,闻善不信其义,听谗 不详其理也。昔桀、纣之时,非无先王之书,折中之臣〔二〕,然下愚难移〔三〕,卒以亡国,已然之鉴也。陛下越从蕃王,龙飞即位〔四〕,应天顺人,万夫侧 望,不急忠贤之赏,而先左右之封,伤善害德,谗谀暴兴。大将军梁冀,兄弟奸邪,倾动天下,皆有正卯之恶,未被两观之诛,而横见式叙,各受封爵,天下惆怅, 人神共愤,非所为赏必当功,罚必有罪也〔五〕。夫有功而不赏,则为善失其望;奸回而不诛〔六〕,则为恶遂其性。故陈斧钺而民不畏刑,班爵位而人不乐善。苟 遂斯道,非徒伤治殄民为乱而已,至于丧身灭国,岂不慎哉! ”
〔一〕 胡三省曰:“贞与桢同,干与干同。筑垣墙必顺桢干,以喻立国必顺贤才。”又曰:典诰“谓封爵之典策诏诰,以授有功,具有故事”。
〔二〕 汉书贡禹传曰:“微孔子之言,亡所折中。”师古曰:“折,断也。非孔子之言则无以为中也。”折中之臣,即中正决断之臣也。
〔三〕 论语阳货曰:“子曰:唯上智与下愚不移。”上智下愚非以地位贵贱而分,此即一证。
〔四〕 “龙飞”原误倒,据黄本及范书、全后汉文迳正。
〔五〕 “非所为”即“非所谓”,为谓通假。
〔六〕 范书、通鉴、全后汉文“诛 ”皆作“诘”。
乔字叔荣,河内林虑人也。少以孝悌称,历位尚书、九卿,皆有名迹。是时梁氏贵盛,群臣莫不倾意,惟乔直道而行,在位者皆以为不及也。
八月,立皇后梁氏〔一〕,太后之妹也。初为蠡吾侯妃,未及成礼,而帝即位,后入掖庭,数月立为皇后。
〔一〕 通鉴考异曰:“皇后纪、袁纪皆云八月而无日,帝纪云‘七月,乙未’。以长历考之,七月戊申朔,无乙未。乙未,八月十八日也。”
九月,京师地震。
甘陵人刘文谋立清河王为帝,●闭门拒文,事发觉伏诛。贬●为尉氏侯,徙桂阳郡,●自杀。
冀于是诬太尉杜乔、故太尉李固与文通谋,乔、固皆下狱。固门生勃海王调等十余人负鈇锧诣阙理固。大将军长史吴佑伤固之枉,与冀争之,冀怒不从。 从事中郎马融主为冀作章表,融时在坐,佑谓融曰:“李公之罪,成于卿手;李公若诛,卿何面目示天下人!”冀怒而起,出。乔、固遂死狱中,郡守承旨杀之。
固字子坚,汉中南郑人。父郃为汉司徒〔一〕。固耽志于学,虽三公子,尝自负书,千里寻师,亲给洒埽,学行根深,无所不贯。四方之士自远而来,佥曰: “复至公辅矣。”
〔一〕 郃,原错作“邰”,迳改之。
初,固二子宪公、季公,并为长吏,闻策免,皆弃官归。固知罪之将及,乃命二公将小子燮还乡里。固女文姬涕泣曰:“李氏灭矣!自太公以来,积德累仁,何故遇此?”密与二公谋共逃燮,实言还京师矣〔一〕,乡人信之。后被郡书,二公皆受害〔二〕。
〔一〕 “实”,黄本作“室”,皆误。疑当作“宣”。范书作“讬”。
〔二〕 范书李固传注引袁宏纪曰: “基字宪公,兹字季公,并为长史,闻固策免,并弃官亡归巴汉。南郑赵子贱为郡功曹,诏下郡杀固二子。太守知其枉,遇之甚宽,二子讬服药夭,具棺器,欲因出 逃。子贱畏法,敕吏验实,就杀之。”今本多有脱误,然难以补入,录此备考。又续汉书曰:“基,郾师长。 ”又范书李固传曰:“州郡收固二子基、兹于郾城,皆死狱中。”沈钦韩曰:“传云遣二子归乡里,又云下郡收固三子,基、兹之死,当在汉中本郡,云郾城误。” 按,沈说是。
王成者,固之仆隶也〔一〕。文姬厚为其资,以燮属成曰:“君执义于公家,其日久矣,是以临危讬君以六尺之孤。若李氏复存,君之名义齐于程杵,富 贵荣华与君同之。”成为义士,乃将燮往徐州界,变姓名,为酒家仆,〔而成〕卖卜于市,阴相往来。会赦得免,而成病卒,燮厚葬之,四时祭焉〔二〕。
〔一〕 范书李固传作“门生”。续汉书、华阳国志亦同。沈钦韩曰:“案传云燮从受学,则非仆隶也。”
〔二〕 “而成”二字据范书、续汉书补。又华阳国志汉中士女曰:“李燮字德公,太尉固子也。父死时,二兄亦死。燮为姊所遣,随父门生王成亡命徐州, 佣酒家。酒家知非常人,以女妻之。”可补袁纪之不足。又范书李固传注引谢承书曰:“燮远遁身于北海剧,讬命滕咨家以得免。”与诸书均异。
燮既归,文姬涕泣相对,因屏人而言曰:“先公蹇蹇,为汉忠臣,虽死之日,犹生之年。然梁氏久暴,动胁主威,令弟幸全血属,岂非天乎!宜杜绝众 人,慎勿令斥言加于梁氏。加梁氏则连主上,连主上则祸重至矣。”燮敬从姊言,卒以获全〔一〕。燮学行才艺亚于固,官至京〔兆〕尹卒〔二〕。
〔一〕 华阳国志汉中士女赵子贱妻韩树南传曰:“及固小子燮得还,子贱虑燮报仇,赁人刺之。燮觉,告郡杀子贱。”
〔二〕 范书作“河南尹”。然华阳国志汉中士女作“迁京兆尹”,与袁纪同。恐范书误。
吴佑字季英,陈留长垣人。父恢南海太守,欲漆简写尚书章句。时佑年十二,谏恢曰:“今君逾江湖,越五岭,僻在海边,风俗虽陋,然多珍玩,上为朝 廷所疑,下为权豪所望〔一〕,此书若成,必载兼两〔二〕。昔马援以薏苡兴谤〔三〕,王阳以衣囊徼名〔四〕,嫌疑之际,先贤所慎,愿君少留意矣。”恢笑而抚 其首曰:“吴氏世不乏季子矣〔五〕。”遂然其意,辍而不写。佑年二十,丧父,服除,居无担石之蓄,不受宗人之遗,牧猪长罗泽中〔六〕。年四十余,乃为郡 吏,举孝廉,迁胶东侯相,政尚清静,以身率下,以褒贤赏善为务。吏民有以罪过相告诉者,佑辄闭阁自责,良久然后问之。民有词讼,先命三老、孝悌喻解之;不 解,佑身至闾里自和之,自是之后,吏民不忍欺。
〔一〕 李贤曰:望,“希望其赠遗也”。
〔二〕 李贤曰:“车有两轮,故称两也。”
〔三〕 范书马援传曰:“初援在交址,常饵薏苡实,用能轻身省欲,以胜瘴气。军还,载之一车。及卒,有上书谮之者,以为前所载还皆明珠文犀。马武与于陵侯昱等皆以章言其状,帝益怒援。”袁纪未载此事。
〔四〕 汉书王吉传曰:吉字子阳。自吉至崇,世名清廉,皆好车马衣服,其自奉养极为鲜明,而亡金银锦绣之物。及迁徙去处,所载不过囊衣,不畜积余财,去位家居,亦布衣疏食。天下服其廉而怪其奢,故俗传“王阳能作黄金”。
〔五〕 周寿昌曰:“佑字季英,故其父恢以季札喻之。”按季札乃吴之贤人,而佑姓吴,字又作季英,故谓吴氏不乏季子。
〔六〕 范书吴佑传作“牧豕于长垣泽中”。东观记、续汉书亦同。按水经注济水曰:“圈称又言:‘长垣县有罗亭,故长罗县也。’地理志曰: ‘王莽更长罗为惠泽。’后汉省并。长垣有长罗泽,即吴季英牧猪处也。”据此长垣泽本名长罗泽,以后归长垣县,故亦称长垣泽,袁纪因其旧称。
十月,司徒赵诫为太尉,司空袁汤为司徒,故太尉胡广为司空。
二年(戊子、一四八)
正月甲子,皇帝加徽号〔一〕。
〔一〕 范书作“加元服”。按礼记大传曰:“圣人南面治天下,必自人道始 矣。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注曰:“徽号,旌旗之名也。”元服,汉书昭帝纪师古注:“元,首也。冠者,首之所着, 故曰元服。” 加徽号,加元服,皆新帝即位后必行之礼。
庚午,大赦天下,赐王侯已下金帛各有差。
四月丙子,立都乡侯子为平原王〔一〕。
〔一〕 范书桓帝纪作“帝弟硕为平原王”。皇后纪作“帝弟平原王石”,河间孝王开传同帝纪。又通鉴“硕”作“顾”。侯康以为“硕”是,“ 石”乃声近之误。按袁纪上卷言封帝弟名为都乡侯,此又言名子为平原王,与范书、通鉴又异,未知孰是。
五月癸丑,北宫德阳殿火。
六月,立〔经〕(径)城侯〔理〕(悝)为清河王,改清河为甘陵〔一〕。
〔一〕 据范书及续汉郡国志改。
七月,京师大水。
十月,长平盗贼陈景自号为皇帝子〔一〕,伏诛。
〔一〕 范书桓帝纪作“黄帝子”。
三年(己丑、一四九)
二月己丑,诏曰:“昔在前代,封墓轼闾〔一〕,所以激忠厉俗,以光后昆。故光禄大夫周举性侔夷、齐,直同史鱼。入参赞纳,出司京辇,有密静之风。予钦乃勋,将登三事,不幸夙终,朕甚惜焉。诗不云乎,‘ 肇敏戎功,用锡尔祉。’〔二〕其赐钱千万,以旌素节。”
〔一〕 书武成篇曰:武王入殷,释箕子囚,封比干墓,轼商容闾,皆礼贤之举也。
〔二〕 诗大雅江汉之辞,美召康公也。“功”今本作“公”,古通用。
四月丁卯晦,雨肉大如手〔一〕。本志曰:“视之不明,是谓不哲,时则赤祥。雨肉近赤祥也。是时太后摄政,梁冀专权,枉诛良臣李固、杜乔,天下冤之。
〔一〕 范书及续汉五行志“丁卯晦 ”下均作“日有食之”。又五行志系雨肉于“秋七月” ,乃北地廉雨肉似羊肋,或大如手。疑袁纪“丁卯晦”下有脱文。
十月,太尉赵诫以疾罢(太尉)〔一〕。司徒袁汤为太尉。
〔一〕 后之“太尉”,明系衍文,故删。
和平元年(庚寅、一五0)
正月甲子,大赦天下。
己丑〔一〕,太后诏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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