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文献丛刊052 安平县杂记 - 安平縣雜記

作者:【暂缺】 【40,340】字 目 录

功曹等。又里社區街建醮,糊八仙、八騎,朱衣金甲。若做七七四十九天大醮,糊二十八宿星君神像,均資其手。

香店司阜:買大陸運來香木,制成香線、唵叭各香束。

油燭店司阜:煮牛油,外蓋以蚋,成大小燭,亦有不用牛油、用火油和蚋而成者。名曰菜燭。

銀紙店司阜:剪粗紙縱四寸零、橫三寸,中鋪一小錫箔縱橫各寸許,用赤菜煮糜粘之;凡中元普度及年節祭祖先燒焉。每二、三十張,即名為一百葉,約大錢四文。中元普度有燒至數萬葉者。若錫箔蓋以槐花,色黃,名曰「金仔」,每百葉亦約大錢四文。

粉店司阜:粉石色極白,從廈門及鳳邑打鼓山運來,每塊重十斤、八斤不等,舂之使碎,用牛磨再三磨之,又再三濾之,使乾淨細膩,然後即成圓塊,便婦傅面之用。每塊大錢數文。

玻璃燈司阜:用玻璃片邊,夾以木或夾以馬口鐵為大小燈。近洋燈盛行,玻璃燈銷售較少。

做燈籠司阜:用竹做小篾為胎,外以紗或紙糊之;燈號姓字各別,書以銀硃。

什貨店司阜:染五色線及打一切絲線辮結。

做頭盔司阜:神佛盔帽及戲班盔帽,均仿古制度之。

弓箭店司阜:武試及營伍用。

馬鞍店司阜:作大小馬鞍,便騎馬者用之。

做皮腰■〈月斗〉司阜:臺民盛行用獐仔皮牛皮、制成腰■〈月斗〉及煙袋。

花炮戶:古名爆竹,造一切大小紙炮及各樣大小花炮。花炮者,火藥和鉎粉為之,或用紙裹,或裝在小竹筒中,以火燃之。火中騰出各樣花卉,如水梨花、柳花、滴滴金之類,頃刻而滅。臺人名曰「煙火」。亦有粘在紙上,以火燃之,隨現字形。

角梳店司阜:買牛角做大小角梳並一切小器具。

車加轆司阜:一切大小器具及木燭臺,均資手造。

棕印司阜:做棕印,便糖業及行商印簍箱面為記之用;兼修理麻布袋。

制繩索司阜:做一切大小棕繩、麻繩,以便什用及船中用,俗名「打■〈糸索〉」。西門外,有打棕街焉。

釘糧、釘稱司阜:便各業買賣之用,昭公平也。

做皮箱、枕頭司阜:臺之皮箱,馳名遠近,純用牛皮故也。枕頭,則外來者為佳。

補鍋司阜:有補甕、補銅之分。

補碗司阜:以銅釘兩邊,綰之使不相離。工價每釘十文、五文不等。非用鑽石不能引孔。

補硿、補甕司阜:用鉎粉和鹽鹵以補之。

做甑籠司阜:供一切炊粿及什用。

做水車司阜:引水灌田之用。每尺工料銀一元,長一丈至二丈不等。

做轎司阜:臺皆竹轎,非若福建等處轎底及轎桿用竹、上面及四周以布環之而已。

織蓆司阜:用草織成;女工亦能之。

做籐司阜:供一切什用竹椅面而已。若藤床、籐籃等等籐器,均自外來,臺地不能做也。

做土籠司阜:土籠者,竹篾箍成,中實以土,分上下層焉。有土籠齒者九層,木片為之,以便碾粟,使殼去而為米。

鼓吹店:有彩轎、哖轎、鼓樂八音,民間嫁娶僱用之。亦有珠亭、鼓亭、哖轎、鼓樂八音、棺■〈冖八卓,上中下〉、香旛等,備人家喪葬僱用。

草花店司阜:剪通草及洋布、絨片、綢片為花。

醬間司阜:一切醬料及豆油均資其手。臺之豆油勝於他處。

餅店司阜:製造一切餑餑、糕餅諸點心食品。

麥芽膏糖司阜:用糯過炊和麥芽熬煮去渣,再熬成膏。

包仔店司阜:做各式麵包及雞蛋糕,以供點心。

粿店司阜:做各樣粿品及糕餅料,並煮冰糖、冬瓜等,兼賣黑糖、白糖。

做面司阜:用小面粉做面線、大面,用豆粉做豆簽。

酒店司阜:糯米、地瓜均可釀酒。凡佳釀多自洋船運來。

香油店司阜:用黑、白麻磨作香油,以供人食。

焙茶司阜:茶之焙也,用簷葡、樹蘭、茉莉、秋桂各花攙入,收其香也。焙完用篩篩去花朵、花米,其茶即名曰「花香」。

煮洋藥司阜:洋藥舖僱用之。若人家倩煮者,每件工銀五角。

煮糖司阜:事詳糖(原文農)業。

蓋糖司阜:並煮赤沙糖,事詳糖(原文農)業。

做牛車司阜:即周禮輪人、輿人之職。用堅木為之,輸圜以木板,心有孔,橫貫堅木,無輪與輻之別,取其利便。駕以兩牛,拖載各物。又編竹之為箱,在牛車上,名曰笨車。

木屐司阜:用木削成。

棺材店司阜:用大小杉木作成棺材。

熟牛皮司阜:將生牛皮浸礬水以煙薰之晒乾,曰熟牛皮方,作箱盒等器。

做苧仔司阜:做苧之法,砍苧樹去葉皮枝,剝去外皮,用水浸之,再去粗皮,而苧成焉。廣東等處多購買之。

做米粉司阜:用粳米磨漿,擱入筒內。筒邊數孔,用木豎入,筒上再用一大木,橫壓豎木之上,使粉條逐一出在鐤內滾水中,使之熟透。再擱在冷水中候冷,疊為細摺,晒乾,合數十摺為一把。賣人家煮食,每把約大錢數十文。

做福員肉司阜:俗名龍眼乾。樹上採下,以火焙之,去殼與核者。名曰「福員肉」。

織魚網司阜:用苧線織成大小魚網罾等取魚器具。

燒焿司阜:取山中有焿草木燒成,再用水熬煮之而成焿。

豆干店司阜:作豆干、豆腐及豆腐皮,供日食之需。

燒灰司阜:燒蠣房以為灰,便建築之用。又有石灰者,採崗山及打鼓山白沙石燒之成灰,亦便建築用。

屠戶:有宰牛、宰羊、宰豕之分。

做蚊煙筒司阜:夏天蚊多,以長筒入杉木和砒、石油、籶末,夜間燒之,以避蚊。並糊紙鳶,八、九月小兒買之,用線戲放。

檳榔司阜:用新菁仔及乾菁仔子裹以荖葉,內抹極細、極淨之灰,供人家嚼焉,以辟瘴。又有蔞藤,夾以新菁仔子者,味極辛香(一作浮留籐)。

廚子司阜:為人家辦肴饌。

做米、舂米司阜:米之做也,用土籠磨之,使米與殼分,乃放在風鼓上,風鼓去殼;俗名粗糠。斯時,殼去而米未淨,再用竹篩篩數遍,始存淨米;名曰「糙米」。然後用腳踏石礁舂二三千下,舂完篩去米糠、碎米,始成白米。

琢火石司阜:火石均由暹邏國運來,用鐵斧琢片,以便用火刀擊之而取火。

做烘爐司阜:炭火既然;可以盛銅鐵陶器煮一切食物及沸湯。臺之烘爐,不及內地堅實。

做釣鉤司阜:用鐵打造大小漁釣鉤,以便釣魚用。

閹牛、豕、雞司阜:閹公牛、雄雞、雌豕等畜。

煙斗司阜:做各色樣洋藥煙斗,俗名「鴉片煙頭」;並做洋煙筒,俗名「鴉片煙吹」。有用甘蔗藁為之,有用竹為之,吃洋煙者買用。

●安平縣職官及其衙署(原缺題)

安平縣知縣(前為臺灣縣,光緒十四年改)

秩正七品,職任刑名、錢榖、城工、捕務、倉庫、配運福建倉榖,兼發兵米;轄內命、盜案件及大小詞訟,均歸審訊,有開參處分之責。府道新任及上憲按臨,均須辦差。又府考、院考,亦歸辦差;然後就府屬各縣分缺次之優平攤用。本管各上司若遇公出,亦須辦差。派有家丁數人,為差總供應辦差事務。安平系附郭,事尤繁劇,照料不到,便受誚議(辦差者,上憲公館中一切鋪設大小應用器具,均須齊備,缺一不可。公館中上下人等,須送三天酒席,名曰「下馬飯」)。轄內保甲、團練、育嬰、卹嫠、義倉、義塚、養濟、救火、勘災、祈雨及大小諸事,無所不知、無所不辦。科、歲所屬童生,必先由縣考試,錄名送府,定例設有縣學,以培育入泮諸生。春秋丁祭,由其主政。又,自己設有蓬壺書院,延請山長,俾闔邑生童肆業其中(前名「引心」)。縣中案牘繁多,歷任每稟明上憲,延發審委員一、二人,以便幫同審訊民間詞訟。如遇清理積案之時,發審委員系由府道派來,不必致送薪水。徵收錢糧、官莊,則有錢榖及徵比二幕友,以司其事;命、盜案件,則有刑名幕友以司其事;出入款項,則有賬房以司其事;往來書簡及校閱書院課文,則有書記以司其事。又派門政、錢糧、簽押、堂事、執帖、用印、差總、跟班、監獄、班館及府道轅門差總、家丁,以分執其事。凡各祀典廟春秋致祭及朔望行香、迎春、賓興、耕耤諸典禮,均須由縣供應,隨同上憲舉大禮。定例:三、八期收所屬民人呈詞,以伸冤抑。設有代書數人,給予僇記。民人呈狀,均須蓋代書戳為憑。凡欲當代書者,必先赴考,須事理明白、字畫端楷,方准頂充;例由刑房報名造冊送考。如控告緊要事件,即時傳遞者,名曰「傳呈」;須多開費(府、道兩衙門三、八期呈,民人須費一元左右;縣衙門期呈,約五角左右。傳呈,道衙門須三元六角,府衙門須二元四角,縣衙門約費一元左右)。凡上司廉俸及一切定例應開諸款目,概備文到縣支領;然後由縣造報本府,由府彙齊轉達布司。自臺防分府缺裁後,安平縣沿海口船隻出入,均由稽查;領換牌照,例有規費,亦由收用。大概如此,難備述也。

俸薪年給銀四十五兩,養廉年給銀一千兩。光緒十四年,議准年支津貼銀八千兩(海口船費抵銷四千,錢糧項下支銷四千)。未清丈前,正供系收折色,每石折六八銀二元,縣官極有出息。改支津貼後,出息較少。然補水秤餘及額外餘秤,亦有數千元。又,稅契項下,亦有出息。抵任四個月,城內外各典舖須送禮銀四百元。糧、庫、工三房科,系隨任更換,由新任官批准頂充。要充此三房總書者,須繳典規銀二、三千元。現各費裁減,自光緒十四年後,有繳典規銀數百元,姑予頂充者,有免繳費賞充者;此款不能准定。就近年開費而論,刑幕修金每年每人或二百四十元,至少亦一百二十元。內眷及賬房人等以三十名為率(每日每人飯菜錢一百文),家丁以三十名為率(每日每人飯菜七十文),計廚房用費及款客酒席另外一切什費,月須銀數百元。又辦差供應各上司,費亦不少。知縣之難為若此(溯查從前衙門用人甚多,因年底及端午、中秋有股份銀可分故也;近則無之。按股份銀,由正供盈餘項下提出)。

衙署在鎮北坊赤嵌樓右,西向;乾隆十五年移建。初,舊署在東安坊,鄭氏故宅也;規制甚隘。乾隆初年,設城守營於署右,尋復設鎮標右營於署前,銃砲操演,震撼之聲,日無寧息;宰斯邑者,多遽歿,或以病劇去。十餘年中,經七令,無一秩滿者;眾以為不祥。時邑宰魯鼎梅始蒞任,諏之紳衿,謀所以改易者。得貢士張方升、王克褒、學弟子龔帝臣輩,皆踴躍願為首事勸捐焉。遂度地於郡城之西南隅紅毛樓右,眾僉曰:「吉」。郡守方邦基,以其狀聞於大憲,既得允,乃鳩工庀材焉。凡四閱月,而工畢。諸士商樂輸者,皆得列名以聞於制府,各賜匾獎賚有差。中為「新民堂」,其後曰「愛堂」(郡守方邦基題額,跋云:『邑舊署湫隘,余謀所以更張之。邑紳士慕義恐後,不日落成,可謂能愛其上矣。繼自今登斯堂者,其庶心曠神怡矣乎。惟兩岐偕樂之仁,佩一范先憂之義,所以竭愛士、愛民之心,亦以勿負我士民之愛也。因以名之,並跋以勗』)。又後為齋閣,翼以廂房;其左為射圃,築亭曰「潤餘亭」;右為「庖廩亭」,俱乾隆十五年建。復有齋曰「古春小築」(乾隆三十年邑宰王右弼建。以上均錄縣志)。經歷任屢次修葺。同治元年,地大震,傾圯尤甚。六年,知縣白鸞卿招集紳商,捐貲重新修建。前為照牆,對照牆者為大門;與大門並列,左為皂班館,右為快班館。大門內之左,北向者為福德祠,南向者舊時「候訊館」在焉。後圯。候訊館後為監獄。由大門直進為儀門,儀門內科房分列兩邊。中為大堂,堂左右兩間,一為庫房,一為內跟班房(相傳縣衙系虎穴,大堂不常坐,亦不得出入)。另於近堂左邊,開一宅門。宅門之左一帶廂房,為門政、簽押等房。門政房後一帶房屋,為堂事、稅契各家丁住屋。由門政、簽押房前,直進轉右為二堂(即愛堂,審判多在此處)。在二堂左者,為小花廳。二堂兩邊為上房、為賬房,堂後一帶房屋為內眷住宿之所。二堂之右一帶齋舍,為刑、錢幕友住宿之所。齋舍後,廚房在焉。與廚房並列者,閒屋五間,為官親住宿之所。由門政、簽押房前直進轉左,為大花廳。大花廳後房屋三間,亦幕友住宿之所。大花廳左,媽祖廳及戲臺在焉(媽祖者,天妃海神也)。此新修之縣署與舊時縣署有不同也。

縣設有左典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