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网经菩萨戒本疏 - 梵网经菩萨戒本疏

作者: 法藏76,521】字 目 录

七通塞者。除痴狂等圣示同事等。余皆悉犯。更有开闭。如前十重处说应知。

八释文中三。初以恶心者明造恶因。谓不信有业果等而造诸罪。二明所作罪业略举三种。一如怨诈亲。谓诈现亲附依三宝荫以自活命。而实诽谤三宝未尝信受。此亦犯第十重也。口便说空等者。释显诈亲实谤之相。谓口诈说空似顺佛语。行中执有谤佛所说。二为白衣下明媒嫁淫秽。谓或为私通。或为成妻为其通传巧令和合传著坚密。送诸众生致此罪处。亦犯初篇第三重戒。以犯教人淫故。今就媒边犯此篇也。具如前说。三斋日毁禁。谓年三月六皆外道作罪祠祀求恩福时。今恶见不舍同彼而作故成深。三长月六等。捡智论云云。此明作罪时。所作罪中略辨四种。初二是犯重戒。以于此时作故。亦兼犯此篇。后二是轻。谓非时饮散及毁威仪等戒三结示罪名可知。上来别释十戒讫。自下结劝指广。谓此十戒彼大本经制戒品一一广解。今但略举名相耳。

见厄不救戒第三十一

初制意者。菩萨见众生在厄。理应殒命救济。何容见自所尊三宝二亲恶人所卖而不救赎。故须制也。别辨亦有违三聚。义可知。

二次第者。前故犯重禁。今不济尊厄故也。

三释名者。从所防为目可知。

四具缘者。亦四缘成犯。一是所尊。二实在厄。三亲见知。四舍不救故成犯也。

五阙缘者。阙初缘得方便罪。阙后三缘俱无罪。可知。

六轻重者。尊境有多少。苦厄有轻重。亲见远闻。救拔有难易。或俱或互轻重同前准思可知。

七通塞者。若痴狂。若彼索多物此迫无求处。设自卖身亦不宛数。若彼为菩萨行故舍身命与之志不愿赎。并应无罪。反上应结。

八释文者。文中有四。一举厄事。二明所尊在中。三制令救赎。四故违结犯。初中佛言者。以是别品之首故标斯语。于中先明厄时。谓以佛在世时无此事故云佛灭后也。虽佛灭后。然信心性厚之世无此事。故云恶世中。次明作礼人有三。一外道以邪信故。二恶人以不信故。三劫贼以求物故。二卖佛下明尊在厄。略举三位。一佛等形像。谓或但将卖或欲融毁。皆须救赎。言父母像者。己父母形像为他所卖。又释谓。佛菩萨尊重如父母。非谓二亲形像。二卖经律。三卖僧等。有四人。一僧。二尼。三在家菩萨。四出家菩萨。故云道人也。言或官等。明所卖二处。谓或入官。或一切人作奴婢也。三而菩萨下明制令救赎。谓见已生慈为救因。方便等救缘。若彼须物。应处处乞索教以赎之。四若不赎下明故违结犯可知。

畜作非法戒第三十二

初制意者。善萨理应慈救益生。何容畜杀害具损财命。亦违三聚。故须制也。

二次第者。前尊厄不救。今损害众生故也。

三释名者。故畜害具侵他财命。戒防此失。故以为名。

四具缘者五缘。一非法物。二以恶心。三故畜积。四恃官势。五损众生。

五阙缘者。随所阙一皆得重方便。准释可知。

六轻重者。各有多少俱等。准前可知。

七通塞者。若痴狂。若为护法。若以调众生令离恶住善。理应不犯。反上皆结。并准可知。

八释文中二。先举过正制。二故违结犯。前中有六。一不得畜刀等四物。此是大刀。其月刃小刀非所犯故。杖是以器杖非局一色。二贩卖等既是在家许贩卖。但不得以轻秤等侵他计其所得。既是犯重。约用小升等以犯此戒。三因官等在俗任官以势取物。或别恃余官以取物等。四恃官势以害心系缚打骂众生。五恃官势破坏他成功夺他所有。六长养猫儿等诸恶律仪略显四种。猪是所杀。余三是能杀。二若故下明故违结犯可知。

观听作恶戒第三十三

初制意者。菩萨理宜处静思道。何容随流荡志失于道意。别显有八。一失禅定。二增放逸。三坏善品。四灭法行。五招大讥。六误所化。七毁禁戒。八成苦因。坏道之甚。故须制也。

二次第者。前贮畜非宜。今观听作恶也。

三释名者。观听非宜。作不应作。戒防此失。故以为名。

四具缘者。此中有五种戒。一观斗戒。二听乐戒。三博戏戒。四妓术戒。五贼使戒。然此五戒各具四缘犯。一有所对用。二有心趣向。三造趣方便。四事成结犯。皆准可知。

五阙缘。初二戒中阙初二缘各不犯。阙后二缘得方便罪。于后三戒中。四缘内随阙一缘皆得方便罪。准释可知。

六轻重者。于前四缘各有多少俱不俱等。准前应知。又此五中前二稍轻。后三应重。三中如次下中上差别可知。

七通塞者。于前二戒中。若病若解斗。若以音乐供养三宝。理宜不犯。于后三中。除痴狂余一切皆犯。

八释文者。文中三。初别制五非。二初结同制。三故违结犯。前中五非即为五段。初观斗戒中准后应有不得二字。为后有总结。是故五中有有者无者。以恶心故者明犯因。此有三类。一观相斗用此快彼无挥解意。二将此为戏悦己狂心。三畅发害心。次明所观斗亦有三类。一男等相斗。谓相骂打等。二军兵列阵。三劫相斗更或可军兵与贼相斗。更无第三也。等者等余一切所不说者。二亦不得下明听音乐戒。于中略明十种。前九别辨九种音乐声。后一通结伎乐。并可知。三不得下博戏戒。于中有九种戏。第三波罗塞戏者。是西国兵戏法。谓二人各执二十余小玉。乘象或马。于局道所争得要路以为胜也。四弹棋者。谓以指弹棋子。得远为胜。五言六博者有二种释。一云即双六是也。一云别数六种博戏。前释为定。六七可知。八捉壶者。谓捉杖于壶中如嵇康等。九八道行城可知。四狐镜下明妖术戒于中略辨五种一狐镜者。承闻西国术师以药涂狐甲。咒之即于中见吉凶等事。故名狐镜。二用芝草作术。三咒杨枝。四咒钵。五以人髑髅并用作筮占知吉凶。皆是凡愚所作。岂修行所宜。故严制一切断。五不得下明贼使戒。谓与贼为使助成盗业。若据成他盗边。犯前初篇。约作不应作。犯此罪耳。二一一下总制。三若故下结犯。可知。

坚持守心戒第三十四

初制意者。谓大菩提心是众行之本成佛之因。若忘此心则匿其万德。既坏三聚失于五位。何菩萨之有。故须制也。

二次第者。前制令断恶。今策令修善故。又前断身语粗恶。今断意中细念。

三释名者。谓一念异心尚立严制。况余粗失。故从所防立名。又制令坚持戒。劝令守心。从所制为名。

四具缘者。有三缘犯。一厌自大行。二缘彼果宗。三舍此求彼。一念便犯。

五阙缘者。各阙皆重方便。可知。

六轻重者。厌有深浅。缘有多少。求有暂永。故有轻重。准前知。

七通塞者。若宿习力暂起现行。若新发心暂失念。若示同彼。若调众生。皆应无犯。余皆犯也。

八释文者。文中有四。一制坚持戒。二制守大信。三制护大心。四故违结犯。初中二。先法说。谓制于四威仪六时诵持戒品。自捡三业无毁纤尘。二举喻中。一如金刚者。明持心坚固无有能坏。二持浮囊者。明用坚心正持戒品。若轻若重无犯纤毫。如浮囊尘许漏则溺。捡涅槃经(云云)。三如草系比丘者。依庄严论。有诸比丘为贼所剥。裸形伏地。以草连根缚之。经宿不转。国王因猎见草中裸形。谓是外道。傍人答云。是佛弟子。何以得知。以其右膊全黑是褊袒之相。王即以偈问云。看时似无病。肥壮有多力。如何为草系。日夜不转侧。比丘偈答。此草甚危脆。断时岂有难。但为佛世尊金刚戒所制。王发信心解放与衣。将至宫中为造新衣。种种供养。是故知为持小戒不惜身命。小乘尚尔。况大乘乎。二常生下明制守大信。谓信知自是未成之佛者。信佛性定有故。行必可成故。此信因决定也。佛是已成者。信佛亦曾如我今修成。此信果也。由此信故行无退转。三发菩提心下明制护大心。谓由前信故令菩提心念念相续无暂离心故云也。四若起下明故违结犯。大般若净戒品中。菩萨设起无量世间心不名犯戒。起一念二乘心则名毁犯菩萨净戒。广有狭量。具如彼说。可知。

不发大愿戒第三十五

初制意者。大愿熏修令万行增长。不立弘誓行起无由。故须制也。华严云。不发大愿为魔业。

二次第者。前防心不向二乘。今誓愿趣求大行故也。

三释名者。从所防所制以立其名。

四具缘者亦三缘。一无心起愿。二不愿所愿。三设愿速忘故成犯也。

五阙缘者。皆得方便罪可知。

六轻重者。由不发愿废所修行有多有少。故有轻有重。又忘本誓有多时少时。故有重轻。可知。

七通塞者。初心菩萨要藉大愿资成大行。不发便犯。若得位已去宿愿久成。设不新发理亦无犯。

八释文者。文中有二。初制发大愿。二违制结犯。前中有五。一制愿孝行。二愿胜师友。三愿闻大法。四愿如说修行。五愿行坚持。初中应常发孝顺于三处孝顺。一父母是生育恩。二师僧训导恩。三三宝是福田恩。皆是重恩故成孝顺之境也。二常愿下明制愿好师友。于中亦有三类。一好师者。教以菩萨所修正行。二好同学者。同师同行。三善友知识者。未必同师。但同行相资。此并是成行胜缘。故愿得之。三常教下愿闻大法。谓所以愿上胜人。希望教我大乘经律。此总句。十发趣等是别句。谓是菩萨趣佛果之路。即三贤十圣之位。是所行之要。故愿闻解。四使我下愿依解起行。谓即得解已愿一一如说修行。华严中菩萨求法已即作是念。如说行者乃得圣法。不可但以口言而得清净。涅槃经四亲近中亦如说行为终也。五坚持下明愿行坚持。谓坚持戒愿念念相续故也。二若一切下不愿结犯可知。

不起十愿戒第三十六

初制意者。谓不立大誓自要戒行或亏损。故制立誓愿防心策志。令戒行先洁。故须制也。

二次第者。前对顺起愿。今则对非立誓故也。

三释名者。同前可知。

四具缘者三缘同前。

五阙缘。

六轻重并同前可知。

七通塞者若狂若病若暂忘若得位。理应不犯。反上犯之。

八释文者。文中亦二。先制立十誓。后故违结犯。前中亦二。先总标显意。谓先发十愿已方能解坚持佛戒。二作是愿下别。于中有十三种。前十二大誓自护戒。后一大愿他成佛。前中于淫戒立十二大誓。余戒皆准之。于中初一对所犯戒立火坑刀山誓言。宁以此身等者。挍量表志立誓言。谓火坑刀山但害一身。女色不尔害多少身。又人中刀火苦害非重。恶道火等苦实难量。又此苦一时。彼苦多劫。又世火烧后或生天上。破戒火烧命终入恶道。以此挍量。是故宁入火等而不犯戒下十一望破前淫戒受信施等立大誓愿。谓初六信施四事等。后五上妙五尘等。二对信施衣立热铁缠身誓。为三义故立此诸誓。一如此信施是净戒人受。今若犯戒则为盗受。二诸施主等信佛语故舍妻子粮为福施之。今毁禁受之则欺诳。既误施主荡累如来。三如来大慈分毫相功德与遗法弟子得四事。何容餐佛福而毁佛戒。经云。破戒之人无一渧水分。鬼骂言大贼。是故宁受热铁等不破戒受施也。三对信施食立铁丸猛火誓。四对信施床立卧热铁地誓。五对信施药立三百鉾刺誓。六对信施房舍立投热铁地誓。七对信施恭敬立铁锤碎身誓。八对视好色立热铁挑目誓。九对听好声立千锥劖耳誓。谓劖于遍身锋皆至耳故云遍身刺耳也。十对嗅诸香立千刃割鼻誓。十一对食味立千刃断舌誓。十二对好军立利斧斩身誓。此上五尘皆非犯戒应。故对立誓。十三常愿众生在己先成佛。二若不发下明故违结犯可知。

故入难处戒第三十七

初制意者。菩萨修行要资缘具。难处阙缘违教妨道。故须制也。

二次第者。前明护戒心坚不避炎灰。今则存身长道微难皆离。

三释名者。亦所防所制以立其名。

四具缘者。此中制五种行。一头陀。二游方。三坐禅。四安居。五布萨。皆具四缘。一为修行。二知是难。三不远避。四故入中便犯也。

五阙缘者。皆得方便。并准知之。

六轻重者。难处有深浅。废行有多少。讥过有厚薄。致有轻重。并准思可知。

七通塞者。若自调心。若调众生。若更无处暂时在中。若更无好路。理应不犯。反上犯之。

八释文者。文中有四。一制所修行。二举诸难处。三制不令入。四违制结犯。初中于五行内。一总举三门。二别释四事。前中二。先标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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