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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易见者也。若震与巽,则相对而非反也;
艮与兑亦然,而震与艮,则相反而非对也;巽与兑亦然。
盖乾之与坤,离之与坎;皆位相当,而爻相反;以阴阳之不同也。
震之与巽,艮之与兑;其位固当,其类则别;是阴阳相对而已 ,不相反也。
若震之与艮,巽之于兑;一则阳在下,一则阴在上;一则阳多,一则阴多;
其数相反,而其位不相当也,故为气之升降消息之象者也。由对言之,则为配偶,或怨仇;由反言之,则为侵袭,或退让;
对者多异类,反者多同类;如震与巽,异类也;与艮,则同类;兑与艮,异类也;与巽则同类。
异则本为敌也,同则原相近也;敌则对而无嫌于争,近则违而适成其逆;
故对者位之当,反者序之逆;
以震遇艮为阳自反,以兑遇巽为阴自逆;其阳与阴消息不同也。
故乾坤坎离对且反,震巽艮兑为对,震艮巽兑为反;
以位与序证之,自可见也;即在三爻之阴阳数求之耳。
八卦之位,相对者,皆异类;相连者,则多同类;
其序之次分二系,以阳从阳,以阴从阴;而阳中有阴也,则阴从阳;
阴中有阳也,则阳从阴。视其气所至耳。乾坤为阳阴主,故阳卦从乾,阴卦从坤;
而兑为少女,又从乾;艮为少男,又从坤;则阴阳互近之序也。
兑出于离变,艮由于坎进;故虽不类,而相从也;
乾之左为巽,坤之旁为震;阳交于阴,阴交于阳;其气之递嬗也,故位从之。
震者,坤之初得乾气也;巽者,乾之始换坤象也;故长男近母,长女近父;
以是交错而孚于河洛之图也。
河图四方,天地之数,相合成物;洛书八方,阴阳之气,往复成文;皆二者相错也。
故卦位序象之,然亦本于变化自然而然者也。气至则象见焉,二者之行,必一阴一阳相互;
以乾坤既立,余物皆自天地之和生化,则不得独行也;
故阳卦以阴成,阴卦以阳成;而行也以交错,至也以分合;各有其变化,则各具其数;
各有其消长,则各殊其象;非截然不乾者也。
对者非仇则偶,反者非主则从;皆自其象数可测者也。
夫气之动也,有消长往来之形,故卦象有对反分合之别;
以八卦之分阴阳,不过两类;而乾坤主之。震坎艮属阳,巽离兑属阴;
此易见者也。而离象日。且可代乾;坎象月,且以代坤;
则前之阴者为阳,阳者为阴矣! 岂非气有消长,象有往来;数有乘除,卦有升降乎?
故阴者乐阳,其体阴者其用阳;阳者乐阴,其体阳者用阴;此一定不易者也。
盖先天之气,至后天而变;变则用殊,其因于动也;动则变见,不动不变;
则用不彰,而无所分于阴阳;既动既变,则用以明;而阴阳之象,不复浑沦;阴阳之途,亦随迁易;此皆生成之例,造化之源;有必至者也。
故阳卦多化于阴,阴卦多化于阳;进则变矣,退则复矣;其迹可求于象,其行可见于序,其至可审于位也。
虽为卦八,其变化可无穷焉;此固圣人体察入微,征考有目;盖能明河洛之象,阐太极之形;推之而不差,用之而不忒也。
夫河洛之数,阴阳相对,奇偶相生;皆示物之所生化,气之所流行;而明天下之大本也。故卦象之,以画示其数,以卦成其名;
虽气之不可见,而数之多少可计也;虽物不可形,而卦之大小可名也;
故立卦,而万物万事皆自卦中出;天地尚不外是,况其下者乎? 故卦者卦也,言以一而卦众也;
悬则以测物,谓之卦;卦立,则物物事事皆得依则以测之;故能周知无穷。
八卦之序,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自乾至震,自巽至坤;分为左右,而仍成圆形;以二气之往来相续,循环无已也。乾坤对列,六子成行;以明阴阳之有所属,而升降之有次也。
故一二三四之序,乃位次也;必求于象之变化,始见气之进退;
如自下而上,则震者坤所变;自上而下,则巽者乾所化;其序不同,亦相当也。
盖阴阳二者,往来不已,初非泥于一地也;升降有时,初非限于一日也;故时位不同序,升降往来不同道;
消长进退不同途,各以所宜而自至焉。卦象亦如之,故以兑次乾,言兑之上既复,即归于乾;
以巽随乾,言乾之初初变,即成为巽;一来一往,一进一退,各有序也。由兑溯离,可见其升之道;由巽推坎,可见其去之途;
其相次亦有定也。坤之与震艮亦然,不可泥一二之序,而执于一偏;必通各象之形,而寻其所至;此八卦位序所赅之义,实至精深也。
阳之进者,为阴之退;阴之长者,为阳之消;此易见者也。皆定于三画,故有多必有少,有减必有加;
其象所具,则数之所计也。
故坤纳艮之阳而变震,震之初爻,即乾之下;
乾气初见,坤气即潜;此震卦之象,示由静初动,由阴生阳之机;
其象既明,其气亦昭;观其所变,即得其所示之义矣!不独震也,余卦皆然。
故来往有途,进退有道;以成环行,永无断绝;此始彼终,非真始终也;
为便于纪录,谓之始终耳。如春去夏来,秋往冬至;此一岁之始终,为纪岁也;
实则冬去春复来,日月何尝有所始终哉? 彼八卦之交递亦犹是也。故泥其迹则不达,通其意则皆知;
气行无垠,数至有纪;必旁通各象而会归之,方得圣人立卦之心,与河洛图书相合之义耳。
夫卦之用以测物,必自物之既生始;物物事事所自生成者三,天地人是也;
故卦之爻三,既仿河图中之三五也。然生成必自二气之合化,孤阴独阳不克生化也;
必合阴阳,而后生成之功始见;必列阴阳,而后事物之情始明。
此三爻之卦必重,重而后竟其用也;
亦即河图、洛书四方之数,以一阴一阳交合成象之义;故卦之体三爻,而成用,则六爻也。
天有阴阳,地有柔刚,人有仁义;皆二气相间,以生成事物,而见其情性者也;名之日道,言物物事事必由者也。
天地人之合,而二气行止于其间;故卦象以六爻分象之,而变化亦因之生矣! 六爻之卦所自成者以此,原夫天下之物事,莫不以阴阳之从违,为有无生化之本;
阴者求阳,阳者求阴;合而有得,生化无尽,则前之孤独者,至此必偶;而前之三爻者,至此必重;此重卦之立,亦本乎生化自然所至者也。
如乾之三爻也,无所谓生成,故无所谓物事;不过以象天之元气而已。
若推其生成,象其物事,则必加其所行止之象,而仿其气之动静;
名其数之奇偶,以尽其生化之用;则三爻之乾,即重为六爻矣!动静之所别,行止之所殊;而后可记可名,不复浑沌;而气之所至,亦悠然见之于数矣!
如乾卦既为六爻,已由阳而生阴,奇而成偶;前之三九为奇者,今已六九为偶;奇之为阳者,今已偶之为阴矣!
此孚于二气之妙用,生化之大则;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至者也。
盖阳动必生阴,体阳者必用阴;乾虽纯阳之气,若既动矣,亦当生阴;
既用矣,必当有阴;不必其变也。以三爻之重,逐换奇为偶;非爻之变,其数之自易也;
乾卦如是,余卦亦然,故体用不同,动静各异;因其异,而气乃见,数乃明;生成之功,乃得而言;事物之类,乃得而辨;
则六爻重卦者,实易道之本,而言易者所必知者也。
重卦之爻六,因而变化以成六十四卦;即八自乘数也;
六爻之变为三百八十四爻,因而变化以成四千九十六;即六十四之乘数,皆自变出;
故六爻重卦,为极卦之变,而穷象之用也。
伏羲之初创时,由八卦之三爻,易为六爻,八卦之用以见;由六爻之变,成六十四卦,而八卦之变以明;若再推之,则变者愈多,为用愈广;其所以测事物者,亦无尽矣!
故卦之体止于八,而变则无尽;则由于六爻之重卦也。
其所仿者,河图之数,易为洛书;二气分合,化成万类;
皆以数之变,而象以成,类以众也;易卦之象,三爻者,阴阳自纯,而六爻则交错矣!
三爻者,生化未见;而六爻,则分明矣! 六爻之卦,系后天之象,盖气已动,而形亦成,数已繁;而用亦广,非复单纯之象可比;
则观象以辨物,征数以卜事者;必于爻求之,且必于重卦之爻求之也。
三爻之象天地人也,为数甚简;六爻则天在上,地在下,人居中;各得二爻,其数已繁;
由下而上,地居其始;由上而下,天处其颠;人在中央,得二气之和。
故爻六而气仍二,天气上行,地气下降;一卦之例,正如八卦之方位图;
故乾气自初至五。为乾之正位,即九五也;坤气自上至二,为坤之正位,则六二也。阳者阴用,阴者阳用;阴阳交用者也。
故天气下行,而地气上达,人在其中也;卦之有爻,以纪数也;爻之有象,以明气也;重卦之爻,二气或备;
六爻之用,八卦俱全;
阳奇阴偶,天往地来;
故在下为初,在未为上;
初以明时之始,上以纪位之高;
皆气之所至、所行、所进、所退也。
故卦爻六,而所象甚多;类虽三,而所用无尽也。
文王八卦讲义——宣圣讲义
3文王八卦。世所称为后天卦象者。即今本易经所传。以别于连山归藏。故曰周易。
其八卦方位次序。与伏羲者不同。易传帝出乎震一节。即指明其位次也。其位次之定。亦由于太极图及洛书之象。
合伏羲卦而互阐其用也。盖伏羲之卦。位次依于河图。文王之卦。位次仿于洛书。一体一用。一天一人。其异者正其变化之迹。其变者正其自然之象。初非文王故异之而变之也。
文王之卦。原伏羲所制。八卦及六十四卦。六爻及三百八十四爻。皆无异也。
其所异者。方位次序而已。因方位之异。而见主客之殊。因次序之异。而见生化之别。
无非就天人之间。事物之内。尽其情状。推其始终。以象之于卦。而足为推测之用耳。
故位次之不同。乃卦之自变。文王不过因而演之。以成易耳。他如连山归藏。亦如此例。各以不同而征其变。以变而成其易而已。
夫易固取变易为旨者。则推异致变。亦伏羲易之所有。而人事变易无穷。一易之象。无以尽之。则虽屡变屡异。
既为易道所包者。自可顺其然。而推衍其新。盖后天之事物日繁。气数日变。而易亦象之。以成后天之卦也。
故卦之方位。非前之地位。次序非前之交代。其各类以殊。道路以别。观文王之制。即可见后天与先天之不同也。夫先天八卦以乾坤居上下。而后天则易以离坎。先天以日月列东西。而后天则易以震兑。而乾坤反在其则。与巽艮同处于隅者、何也。
盖即后天之气数然耳。后天者本生生不息之例。为变化不居之规。不息则位无定方。行无定所。不居则气有消长。数有盈虚。与先天者自异其趣矣。
以先天之气。变为后天事物。则体用自殊。如后天之二气。以水火为主。水火代乾坤大用。为五行之首。为阴阳主器。司万物之生。故坎离二卦为上下正位。示后天生化之本源。
如先天之乾坤也。且先天之气纯。一交而分后天。则相错以行。相和以化。不可划为二也。
如水火为阴阳合体。水以阳合于阴。火以阴藏于阳。其成固非纯。
而水以体阳用阴。故坎属阳而在下。火以体阴用阳。故离属阴而居上。
其行固交错以推演之也。故连归之后。文王又重演之。得文王之易。
而伏羲之卦象更明。以用能昭体。人能合天。其义一贯。其道互证。而其象数变化。尤能全始终。
一本末。足以探天下之繁赜。极事物之常变者也。故以先天名伏羲之易。后天名文王之易。示虽有异。不过先后之分。
其如一人亦有先后天。事物皆然。则先后天之易。犹一易也。何可异视之耶。
文王卦位次之变自伏羲卦者。由于先天之气数。因动静往来而生变化。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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