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 卷十三 僖六年,尽十四年

作者: 杜预12,654】字 目 录

使祀申生,祀之大失也。晋无罪,而灭以畀秦,刑之滥也。天岂不达此事,而待狐突之言,方改图者?民之与神,不相杂扰,虽理有大归,非曲为小枯。岂有一人冤枉,即能诉天,天受人诉辞,便将灭国?此事本是妖梦,假讬上天,非天实为之,人能改易。传言“鬼神所冯,有时而信”,非言此事实是天心,不可执其言,而以人事为难也。

君祀无乃殄乎?畀,必利反,下注同。歆,许金反。且民何罪?失刑、乏祀,君其图之!”君曰:“诺!吾将复请。七日,新城西偏,将有巫者而见我焉。”偏,匹绵反。

[疏]“七日”至“我焉”。

正义曰:申生谓狐突云:更经七日,於新城西偏,将有巫者,而与之俱见我焉。故杜云“将因巫而见”。

许之,遂不见。见,贤遍反,又如字。及期而往,告之曰:“帝许我罚有罪矣,敝於韩。”冯,皮冰反。

[疏]注“敝败”至“而信”。

正义曰:《晋语》云:“惠公即位,出共世子而改葬之,臭彻於外。国人诵之曰:‘贞之不报,孰是人斯而有是臭也。贞为不听,信为不诚,不更厥正,大命其倾!猗兮违兮,心之哀兮,岁之二七,其靡有徵兮!’郭偃曰:‘甚哉!善之难也。君改葬其君,以为荣也,而恶滋章。十四年,君之冢祀其替乎?’”亦是申生犹忿之事。

郑之如秦也,言於秦伯曰:“吕甥、鄐称、冀芮实为不从,若重问以召之,称,尺证反,又如字。

[疏]注“三子”至“之币”。

正义曰:《曲礼》云:“凡以弓剑苞苴箪笥问人者”,郑玄云:“问,犹遗也。”重问,谓多以财货遗之也。下云“币重而言甘”,故云“问,聘问之币”也。

臣出晋君,君纳重耳,蔑不济矣。”

冬,秦伯使泠至报、问,且召三子。泠,力丁反。鄐芮曰:“币重而言甘,诱我也”。遂杀郑、祁举及七舆大夫:乘,绳证反。

[疏]“七舆大夫”。

正义曰:《周礼·大行人》云:“侯伯七命,贰车七乘。贰即副也。每车一大夫主之,谓之七舆大夫。”服虔云:“下军之舆帅七人属申生者,襄二十三年下军舆帅七人往,前申生将下军,今七舆大夫为申生报怨,栾盈将下军,故七舆大夫与栾氏。”炫谓服言是。

左行共华、右行贾华、叔坚、骓歯、累虎、特宫、山祁、皆里、之党也。行,户刚反,下同。共音恭。骓音隹。歯音市专反。累,力追反。祁,巨之反;《字林》:上尸反。豹奔秦,言於秦伯曰:“晋侯背大主而忌小怨,民弗与也。伐之,必出。”背音佩。公曰:“失众,焉能杀?焉,於虔反。违祸,谁能出君?”

【经】十有一年,春,晋杀其大夫郑父。

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穣。阈音域,门限也;一音况域反。

秋,八月,大雩。

冬,楚人伐黄。

【传】十一年,春,晋侯使以郑之乱来告。

天王使召武公、内史过赐晋侯命。过,古禾反。受玉惰。过归告王曰:“晋侯其无后乎?王赐之命,而惰於受瑞,先自弃也巳,其何继之有?礼,国之幹也;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礼不行则上下昏,何以长世?”惰,徒卧反。长,直良反,又丁丈反。

[疏]“天王”至“长世”。

正义曰:召武公亦名过,《周语》云:“襄王使召公过及内史过赐晋惠公命,晋侯执玉卑,拜不稽首。内史过归以告王曰:‘晋不亡,其君必无后。不敬王命,弃其礼也;执玉卑,替其质也;拜不稽首,无其王也。替质无镇,无王无人。晋侯无王,人亦将无之;欲替其镇,人亦将替之。’”其言多而小异。孔晁云:“左丘明集其典雅令辞,与经相发明者,以为《春秋传》。其高论善言,别为《国语》。凡《左传》、《国语》有事同而辞异者,以其详於《左传》,而略於《国语》;详於《国语》,而略於《左传》。”

夏,扬、拒、泉、皋、伊、雒之戎,

[疏]“伊、雒之戎”。

正义曰:《释例》曰:诸杂戎居伊水、雒水之间者。河南雒阳县西南有戎城。伊水出上雒卢氏县熊耳山,东北至河南雒阳县入雒。雒水出上雒县冢领山,东北经弘农至河南巩县入河。

同伐京师,入王城,焚东门。拒,俱字反。皋,古刀反。王子带召之也。秦、晋伐戎以救周。秋,晋侯平戎于王。

黄人不归楚贡。冬,楚人伐黄。

【经】十有二年,春,王三月,庚午,日有食之。

夏,楚人灭黄。

秋,七月。

冬,十月二月,丁丑,陈侯杵臼卒。杵,昌吕反。臼,其九反。

【传】十二年,春,诸侯城卫楚丘之郛,惧狄难也。郛,芳夫反。难,乃旦反,下同。)

[疏]注“楚丘”至“卫传”。

正义曰:卫以二年迁於楚丘,诸侯为之筑其城,至此为之筑其郛。《公羊传》曰:“郛者何?郭也。”不单言卫楚丘者,见楚丘未有郛也。诸侯不告,鲁不与,故不书。无经而为传者,其言必有所为,故云为狄侵卫传。

黄人恃诸侯之睦于齐也,不共楚职,曰:“自郢及我九百里,焉能害我?”共音恭。焉,於虔反。夏,楚灭黄。

王以戎难故,讨王子带。秋,王子带奔齐。

冬,齐侯使管夷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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