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 卷十六 僖二十五年,尽二十八年

作者: 杜预11,953】字 目 录

【经】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丙午,卫侯毁灭邢。毁,况委反。恶,乌路反。)

[疏]注“卫邢”至“罪之”。

正义曰:《曲礼》曰:“诸侯不生名,灭同姓,名。”传云“同姓也,故名”。然则诸侯位贵居尊,故不斥其名。书名,则是罪绝之事,故云“罪之”也。

夏,四月,癸酉,卫侯毁卒。

[疏]注“五同盟”。

正义曰:毁以元年即位,四年盟于召陵,五年于首止,八年于洮九年于葵丘,十五年于牡丘,皆鲁、卫俱在,是五同盟也。

宋荡伯姬来逆妇。为,于伪反。越竟音境。

[疏]注“伯姬”至“故书”。

正义曰:伯姬,鲁女。而以宋荡寇之,知为宋大夫荡氏妻也。妇者对姑之文,姑即伯姬,故知自为子来逆妇。《公羊传》曰:“宋荡伯姬者何?荡氏之母也。其称妇何?有姑之辞也。”《穣梁传》曰“妇人既嫁不逾竟”。是妇人越竟逆妇,非礼也。以非礼,故书之。纪裂繻来逆女,此云逆妇者,姑自来逆,故即称妇也。宋有荡氏者,宋桓公生公子荡,荡生公孙寿,寿生荡意诸,意诸之后,以荡为氏,则此人字荡也,故云“荡氏妻”。

宋杀其大夫。

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

[疏]“顿迫”至“纳故”。

正义曰:围陈而纳顿子,明顿子迫於陈而出奔也。楚人纳之知其出奔楚也。《公羊传》曰:“何以不言遂?两之也。”一举兵而行,此两意非因前生后,故不言遂,明此围陈纳顿子正是一事。《释例》曰:“传称诸侯纳之曰归,今经诸称纳者,皆有兴师见纳之事,不待例而自明。故但言纳,不复言归。”归、纳不须两见,故云“顿子不言归,兴师见纳故”。

葬卫文公。

冬,十有二月,癸亥,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洮,吐刀反。

[疏]注“洮鲁”至“赐族”。

正义曰:八年盟于洮,杜云“曹地”。三十一年鲁始得曹田,此时不得为鲁地,注误耳。礼:先君既葬,则嗣子成君。此文公既葬,成公不称爵者,《释例》曰:“文公欲平莒於鲁,未终而薨。故卫子寻父之志,鲁人由此亦脩文公之好,此孝子之至感,而人情之所笃,故成公虽已免丧。至於此盟会,降以在丧自名。犹武王伐纣,称大子发,故经随而书子。传从而释之,曰‘脩文公之好也’。”是说书子善之事。

【传】二十五年,春,卫人伐邢,二礼从国子巡城,掖以赴外,杀之。

[疏]“掖以赴外”。

正义曰:《说文》云:“掖,持臂也。”谓执持其臂,投之城外也。掖本持臂之名,遂谓臂下胁上为掖,是因名转而相生也。

“正月丙午,卫侯毁灭邢”,同姓也,故名。礼至为铭曰:“余掖杀国子,莫余敢止。”掖音亦,《说文》云“以手持人臂曰掖”。恶,乌路反。

秦伯师于河上,将纳王。狐偃言於晋侯曰:“求诸侯,莫如勤王。诸侯信之,且大义也。继文之业。

[疏]“继文之业”。

正义曰:言欲继文侯之功业,而使信义宣布於诸侯,今日纳王,是为可矣。

而信宣於诸侯,今为可矣。”仇音求。使卜偃卜之,曰:“吉!遇黄帝战于阪泉之兆。”

[疏]注“黄帝”至“为吉”。

正义曰:《大戴礼·五帝德》曰:“黄帝与赤帝战于阪泉之野。”《晋语》云:“昔少典娶於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为姬,炎帝为姜,二帝用师以相济也。”韦昭注云:“济当为挤。挤,灭也。”《史记》称“黄帝伐炎帝之后于阪泉之野”。炎帝即神农也。黄帝将战,卜得吉兆。今卜复得彼兆,故以为吉也。

公曰:“吾不堪也。”对曰:“周礼未改,今之王,古之帝也。”公曰:“筮之。”筮之,遇大有兑下离上睽。曰:“吉,遇‘公用享于天子之’卦也。

[疏]“战克而王飨”。

正义曰:卜遇黄帝吉兆,是战克也。筮得大有,是王享也。

吉孰大焉?且是卦也,天为泽以当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大有去睽而复,亦其所也。”下,遐嫁反。晋侯辞秦师而下。三月甲辰,次于阳樊。右师围温,左师逆王。

夏,四月,丁巳,王入于王城,取大叔于温,杀之于隰城。戊午,晋侯朝王。王飨醴,命之宥。隰音习。醴音礼。宥音又。请隧,弗许,隧音遂,今之延道。阙,其月反。县音玄。柩,其九反。

[疏]注“阙地”至“而下”。

正义曰:隐元年传曰:“阙地及泉,隧而相见。”是阙地通路曰隧也。天子之葬,棺重礼大,尤须谨慎,去壙远而阙地通路,从远地而渐邪下之。诸侯以下,棺轻礼小,临壙上而直县下之。故隧为王之葬礼,诸侯皆县柩而下,故不得用隧。晋侯请隧者,欲请以王礼葬也。

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恶也。”与之阳樊、温、原、欑茅之田。晋於是始起南阳。恶,乌路反。欑,才官反。阳樊不服,围之。苍葛呼曰:呼,唤故反。“德以柔中国,刑以威四夷,宜吾不敢服也。此谁非王之亲姻,其俘之也!”乃出其民。俘,芳扶反。

秋,秦、晋伐鄀。鄀音若,国名;《字林》云:“楚邑,楮斫反。”

[疏]注“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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