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 卷二十七 成十一年,尽十五年

作者: 杜预13,486】字 目 录

屋成焉。人身以礼、敬为本,必有礼、敬,身乃得存。鄐子无基,则亦无幹,但言有所局,不复得言幹耳。

且先君之嗣卿也,受命以求师,将社稷是卫,而惰,弃君命也,不亡何为?”惰,徒卧反。

三月,公如京师。宣伯欲赐,请先使。王以行人之礼礼焉。使,所吏反。孟献子从。王以为介,而重贿之。从,才用反。介音界。相,息亮反,下同。

[疏]“宣伯”至“贿之”。

正义曰:《周语》云:“简王八年,鲁成公来朝,使叔孙侨如先聘且告,见王孙说,与之语。说言於王曰:‘鲁叔孙之来,有异焉。其币薄而言谄,殆请之也。若请之,必欲赐也。且其状方上而锐下,宜触冒人王,其勿赐。若贪陵之人来而盈愿,是不赏善也,且财不给。’王使私问诸鲁,鲁人云:‘请之也。’王遂不赐,礼如行人。”孔晁云:“行人,使人也。”以使人之礼礼之,不从聘者之赐礼也。又曰:“鲁侯至,仲孙蔑为介。王孙说与之语,说让说以语王,王厚贿之。”

公及诸侯朝王,遂从刘康公、成肃公会晋侯伐秦。成子受脤于社,不敬。脤,市轸反。盛音成。

[疏]注“脤宜”至“之名”。

正义曰:宜者,祭社之名,脤是盛肉之器。受脤于社,受祭社之胙肉也。《周礼·掌蜃》:“祭祀共蜃器之蜃。”郑玄云:“饰祭器之属也。《春秋》定十四年秋,‘天王使石尚来归蜃’。蜃之器以蜃饰,因名焉。”郑玄云:“蜃可以白器,令色白。”是盛以脤器,故曰“脤”也。既言“宜社”,又自解宜名。《释天》云:“起大事,动大众,必先有事乎社而后出,谓之宜。”孙炎曰:“有事,祭也。宜,求见祐也。”是宜者,出兵祭社之名。

刘子曰:“吾闻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之以福,不能者败以取祸。是故君子勤礼,小人尽力。勤礼莫如致敬,尽力莫如敦笃。敬在养神,笃在守业。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有执膰,尽,津忍反,下同。膰音烦。

[疏]注“膰,祭肉”。

正义曰:《诗》咏祭祀之礼云:“为俎孔硕,或膰或炙。”又曰:“旨酒欣欣,燔炙芬芬。”毛传云:“傅火曰:“燔祭肉有燔而荐者,因谓祭肉为膰也。”

戎有受脤,神之大节也。今成子惰,弃其命矣,其不反乎!”

[疏]“民受”至“反乎”。

正义曰:“天地之中”,谓中和之气也。民者,人也。言人受此天地中和之气以得生育,所谓命也。命者,教命之意,若有所禀受之辞,故《孝经》说云:“命者,人之所禀受度是也。”命虽受之天地,短长有本,顺理则寿考,逆理则夭折。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法则,以定此命。言有法则命之长短得定,无法则夭折无恒也。故人有能者,养其威仪礼法,以往適於福,或本分之外更得延长也;不能者,败其威仪礼法,而身自取祸,或本分之内仍有减割也。为其求福畏祸之故,君子勤礼以临下,小人尽力以事上。勤礼莫如临事致敬,尽力莫如用心敦笃。敬之所施,在於养神,朝廷百官,事神必敬;笃在守业,草野四民,勿使失业也。“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宗庙之祀,则有执膰;兵戎之祭,则有受脤,此是交神之大节也。今成子受脤而惰,是自弃其命矣,死必在近,此行其不得反乎?尔之往也,“养之以福”,谓将身向福也;“败以取祸”,谓祸及身也。福则人之所欲,作往就之辞也;祸则人之所恶,作自来之语也。敬则所施有处,故言“致敬”也;厚则唯在已身,无所可致,故重言“敦笃”也。执膰、受脤,俱是於祭末受而执之,互相见也。刘炫云:“命者,冥也。言其生育之性得之於冥兆也。”

夏,四月,戊午,晋侯使吕相绝秦。相,息亮反,注同。曰:“昔逮我献公及穆公逮音代,一音大计反。相好,戮力同心,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好,呼报反。六同戮,力相承,音六;嵇康,力幽反;吕静《字韵》:与飂同;《字林》:音辽。

[疏]“戮力同心”。

正义曰:孔安国以戮力为陈力,以《论语》有“陈力就列”故也。戮力,犹言勉力、努力耳。

天祸晋国,文公如齐,惠公如秦。辟音避。骊,力知反。无禄,献公即世。穆公不忘旧德,俾我惠公用能奉祀于晋。俾,本或作“卑”,必尔反,下及注同。又不能成大勋,而为韩之师。

[疏]“又不”至“之师”。

正义曰:言秦既纳惠公,又不能遂成大功,而复伐晋,为此韩之师也。下云“亦悔于厥心”,谓秦悔伐晋也。

亦悔于厥心,用集我文公,是穆之成也。文公躬擐甲胄,跋履山川,擐音患。胄,直又反。跋,蒲末反。逾越险阻,征东之诸侯,虞、夏、商、周之胤而朝诸秦,则亦既报旧德矣。郑人怒君之疆埸,我文公帅诸侯及秦围郑。疆,居良反。埸音亦。秦大夫不询于我寡君,擅及郑盟。询,思巡反。擅,市战反。诸侯疾之,将致命于秦。

[疏]注“致死”至“此意”。

正义曰:刘炫以为诬秦。今知不然者,凡诬秦者,谓加之罪,传辞少略者,可得称诬。今传云:“诸侯疾之,将致命于秦。文公恐惧,绥静诸侯。”又云:“我有大造于西。”传文既详明诸侯实有此意,若无诸侯,何得称为大造?且秦师袭郑,郑亦疾秦,此则诸侯之义也。刘以为实无诸侯,而规杜过,非也。

文公恐惧,绥静诸侯,秦师克还无害,则是我有大造于西也。恐,曲勇反无禄,文公即世,穆为不吊,

[疏]注“不见吊伤”。

正义曰:《曲礼》云:“知生者吊,知死者伤。知生而不知死,吊而不伤;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郑玄云:“人恩各施於所知。吊、伤皆谓致命辞也。《杂记》:‘诸侯使人吊辞曰:寡君闻君之丧,寡君使某,如何不淑。’此施於生者,伤辞未闻也。说者有衍吊辞云:皇天降灾,子遭罹之,如何不淑。此施於死者,盖本伤辞。辞毕退,皆哭。”是吊伤之事。

蔑死我君,寡我襄公,“死我君”,本或以“我”字在“死”上。

[疏]“蔑死”至“襄公”。

正义曰:轻蔑文公,以为死无知矣。谓襄公寡弱,而陵忽之。

迭我殽地,奸绝我好,伐我保城,殄灭我费滑,迭,直结反,徐音逸。殽,户交反。奸音干。费,扶味反。滑,于八反。缑,古侯反。

[疏]“奸绝我好”。

正义曰:奸乱断绝,不复与我和好也。

注“伐保”至“氏县”。

正义曰:“伐我涑川,俘,我王官”,传皆无文,独谓此为诬者,於时轻行郑,不得在道用兵,故知此伐保城是诬之也。春秋之时,更无费国。秦惟灭滑,不灭费,知费即滑也,国都於费,国邑并举以圆文耳。

散离我兄弟,挠乱我同盟,挠,乃卯反;徐,许高反。倾覆我国家。我襄公未忘君之旧勋,覆,孚服反,下同。而惧社稷之陨,是以有殽之师。陨,于敏反,下同。犹原赦罪于穆公。穆公弗听,而即楚谋我。天诱其衷,成王陨命,见,贤遍反。

[疏]注“秦使”至“成王”。

正义曰:文十四年传云:“初,斗克囚于秦,秦有殽之败,使归求成。”僖三十三年,秦败于殽。文元年,楚弑成王,故谋不成也。

穆公是以不克逞志于我。逞,敕景反。穆、襄即世,康、灵即位。康公,我之自出,又欲阙翦我公室,倾覆我社稷,“阙剪我公室”。

正义曰:阙谓缺损,剪谓灭削,言欲损害晋之公室。帅我蝥贼,以来荡摇我边疆,阙,其月反;徐,如字。蝥贼,莫侯反;《尔雅》:蟲食苗为蝥,食节为贼。

[疏]注“蝥贼”至“蟲名”。

正义曰:《释蟲》云:“食根蟊,食节贼。”是食禾稼之蟲也。纳雍害晋,若蟲食禾,然彼晋自召雍,非秦罪也。

我是以有令狐之役。康犹不悛,八我河曲,悛,七全反。伐我涑川,俘我王官,涑,徐息录反,又音速;《字林》同。俘,芳夫反。翦我羁马,我是以有河曲之战。东道之不通,则是康公绝我好也。复,扶又反。及君之嗣也,我君景公引领西望曰:‘庶抚我乎!’君亦不惠称盟,称,尺证反,注同。利吾有狄难,难,乃旦反。入我河县,焚我箕、郜,芟夷我农功,箕音基,一音其。郜,古报反。芟,所衔反。夷,本亦作痍,音夷。虔刘我边陲,

[疏]注“虔刘皆杀也”。

正义曰:“刘,杀”,《释诂》文。《方言》云:“虔,杀也”。重言杀者,亦圆文耳。

我是以有辅氏之聚。聚,才喻反,注同。

[疏]注“聚,众也”。

正义曰:谓聚众以拒秦也。以上有殽之师、令狐之役、河曲之战,不用重文,故变文言“聚”。古人为文,亦有辟耳。

君亦悔祸之延,而欲徼福于先君献、穆,徼,古尧反。使伯车来命我景公曰:‘吾与女同好弃恶,复脩旧德,以追念前勋。’言誓未就,景公即世,我寡君是以有令狐之会。女音汝,下文皆同。好,呼报反,一音如字。复音服,又扶又反。寡君,读者亦作“寡人”。

[疏]注“令狐”至“误也”。

正义曰:刘炫以为,臣之出使,自称己君皆曰“寡君”,今吕相虽奉君,兼有己语,称“寡君”正是其理。杜何知宜为“寡人”,称“君”为误?今删定知刘说非者,以吕相奉厉公之命而往绝秦,则皆是厉公之言,不得兼有己语。案隐十一年,郑伯告许大夫云“假手于我寡人”,今吕相称厉公之命,还与自称无异,亦当云“我寡人”,故知称“君”为误。刘以称“寡君”为是,以规杜过,非也。

君又不祥,背弃盟誓。白狄及君同州,

[疏]“白狄及君同州”。

正义曰:《周礼·职方氏》“正西曰雍州,其川泾沬,其浸渭、洛”,皆秦地也;“正北曰并州,其泽薮曰昭馀祁,其川虖池、呕夷”,皆晋地也。是秦属雍而晋属并,白狄盖狄之西偏,属雍州也。

君之仇雠,而我之昏姻也。隗,五罪反。弞,在良反。咎音羔。

[疏]“季隗”至“文公”。

正义曰:三年,晋、卫伐弞咎如,传曰“讨赤狄之馀焉”。知咎如是赤狄也。文公所奔之狄,不言赤、白,以其伐赤,不应赤自相伐,知白狄伐之也。其女虽是赤狄之种,而由白狄以纳文公,得以白狄为昏姻也。且此辞多诬,欲亲狄以曲秦,故引狄为昏姻耳。晋人自数伐狄,宁复顾昏姻也?杜以传有季隗之事,引之以证昏姻,未必晋於白狄处无昏姻。

君来赐命曰:‘吾与女伐狄。’寡君不敢顾昏姻,畏君之威,而受命于吏。君有二心於狄,曰:‘晋将伐女。’狄应且憎,是用告我。应,应对之应,注同。楚人恶君之二三其德也,亦来告我曰:‘秦背令狐之盟,而来求盟于我,昭告昊天上帝、秦三公、楚三王,恶,乌路反,下同。昊,户老反。共音恭。

[疏]“昭告昊天上帝”。

正义曰:礼,诸侯不得祭天,其盟不主天神。郑玄《觐礼》注云:“巡守之盟,其神主日;诸侯之盟,其神主山川。”襄十一年亳城北之盟,其载书云:“司慎、司盟,名山、名川”,注云:“二司,天神。”唯告天之别神,不告昊天上帝。此秦、楚为盟,告天帝者,春秋之时,不能如礼;且此辞多诬,未必是实。晋与诸国结盟,皆不告昊天上帝,何由秦、楚独敢告之?盖欲示楚人恨秦之深,言其所告处重耳。

曰:“余虽与晋出入,余唯利是视。”不穣恶其无成德,是用宣之,以惩不壹。’诸侯备闻此言,斯是用痛心疾首,暱就寡人。惩,直升反。昵,女乙反。

[疏]“以惩不壹”。

正义曰:楚道秦人用心不壹,其盟不足与固,宣示诸侯,以惩创不壹之人。

寡人帅以听命,唯好是求。君若惠顾诸侯,矜哀寡人,而赐之盟,则寡人之原也,其承宁诸侯以退,岂敢徼乱?要,一遥反。君若不施大惠,寡人不佞,其不能诸侯退矣。敢尽布之执事,俾执事实图利之。”

[疏]“寡人不佞”。

正义曰:服虔云:“佞,才也。不才者,自谦之辞也。”《论语》云:“焉用佞?御人以口给,屡憎於人。”则佞非善事。而以不佞为谦者,佞是口才捷利之名,本非善恶之称。但为佞有善有恶耳,为善敏捷是善佞,为恶敏捷是恶佞。但君子欲讷於言而敏於行,言之虽多,情或不信,故云“焉用佞”耳。

秦桓公既与晋厉公为令狐之盟,而又召狄与楚,欲道以伐晋,诸侯是以睦於晋。道音导。晋栾书将中军,荀庚佐之;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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