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文也。舍人曰:“閒暇无事也。”李巡曰:“启,小跪也。”
翦焉倾覆,无所控告。覆,芳服反。控,苦贡反。民死亡者,非其父兄,即其子弟。夫人愁痛,夫音扶,注同。不知所庇。民知穷困,而受盟于楚。孤也与其二三臣不能禁止,不敢不告。”知武子使行人子员对之,曰:“君有楚命,亦不使一介行李告于寡君。介,古贺反,注同。独使,所吏反。而即安于楚。君之所欲也,谁敢违君?寡君将帅诸侯以见于城下,唯君图之!见,贤遍反,或如字。
晋范宣子来聘,且拜公之辱,告将用师于郑。公享之。宣子赋《摽有梅》。摽,徐扶妙反,又扶表反。兴,许?反。季武子曰:“谁敢哉?今譬於草木,寡君在君,君之臭味也。譬,本亦作“辟”,音譬,后放此。欢以承命,何时之有?”武子赋《角弓》。宾将出,武子赋《彤弓》。彤,徒冬反。复,扶又反。宣子曰:“城濮之役,濮音卜。我先君文公献功于衡雍,受彤弓于襄王,以为子孙藏。雍,於用反。藏如字,徐才浪反。匄也,先君守官之嗣也,敢不承命?”君子以为知礼。
[疏]注“彤弓”至“知礼”。
正义曰:文四年,甯俞来聘,为赋《彤弓》。甯俞不敢当。此赋《彤弓》而宣子受之,故解其意。彼以《彤弓》当甯俞,故甯俞不敢受。此赋《彤弓》,其义在於晋君,非当范匄,故范匄受之,而为知礼也。
【经】九年,春,宋灾。
[疏]注“天火”至“故书”。
正义曰:得告则书,史之常例。於此须言告者,《公羊传》曰:“外灾不书,此何以书?为王者之后记灾也。曷为或言灾?或言火?大者曰灾,小者曰火。然则内何以不言火?内不言火者,甚之也。”《公羊》此言,不可通於左氏,故杜明为此注以异之。
夏,季孙宿如晋。
五月,辛酉,夫人姜氏薨。
秋,八月,癸未葬我小君穆姜。
冬,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世子光伐郑。十有二月,己亥,同盟于戏。戏,许宜反。
[疏]注“伐郑”至“郑地”。
正义曰:成十七年,夏,“公会尹子”云云伐郑,六月乙酉,同盟于柯陵。於时郑实不服,诸侯自同盟耳。郑不与盟也。此注云“伐郑而书同盟,则郑受盟可知”者,此盟郑与,传文分明,不是准约同盟之文,始知郑与盟也。杜言此解经於盟不书郑伯之意耳。经若重序诸侯,必当郑伯在列。但经已前目诸侯,不复重序,郑伯不见,故特解之。以其伐郑而书“同盟”,则郑与盟可知。同盟之文,足以包郑,故不复见郑伯耳。非谓因伐而同盟者,所伐之国,必与也。柯陵之盟,郑实不服,诸侯自相与盟,非同郑也。文同事异,不可执彼以难此。十一年,诸侯伐郑,同盟于亳城北,其文与此同矣。此经书“十二月己亥,同盟于戏”,传言十一月己亥同盟于戏,经、传不同,必有一误。而传於戏盟之下,更言“十二月癸亥,门其三门”。己亥在癸亥之前二十四日。杜以《长历》推之,十一月庚寅朔,十日得己亥;十二月己未朔,五日得癸亥。故《长历》参校上下,己亥在十一月十日。又十二月五日有癸亥,则其月不得有己亥。经书十二月,误也。此误者,唯以一字误为二,非书经误也。
楚子伐郑。
【传】九年,春,宋灾。乐喜为司城以为政。
[疏]注“乐喜”至“之政”。
正义曰:文七年及成十五年,二传言宋六卿之次,皆云右师、左师、司马、司徒、司城、司寇。其右师最贵。故华元曰:“我为右师,君臣之训,师所司也。”然则宋国之法,当右师为政卿。今言司城为政卿者,盖宋以华阅是华元之子,以元有大功,使阅继其父耳。子罕贤知,故特使为政。齐任管夷吾,鲁任叔孙媠,皆位卑而执国政,此亦当然也。此传言“以为政”者,以为救火之政耳。但从此以后,历检传文,郑人讨贼,宋人献玉,扶筑台之讴,削向戌之赏,皆是政卿之任,故言为政卿也。下晋侯云“宋灾,於是乎知有天道”。是宋人自知天道当有火灾,故子罕素相戒敕为备火之政也。自“伯氏司里”以下,“巷伯儆宫”以上,皆是子罕素戒之也。其享祀之事,是政卿命之,非子罕也。
使伯氏司里。
[疏]注“伯氏”至“里宰”。
正义曰:《释言》云:“里,邑也。”李巡云:“里,居之邑也。”是里为邑居之名也。《周礼》,五邻为里。以五邻必同居,故以里为名。里长谓之宰。《周礼·里宰》,每里下士一人。谓六遂之内,二十五家之长也。此言司里,谓司城内之民,若今城内之坊里也。里必有长,不知其官之名。《周礼》有里宰。故以宰言之,非是郊外之民二十五家之长也。使伯氏司此城内诸里之长,令各率里内之民,表火道以来,皆使此伯氏率里民为之。
火所未至,彻小屋,涂大屋,陈畚挶,具绠缶,畚音本,草器也。挶,九录反。绠,古杏反,汲水索。缶,方九反,汲水瓦器。篑,其位反。笼,力东反。辺音预。汲音急。索,悉各反。
[疏]注“畚篑”至“汲器”。
正义曰:《说文》云:“畚,蒲器,所以盛粮也。”宣二年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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