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 卷三十八 起二十七年,尽二十八年

作者: 杜预13,971】字 目 录

,下同。

[疏]注“时菑”至“发泄”。

正义曰:传先言“无冰”,乃载梓慎之语,则梓慎之语为无冰而发,知时菑,谓春无冰也。言以有时菑者,以此岁星淫行之年,而有天时温暖之菑。四时之序,冬月当寒,故温则为菑害也。冬月盛阴用事,阴寒在地,当遏阳,使不出,时应寒。而温无冰,是阴阳相竞,阴气不能胜阳,故阳气出地,地气发泄,而使时温无冰也。岁星自淫行,天时自温暖,其温不由岁星。梓慎以其年有二事,而总言其占耳。服虔云:岁为阳,玄枵为阴,岁乘阴,进至玄枵,阴不胜阳,故温无冰。按下云“蛇乘龙”,乃谓玄枵乘岁星,非岁星乘玄枵也。若必以此无冰谓岁乘玄枵所致,则成元年“春无冰”者,岂谓岁星乘玄枵乎?成十六年,雨木冰者,复是玄枵乘岁星也。

蛇乘龙。宿音秀,下同。

[疏]注“蛇玄”至“所乘”。

正义曰:蟲兽在地而有象,在天二十八宿,分在四方,方有七宿,共成一象。东方为青龙之象,西方为白虎之象,皆南首北尾也。南方为朱鸟之象,北方为玄武之象,皆西首东尾也。《曲礼》说军陈象物云:“行,前朱鸟后玄武,左青龙右白虎。”是玄武在北方也。龟、蛇二蟲共为玄武,故蛇是玄武之宿,虚危之星也。七星共为玄武,但岁星淫行,在虚危之分,故特指虚危言之耳。传言“蛇乘龙”,龙即岁星也。岁星木精,木位在东方,东方之宿为青龙之象,故岁星亦以龙为名焉。龙行疾而失次,出於虚危宿下,龙在下而蛇在上,是龙为蛇所乘也。岁星,天之贵神福德之星,今被乘势屈,是不能祐其本国之象,故知宋、郑饥也。

龙,宋、郑之星也,亢音刚,又若浪反。

[疏]注“岁星”至“之星”。

正义曰:岁星属木,木位在东方,东方之次皆是龙分。天之分野,卯为大火,辰为寿星,大火房心为宋分,寿星角亢为郑分,故龙为宋、郑之星也。然则寅为析木之津,析木燕之分野,梓慎言不及燕,别当有以知之,非吾徒所能测也。

宋、郑必饥。玄枵,虚中也。枵,耗名也。土虚而民耗,不饥何为?”耗,呼报反。复,扶又反。

[疏]“枵耗”至“何为”。

正义曰:枵声近耗,故枵是耗之名也。次有三宿,虚为其中,土虚不实,而人民耗损,不饥何为也?地气发泄,而使时温无冰,即是土虚之事也。於时鲁国无冰,是鲁亦地气发泄。下子服惠伯云:“饥寒之不恤。”是鲁亦饥矣。经不书饥,饥当差於宋、郑,故梓慎唯言宋、郑饥耳。

夏,齐侯、陈侯、蔡侯、北燕伯、杞伯、胡子、沈子、白狄朝于晋,宋之盟故也。燕,乌贤反。蓟音计。

[疏]注“陈侯”至“蓟县”。

正义曰:传言宋之盟,故虽文在诸国之下,止为楚属发传,故杜明之。陈、蔡、胡、沈为宋盟朝晋,其齐、燕、杞、狄先非楚属,其朝不为宋之盟也。《谱》云:“北燕,姬姓,召公奭之后也。周武王封之於燕,居渔阳蓟县。其国辟小,不通诸夏。自召公至简公款二十九世,始见经。简公子献公十二年,获麟之岁也。献公子孝公七年,《春秋》之传终矣。孝公立十五年卒。孝公以下六世,始大,称王,十二世,二百二十五年。秦灭之。

齐侯将行,庆封曰:“我不与盟,何为於晋?”与音预,下同。陈文子曰:“先事后贿,礼也。贿,呼罪反。小事大,未获事焉,从之如志,礼也。

[疏]“小事”至“礼也”。

正义曰:言小国之事大国也,当每事顺从。若未获大国所命之事,但如其志之所欲,即不待彼命,逆即从之,如其志意,礼也。礼者,自卑而尊人,故先承意志,是事大之礼也。

虽不与盟,敢叛晋乎?重丘之盟,未可忘也。子其劝行!”重,直龙反。

卫人讨甯氏之党,故石恶出奔晋。卫人立其从子圃以守石氏之祀,礼也。从子,才用反。圃,布古反。磃,七略反。

邾悼公来朝,时事也。

秋,八月,大雩,旱也。

蔡侯归自晋,入于郑。郑伯享之,不敬。子产曰:“蔡侯其不免乎?日其过此也,日,人实反。过,古禾、古卧二反。君使子展劳於东门之外,而傲。,于况反,后同。劳,力报反。吾曰:‘犹将更之。’今还,受享而惰,乃其心也。君小国,事大国,而惰傲以为已心,将得死乎?若不免,必由其子。其为君也,淫而不父。傲,五报反,下同。惰,徒卧反。君小国,事大国古本无“小”字。

[疏]“君小国事大国”。

正义曰:晋、宋古本及王肃注,其文皆如此。君国谓为国君,言其为君之难也。今定本作“小国”。

侨闻之,如是者,恒有子祸。”

孟孝伯如晋,告将为宋之盟故如楚也。将为,于伪反。蔡侯之如晋也,郑伯使游吉如楚。及汉,楚人还之,曰:“宋之盟,君实亲辱。还音环。今吾子来,寡君谓吾子姑还!吾将使髍奔问诸晋而以告。”髍,人实反。子大叔曰:“宋之盟,君命将利小国,而亦使安定其社稷,镇抚其民人,以礼承天之休,休,许虬反,注同。此君之宪令,而小国之望也。寡君是故使吉奉其皮币,乘,绳证反。以岁之不易,聘於下执事。易,以豉反。难,乃旦反。今执事有命曰:“女何与政令之有?必使而君弃而封守,跋涉山川,蒙犯霜露,以逞君心。小国将君是望,敢不唯命是听?无乃非盟载之言,以阙君德,而执事有不利焉,小国是惧。不然,其何劳之敢惮?”

[疏]“今执”至“敢惮”。

正义曰:执事,谓楚也。楚人诘大叔,唯有止还之语耳。令游吉还使郑伯来,故游吉原其意为此辞作甚之言耳。“而执事有不利焉”,违盟,言“阙君德”,是於楚为不利也。“小国是惧”,惧楚不利耳,不敢自惮劳也。

子大叔归,复命,告子展曰:“楚子将死矣!不脩其政德,而贪昧於诸侯,以逞其原,欲久得乎?《周易》有之,在复女音汝。何与,音预。跋涉,白木反,草行为跋,水行为涉。惮,徒旦反。之颐,颐,以之反。曰:‘迷复,凶。’应,应对之应。

[疏]注“复上”至“故凶”。

正义曰:卦从下起,从下而画,阴爻至上六为纯坤,又将从下变之,故复为极阴反阳之卦也。上处极位,位极更无所往,故为迷也。既迷而后反本,从下积而至迷,是为失道巳远。上应在三,三亦阴爻,远而无应,故凶也。复,《易》注云:“复,反也,还也。”阴气侵阳,阳失其位,至此始还,反起於初,故谓之复。阳,君象,君失国而还反,道德更兴也。颐,养也。《易》注云:“颐者,口车辅之名。”震动於下,艮止於上,口车动而上因辅爵物以养人,故谓颐为养也。

其楚子之谓乎?欲复其原,

[疏]注“谓欲”至“其原”。

正义曰:楚子本意原郑伯来朝,全不顾道理,唯欲复其本原。

而弃其本,复归无所,是谓迷复。能无凶乎?君其往也!送葬而归,以快楚心。楚不几十年,未能恤诸侯也。几,居依反,又音祈。

[疏]注“几近”至“亦难”。

正义曰:“几,近”,《释诂》文也。十者,数之小成。言“失道远者,复之亦难”,故举成数以言之。《周易》复卦上六爻云:“迷复,凶,有灾眚。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是《易》有十年之语,故游吉期之以十年。服虔云:此行也,楚康王卒。至昭四年楚灵王合诸侯于申,距今八年,故曰“不几十年”。是谓十年不克征也。

吾乃休吾民矣。”复,扶又反,下复顾同。裨灶曰:“今兹周王及楚子皆将死。裨,避支反。岁弃其次,而旅於明年之次,以害鸟帑。周、楚恶之。”帑音奴。恶,如字,一音乌路反。冲,尺容反。分,扶问反。

[疏]注“旅客”至“所在”。

正义曰:《易》有旅卦。传言羁旅,旅,皆是客,故为客处也。岁星常行之度,此年当在星纪。星纪是其所居之次也。今岁星弃其所居星纪之次,乃客处在於明年所居之次。言其未应往,而往向彼玄枵之次,为客寄也。昭三十二年传云“越得岁而吴伐之,必受其凶”。是岁星所在,其国有福。当福之冲,其国有祸。今失次於北,故祸冲在南,子午之位南北相冲,淫於玄枵,冲当鹑火,南方为朱鸟之宿。帑者,细弱之名。於人则妻子为帑,於鸟则鸟尾曰帑,妻子为人之后,鸟尾亦鸟之后,故俱以帑为言也。天之分野,鹑火周分,鹑尾楚分,岁星之冲当此周、楚之分,故周、王楚子受其咎也。岁星客在玄枵,惟冲鹑火,而鹑尾亦有咎者,盖以岁星渐西,冲则渐东,尾之於鸟犹是一身,故冲其身而及其尾,此则裨灶能知,亦非吾徒所测也。此与上文俱论岁星过次,所占不同,其事俱验,而丘明两载之,是传故备举,以示卜占效验,惟人所在,言其知之在於人,各自有意见也。

九月,郑游吉如晋,告将朝于楚,以从宋之盟。子产相郑伯以如楚,舍不为坛。相郑,息亮反,下同。坛,徒丹反。劳,力报反。

[疏]注“至敌”至“郊劳”。

正义曰:《聘礼》:“宾至于近郊,君使卿用束帛劳。”无设坛之法。下云“先君適四国,未尝不为坛”,盖以朝礼君亲行,事重,故有之也。礼有坛、墠者,先儒以为除地曰墠,封土曰坛。此并言除地、封土者,《尚书·金縢》云“三坛同墠”,是作坛在除地之内,故除地、封土并言之。服虔本作“墠”,解云“除地为墠”。王肃本作“坛”,而解云“除地坦”。坦者,则读为墠也。按下云“作坛以昭其功、以昭其祸”。若是除地,草秽寻生,不足以昭示后人。杜言坛是也。下言“草舍”者,不为坛则不除地,故为草舍耳。

外仆言曰:“昔先大夫相先君,適四国,未尝不为坛。自是至今,亦皆循之。今子草舍,无乃不可乎?”子产曰:“大適小,则为坛。小適大,苟舍而已,焉用坛?侨闻之,大適小有五美:宥其罪戾,赦其过失,救其菑患,赏其德刑,焉用,於虔反,下焉用作坛、焉辟之、又焉用盟皆同.宥音又.菑音灾.

[疏]“亦皆循之”。

正义曰:因循不废也。

教其不及。小国不困,怀服如归。是故作坛以昭其功,宣告后人,无怠於德。解,佳卖反。小適大有五恶:说其罪戾,请其不足,行其政事,共其职贡,从其时命。共音恭。不然,则重其币帛,以贺其福而吊其凶,皆小国之祸也。焉用作坛以昭其祸?所以告子孙,无昭祸焉可也。”

齐庆封好田而耆酒,与庆舍政。好,呼报反。耆,市志反。则以其内实迁于卢蒲嫳氏,易内而饮酒。数日,国迁朝焉。数,所主反。见,贤遍反。

[疏]“国迁朝焉”。

正义曰:庆封虽与舍政,使舍知政事耳,封犹有当国之重,故国之卿大夫皆迁就嫳家朝焉。

使诸亡人得贼者,以告而反之。难,乃旦反。

[疏]“使诸”至“反之”。

正义曰:崔氏之乱,但是庄公之党,崔氏以之为贼,当时辟难并悉出奔,崔氏既亡,庆封召令还国,故言使诸逃亡之人得贼名而出者,以巳情告而悉反之。

故反卢蒲癸。癸臣子之,有宠,妻之。妻,七计反,注及下注皆同。庆舍之士谓卢蒲癸曰:“男女辨姓,子不辟宗,何也?”别,彼列反,下同。相取,七住反,本亦作娶。曰:“宗不余辟,

[疏]“宗不余辟”。

正义曰:男女辨姓,则妻亦辟宗。癸谓庆舍为宗,言彼宗不於处相辟也。

余独焉辟之?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恶识宗?”断音短。恶音乌,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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