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 卷五十八 哀公六年,尽十一年

作者: 杜预12,861】字 目 录

。砫,高也。可以弋飞鸟。”《说文》云:“缴,生丝也。”谓用生丝为绳系矢以射鸟也。

【经】八年,春,王正月,宋公入曹,以曹伯阳归。褚,中吕反。诟,呼豆反。)

[疏]注“曹人”至“入告”。正义曰:传例曰:“不其有地曰入。”案传宋实灭曹而有之,经书为“入”,故杜原其事而解之。

吴伐我。

夏,齐人取讙及阐。讙音欢。阐,尺善反。

[疏]“取讙及阐”。正义曰:《公羊》、《穣梁》以为赂齐,谓前年鲁伐邾,取邾子益,益是齐甥,畏齐,故赂之。非《左氏》意也。

归邾子益于邾。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癸亥,杞伯过卒。过,古禾反。

[疏]“杞伯过卒”。正义曰:《世族谱》云:“僖公过,悼公曾孙。”案:悼公祖文公,以昭六年卒,父平公以昭二十四年卒,悼公以定四年卒,未应有曾孙可以授之国也。《杞世家》僖公过是悼公之子。疑《谱》误。

齐人归讙及阐。使,所吏反。

[疏]注“不言”至“使也”。正义曰:“定十年,齐人来归郓、讙、龟阴田。”此不言来,故解之。

【传】八年,春,宋公伐曹,将还,褚师子肥殿。殿,子练反,下注同。)曹人诟之,不行。诟,本又作“訽”,呼豆反。詈,力智反。)师待之。公闻之,怒,命反之,遂灭曹。执曹伯及司城彊以归,杀之。

吴为邾故,将伐鲁,问於叔孙辄。为,于伪反,下注“为之”同。

[疏]“问於叔孙辄”。正义曰:定十二年,叔孙辄与公山不狃帅费人以袭鲁。兵败,奔齐,后自齐奔吴。吴子令问之。

叔孙辄对曰:“鲁有名而无情,伐之必得志焉。”退而告公山不狃。狃,女九反。公山不狃曰:“非礼也。君子违,不適雠国。

[疏]“君子”至“雠国”。正义曰:谓有故而去者也。本国於巳无大雠怨,已无报怨之心,则违而不適雠国。武王数纣之罪以告众云:“抚我则后,虐我则雠。”若父本无罪,而枉被诛杀,如伍员之徒,志在复雠,適国亦可矣,不得以此言格之也。若父以罪而受诛者,如斗辛之徒,本自不合怨君,故辛亦不敢怨也。

未臣而有伐之,奔命焉,死之可也。难,乃旦反。

[疏]注“未臣”至“其难”。正义曰:既臣之后,则身是新君之臣,性命非复已有,故不复得为旧君死节也。若未有臣服,则旧君之恩未绝,故可还奔旧君之命,死其难也。言“奔命”,则有命乃奔之。若命不及,亦不当还。

所讬也则隐。曾,在增反。且夫人之行也,不以所恶废乡。夫音符。行,下孟反,又如字。恶,乌路反,又如字,注同。好,呼报反,下文“好焉”同。今子以小恶而欲覆宗国,不亦难乎?覆,芳服反。若使子率,子必辞,王将使我。”子张疾之。

[疏]“若使子率”。正义曰:率,谓在军前引道,率领先行,非为军之将帅也。故不狃云:子辞,“王将使我”。以其知鲁道者唯此二人故也。

王问於子洩,洩,息列反,又作泄。对曰:“鲁虽无以立,必有与毙。毙,婢世反。诸侯将救之,未可以得志焉。晋与齐楚辅之,是四雠也。夫鲁,齐晋之唇。唇亡齿寒,君所知也,不救何为?”三月,吴伐我。子洩率,故道险,从武城。“子洩率”,绝句。“故道险”,绝句。初,武城人或有因於吴竟田焉,竟音境。侨,其骄反。拘鄫人之沤菅者,曰:“何故使吾水滋?”拘音俱,下同。沤,乌豆反。菅,古颜反。滋音玄,本亦作“兹”,子丝反。《字林》云:“黑也。”及吴师至,拘者道之,以伐武城,克之。道音导。王犯尝为之宰,澹台子羽之父好焉,国人惧。澹,待甘反。应,应对之应。

[疏]“及吴”至“人惧”。正义曰:杜意“拘者道之,以伐武城,克之”,谓语吴人云,若伐武城,必可克之。吴人王犯尝为武城之宰,与澹台子羽之父相善,国人惧者,谓武城邑惧子羽为吴内应。刘炫以为实克武城。今知非者,以下传始云“王犯尝为之宰”,“国人惧”。是未得武城,故知此“克之”是鄫人教吴之语。刘以为伐武城克之者,实克武城。国人惧者,惧其害鲁。若然,吴师既来伐鲁,是显然行兵,不须云王犯与子羽之父相善。鲁已受害,何须云国人始惧?传既云“王犯尝为之宰”,文继武城之下,是为武城之宰,澹台子羽又是武城之人,皆据武城而言,故知恐为武城内应。传载沤菅事者,说来伐武城之由。刘妄生异见而规,杜非也。

懿子谓景伯:“若之何?”对曰:“吴师来,斯与之战,何患焉?且召之而至,又何求焉?”吴师克东阳而进,舍於五梧。明日,舍於蚕室。公宾庚、公甲叔子与战于夷,获叔子与析朱鉯。析,星历反,注及下同。献於王。王曰:“此同车,必使能,国未可望也。”明日,舍于庚宗,遂次於泗上。微虎欲宵攻王舍,泗音四。私属徒七百人,三踊於幕庭。属音烛。幕,亡博反。格,更百反。令,力呈反。跃,羊灼反。卒三百人,有若与焉,与音预,注同。任音壬。及稷门之内。或谓季孙曰:“不足以害吴,而多杀国士,不如巳也。”乃止之。吴子闻之,一夕三迁。三,息暂反。吴人行成。将盟,景伯曰:“楚人围宋,易子而食,析骸而爨,骸,户皆反,本又作“骨”。爨,七乱反。犹无城下之盟。我未及亏,而有城下之盟,是弃国也。吴轻而远,不能久,将归矣。请少待之。”弗从。景伯负载,造於莱门。亏,去危反。轻,遣政反。载如字。或音戴。造,七报反。莱音来。

[疏]注“以言”至“出盟”。正义曰:刘炫云:载书,盟主所制,自当吴人为之,何由复出鲁国?又载书数简之文耳,何须负之?且诸言载书,未有单称“载”者,以为负载器物,欲往质於吴,以规杜。今杜知“负载”是“负载书”者,以《周礼》司盟掌盟载之事,故传云士庄子为载书。此上有“将盟”之文,下即云“负载”之事,故知是载书也。刘以“负载”谓背负器物。然则景伯鲁之大夫,亲自负物,不近人情,而规杜过,非也。

乃请释子服何於吴,吴人许之。以王子姑曹当之,而后止。质音致,下同。复,扶又反。吴人盟而还。

齐悼公之来也,季康子以其妹妻之,即位而逆之。季鲂侯通焉,妻,七计反。鲂音房。女言其情,弗敢与也。齐侯怒。夏,五月,齐鲍牧帅师伐我,取讙及阐。或谮胡姬於齐侯,曰:“安孺子之党也。”六月,齐侯杀胡姬。齐侯使如吴请师,将以伐我,乃归邾子。为,于伪反。邾子又无道,吴子使大宰子馀讨之,囚请楼台,栫之以棘。栫,本又作“荐”,在荐反。雍,於勇反。使诸大夫奉大子革以为政。

秋,及齐平。九月,臧宾如如齐莅盟。齐闾丘明来莅盟,

[疏]注“明闾”至“略之”。正义曰:鲁以淫女见伐丧邑,又屈服求盟,是可耻之事。二盟皆不书者,讳其恶而略之。

且逆季姬以归,嬖。

鲍牧又谓群公子曰:“使女有马千乘乎?”女音汝。乘,绳证反,注及下同。讽,方凤反。公子愬之。公谓鲍子:“或谮子,子姑居於潞以察之。愬音素。潞音路。若有之,则分室以行;若无之,则反子之所。”出门,使以三分之一行。半道,使以二乘。及潞,麇之以入,遂杀之。麇,丘陨反。

冬,十二月,齐人归讙及阐,季姬嬖故也。

【经】九年,春,王二月,葬杞僖公。

宋皇瑗帅师取郑,师于雍丘。雍,於勇反。

[疏]注“书取覆而败之”。正义曰:庄十一年传例曰:“覆而败之曰取某师。”《释例》曰:“覆者,谓威力兼备,若罗纲之所掩覆,一军皆见禽制,故以取为文,专制之辞也。”案传郑师围宋雍丘,宋皇瑗复於郑师之外筑垒使合,表里受敌,无处可逃。子姚救之,又大败。而宋师乃号令“使有能者无死”,是其合军尽禽敌人,制其死命,是於例正合书“取”也。

夏,楚人伐陈。

秋,宋公伐郑。

冬,十月。

【传】九年,春,齐侯使公孟绰辞师于吴。绰,昌灼反,本又作“卓”,同。)吴子曰:“昔岁寡人闻命,今又革之,不知所从,将进受命於君。”

郑武子賸之嬖许瑕求邑,无以与之。賸,以证反。请外取,许之。故围宋雍丘。宋皇瑗围郑师,每日迁舍,垒,力轨反。堑,七艳反。垒合,郑师哭。子姚救之,大败。二月,甲戌,宋取郑师于雍丘,使有能者无死,以郏张与郑罗归。郏,古洽反,又音甲。

夏,楚人伐陈,陈即吴故也。

宋公伐郑。

[疏]“宋公伐郑”。正义曰:虚举经文者,为下赵鞅救郑起,并以终上取郑师之事也。

秋,吴城邗,沟通江、淮。邗音寒。射,食亦反,又音亦。

晋赵鞅卜救郑,遇水適火,

[疏]“遇水適火”。正义曰:服虔云:“兆南行適火。卜法横者为土,立者为木,邪向经者为金,背经者为火,因兆而细曲者为水。”

占诸史赵、史墨、史龟。史龟曰:“是谓沈阳,可以兴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伐齐则可,敌宋不吉。”史墨曰:“盈,水名也。子,水位也。

[疏]注“赵鞅”至“水位”。正义曰:《秦本纪》秦,伯翳之后,为嬴姓也。《赵世家》云:“赵氏之先,与秦同祖。其伯翳后世为盈泄蜚廉,有子二人:一曰恶来,其后为秦;一曰季胜,其后为赵。今卜赵鞅伐宋,故以嬴子二姓为占也。

名位敌,不可干也。炎帝为火师,姜姓其后也。水胜火,伐姜则可。”史赵曰:“是谓如川之满,不可游也。游音由。冯,皮冰反。郑方有罪,不可救也。救郑则不吉,不知其他。”阳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需音须。

[疏]“遇泰之需”。正义曰:《乾》下《坤》上,《泰》。乾为天,坤为地,地在上,天在下。《象》曰:“天地交,《泰》。泰者,大也。天地交合,万物大通,故名此卦为《泰》。《乾》下《坎》上,《需》。”《彖》曰:“《需》,须也。”言云在天上,须散而为雨,故名此卦为《需》。

曰:“宋方吉,不可与也。祉音耻。

[疏]注“不可”至“大吉”。正义曰:《泰》六五曰:“帝乙归妹以祉,元吉。”《易》之文也。既引其文,又解其意。帝乙,纣父,《殷本纪》文也。《易》之爻位五,为天子,故於六五之爻称帝乙也。其《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愿。”六是阴爻也。五是上体之中,居天子之位,阴而得中,有似王者嫁妹,得如其愿,受福禄而大吉。王弼云:“妇人谓嫁曰归。泰者,阴阳交通之时也。女处尊位,履中居顺,降身应二,感以相与,用中行愿,不失其礼。”帝乙归妹,诚合斯义。履顺居中,行原以祉,尽夫阴阳交配之宜,故元吉也。”杜说与彼同。案《易》称“高宗伐鬼方”者,实伐之。“帝乙归妹”者,实嫁之。其女有贤德,名闻昭著,故得载之《易·象》。但书典散亡,不知嫁与何人,为谁之妻。

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宋、郑,甥舅也。

[疏]“宋郑甥舅”。正义曰:宋郑异姓,必嫁娶往来或可时实有亲,故为甥。甥辄言甥舅者,言其昏姻势敌,敌则无以相倾,宋有福,郑必衰,言郑不可助也。

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乃止。

冬,吴子使来儆师伐齐。儆音景。

【经】十年,春,王二月,邾子益来奔。

[疏]“邾子益来奔”。正义曰:八年“归邾子益于邾”。传云:“邾子又无道,吴子使大宰子馀讨之,囚诸楼台,栫之以棘。”盖将归吴而因之。今言“来奔”,当是自吴逃而来適鲁。传称“齐甥也,遂奔齐”。经不复书其奔齐者,凡诸来奔,既至鲁而更复奔他国者,已去其位,略贱之,不复书。齐庆封亦是也。

公会吴伐齐。与音预。

[疏]注“书会”至“与谋”。正义曰:往年吴来儆师,是与我谋也。而“从不与谋”者,“与谋”者,谓彼此和同计谋,然后共伐,则是我为伐主,故言及某同行。“不与谋”者,谓彼心自定,遣来召我,则彼为伐主,我往会之,故言会某伐某。令吴伐齐之意已定,儆师者来召鲁耳。於例止当言“会”,故从不与谋之文。

三月,戊戌,齐侯阳生卒。弑,申志反。

[疏]注“以疾”至“书弑”。正义曰:传称“齐人弑悼公,赴于师”,则阳生被弑矣。而经书“卒”,是以疾死赴也。襄七年“郑伯髡顽卒于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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