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适格问题研究

当事人适格问题研究
作 者: 陈贤贵 张卫平
出版社: 厦门大学出版社
丛编项: 民事程序与裁判理论研究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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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签: 法律 理论法学
ISBN 出版时间 包装 开本 页数 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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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贤贵,男,1982年3月生,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人,法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现任教于华侨大学法学院。

内容简介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的急剧变迁,多数人共同利益遭受不法侵害的事件频繁发生,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且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当众多受害人将此等纠纷事件引入司法领域,试图通过诉讼程序予以解决时,有别于传统诉讼制度所预设的诉讼类型的现代型诉讼便应运而生,如环境权诉讼、公害诉讼、消费者诉讼、公民权诉讼、证券欺诈诉讼等。与传统的诉讼制度相比,现代型诉讼主要存在当事人互换性缺失、系争利益呈现集合化或扩散化、争点呈现社会化和政治化、诉求内容发生转变等特质。由于其通常涉及多数人共同享有的扩散性利益,且此种利益及其归属主体未必明确,如果采取传统的当事人适格理论以管理权为判断基准,那么因公益团体或代表当事人并非诉讼标的法律关系主体,也未就该诉讼标的法律关系有管理权或处分权,往往难以承认其具有当事人适格;对诉讼结果具有法律上的利益之人的范围也超越传统权利保护框架,并逐渐扩张。虽然依照程序当事人的理念,利益主张者可以作为当事人被引入诉讼,获得司法审查与救济的机会,但是根据传统当事人适格理论,正当当事人应当是实体法律关系的真正权利人和义务人,因而相关利益主体自然无法成为适格的当事人,实体意义上的诉权也就无从实现。 面对现代型诉讼,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应由何人作为诉讼当事人并行使诉讼实施权才是有效、必要且妥当的?诉讼担当中的非系争的实体权利关系主体作为诉讼当事人,以及多数人性诉讼中的集团或团体成员代替其他成员作为诉讼当事人,其正当性何在?未参加诉讼的众多受害人为何应受法院裁判效力所及?凡此种种,均需通过当事人适格理论作出适切的解释。为此,全文共设五章。第一章主要就当事人适格的基本理论问题作系统的梳理,介绍和探讨当事人适格及其发展的理论与制度背景,厘清当事人适格与相关概念的界限,阐明当事人适格问题的在诉讼法上的意义。在此基础上,对当事人适格问题进行内部逻辑分析。 第二章主要探讨当事人适格与诉讼担当理论问题,实际上在有关当事人适格问题的争论中,诸多问题都集中在诉讼担当领域。在由实体权利义务主体所实施的诉讼中,虽然当事人适格问题通常并未以尖锐的形态显现,但是基于特殊的原因,在特定情形下替代权利或利益归属主体的第三人,具有当事人资格,此即所谓第三人诉讼担当。诉讼担"-5既来源于实体法的规定,也有基于程序法的规定,或基于法律规定而类推解释。本章主要从法制史的沿革出发,分别就法定诉讼担当和任意诉讼担当理论进行比较研究,重点讨论德、日及我国台湾地区民事...

图书目录

引言

一、选题目的

二、选题意义

三、研究方法

四、研究难点

五、本书结构

第一章 当事人适格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当事人及其确定

一、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二、当事人的确定及其标准

第二节 当事人适格概述

一、当事人适格的概念及其渊源

二、当事人适格的理论与学说

三、以管理权为基础的诉讼实施权

第三节 当事人适格在诉讼上的意义

一、当事人适格与诉权学说

二、当事人适格与权利保护要件

三、当事人适格要件的调查

第二章 当事人适格与诉讼担当

第一节 诉讼担当概述

一、诉讼担当的内涵

二、诉讼担当的分类

三、诉讼担当与管理权

第二节 法定诉讼担当与当事人适格

一、债权人代位诉讼

二、股东代表诉讼

三、遗嘱执行人

第三节 任意诉讼担当与当事人适格

一、德国的任意诉讼担当理论

二、日本的任意诉讼担当理论

三、台湾地区的任意诉讼担当理论

第三章 现代型诉讼与当事人适格

第一节 现代型诉讼概论

一、现代型纠纷的内涵

二、现代型纠纷的分类

三、现代型诉讼及其特质

第二节 现代型诉讼对当事人适格理论的影响

一、现代型诉讼中的当事人适格问题

二、当事人适格理论的发展

第三节 各国(地区)处理现代型诉讼的立法例

一、集团诉讼制度

二、团体诉讼制度

三、集团诉讼与团体诉讼的比较

第四章 当事人适格与判决效力主观范围的扩张

第一节 判决效力主观范围的学理分析

一、既判力的主观范围

二、争点效的主观范围

三、反射效的主观范围

四、判决的事实效力

第二节 参加效力与告知效力的主观范围

……

第五章 当事人适格的中国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