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 - 卷一百六十一 列傳第八十六

作者: 歐陽2,902】字 目 录

司馬。李光弼表為武寧府判官,遷沂州刺史,諭降賊李浩五千人。終滁州刺史。

雲逵為人誕譎敢言,已登進士第,去客燕朔,朱泚善之,表為掌書記,妻以滔女。泚將朝,使雲逵先入奏,同府蔡廷玉譖于泚,奏貶為平州參軍。滔代泚將,復辟雲逵為判官。廷玉與要藉官朱體微它日與泚從容言:「滔非長者,不可付以兵。」雲逵數漏其語以怒滔,故滔論廷玉等,皆得罪死。滔助田悅,雲逵諫,不從,遂棄室自歸。德宗悅,擢諫議大夫。帝在梁,雲逵依李晟,晟表以禮部侍郎為軍司馬,時時咨逮戎略。元和初,為京兆尹,卒。

弟方逵,悖悍,結徒剽劫,父欲殺之,不克。雲逵自劾「不能教,恐赤臣家」。詔錮死黔州。

徐岱字處仁,蘇州嘉興人,世農家子。於學無所不通,辯論明銳,座人常屈。大曆中,劉晏表為校書郎。觀察使李栖筠欽其賢,署所居為「復禮鄉」。名達于朝,擢偃師尉。禮儀使蔣鎮薦為太常博士,專掌禮事。從德宗出奉天,以膳部員外郎兼博士。

貞元初,為太子、諸王侍讀,遷給事中、史館脩撰。帝以誕日歲歲詔佛、老者大論麟德殿,并召岱及趙需、許孟容、韋渠牟講說。始三家若矛楯然,卒而同歸于善。帝大悅,賚予有差。兩宮恩遇無比。性篤慎,至宮殿中語未嘗近之,不談人短,宗族孤孺者皆為婚嫁。然吝嗇,自持家管鑰,世所譏云。卒,贈禮部尚書。

王仲舒字弘中,并州祁人。少客江南,與梁肅、楊憑游,有文稱。貞元中,賢良方正高第,拜左拾遺。德宗欲相裴延齡,與陽城交章言不可。後入閤,帝顧宰相指曰:「是豈王仲舒邪?」俄改右補闕,遷禮部考功員外郎。奏議詳雅,省中伏其能。坐累為連州司戶參軍,再徙荊南節度參謀。

元和初,召為吏部員外郎,未幾,知制誥,楊憑得罪斥去,無敢過其家,仲舒屢存之。將直憑冤,貶峽州刺史,母喪解。服除,為婺州刺史。州疫旱,人徙死幾空,居五年,里閭增完,就加金紫服。徙蘇州。隄松江為路,變屋瓦,絕火災,賦調嘗與民為期,不擾自辦。

穆宗立,每言仲舒之文可思,最宜為誥,有古風。召為中書舍人。旣至,視同列率新進少年,居不樂,曰:「豈可復治筆研於其間哉!吾久棄外,周知俗病利,得治之,不自愧。」宰相聞之,除江西觀察使。初,江西榷酒利多佗州十八,民私釀,歲抵死不絕,穀數斛易斗酒。仲舒罷酤錢九十萬。吏坐失官息錢三十萬,悉產不能償,仲舒焚簿書、脫械不問。水旱,民賦不入,歎曰:「我當減燕樂他用可乎!」為出錢二千萬代之。有為佛老法、興浮屠祠屋者,皆驅出境。卒于官,年六十二,贈左散騎常侍,謚曰成。

仲舒尚義概,所居急民廢置,自為科條,初若煩密,久皆稱其便。

馮伉,魏州元城人,徙貫京兆。第五經、宏辭,調長安尉。三遷膳部員外郎,為睦王等侍讀。

李抱真卒,伉持節臨弔,歸之帛,不受,又致京師,伉上表固拒。於是醴泉令缺,宰相高選,德宗曰:「前使澤潞不受幣者,其人清,可用也。」遂以授伉。縣多嚚猾,數犯法,伉為著諭蒙書十四篇,大抵勸之務農、進學,而教以忠孝。鄉鄉授之,使轉相教督。居七年,韋渠牟薦為給事中、皇太子諸王侍讀。對殿中,賜金紫服。進兵部侍郎,出為同州刺史。以散騎常侍召,領國子祭酒者再。卒,年六十六,贈禮部尚書。

庾敬休字順之,鄧州新野人。祖光烈,與弟光先不受安祿山偽官,遁去。光烈終大理少卿,光先吏部侍郎。父何,當朱泚反,又與弟倬逃山谷,不臣賊。官兵部郎中。

敬休擢進士第,又中宏辭,辟宣州幕府。入拜右補闕、起居舍人。建言:「天子視朝,宰相羣臣以次對,言可傳後者,承旨宰相示左右起居,則載錄,季送史官,如故事。」詔可。旣而執政以幾密有不可露,罷之。召為翰林學士。文宗將立魯王為太子,慎選師傅,敬休以戶部侍郎兼魯王傅。

初,劍南西川、山南道歲征茶,戶部自遣巡院主之,募賈人入錢京師。大和初,崔元略奏責本道主當歲以四萬緡上度支。久之,逗留多不至。敬休始請置院秭歸,收度支錢,乃無逋沒。又言:「蜀道米價騰踊,百姓流亡,請以本道闕官職田賑貧民。」詔可。再為尚書左丞。卒,贈吏部尚書。

敬休夷澹,多容可,不飲酒食肉,不邇聲色。

弟簡休,亦至工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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