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脸上不仅没有血色,还白得像小丑一样,一点都不可怕。其实他也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人,我开始觉得他有点儿可怜,可是一想到他就是戴着这副假面具玩弄我姊,我又开始怒气上升,于是一边生气,一边拿铲子拚命挖土。
就时间来讲,我根本没打算挖个足够埋尸体的洞。这件事要等到秋季旅游回来再做,当时只想到能挖多少就挖多少。
现在想想,那是最大的败笔。如果当时我不急着挖地,赶快把地板弄好铺上榻榻米,就不会把我媽牵扯进来了。
正当我专心挖地的时候,眼前忽然一片黑。我惊疑的抬头,只见媽媽站在眼前。
田中信博的供述
十月二十五号晚上九点四十分,我的确受柳生之托,到他家去找他姊姊美沙子。
不是,我不是因为这件事才没参加秋季旅游,是一开始就不想去。花那个钱太可惜了。跟大家手牵手到四国环岛一周,也不会有什么长进,而且这么多钱,我若去自助旅行,大可玩上半个月一个月,比较经济,也有意义。
秋季旅游或是远足,对无法独力行动的小学生来说可能有必要,但对高中生来说,这种事不仅无意义,而且根本就是无聊。
我的确收了他一千块钱,这是他应付的酬劳。又不是单纯去就好了,还要准九点四十分到,不拿酬劳怎么说得过去。我没问他要我去的原因,也没去想,因为这跟我们的契约没关系。我只要在九点四十分敲门,确定美沙子在家就行了。
可是到了九点四十分,他们家却一片漆黑。我想既然如此,我不需要再去尽我敲门的义务,当我转身正要走的时候,里面出来两个人,朝着我躲的反方向,急急忙忙跑向车站去。从她们的背影,我马上看出她们是柳生的媽媽跟姊姊。为了慎重起见,我再看了一下屋里,依然还是漆黑一片。
就只有这样。那以后,我没跟柳生谈过什么。当然,也没对柳生以外的人提起。
一等警官野村的看法之六
隆保的供述大概都是真的。我跟大冢在咖啡厅讨论的时候,曾经对照过隆保、几代、美沙子、龟井四个人的行动时间,大致吻合。
问题仍在,隆保是不是蓄意杀害龟井。他在提到龟井死后的表情说,龟井的脸白得像小丑一样,这一点很值得注意,这说明他曾经很仔细的观察过龟井。
被害者死后的表情充满怨恨及苦恼,是我们常在小说上看到的描写。连初出茅庐的警察都很容易有这种印象。但这不对。没有外伤的尸体通常不会有任何凄厉的表情。皮肤虽然苍白,但是肌肉松弛会导致表情呆板。所以说不管是病死或是意外死亡,尸体的脸大都看来安详平和,这不是因为死者安然往生,而是肌肉松弛所致。
从隆保的经验跟年龄来看,实在无法想象他能那么冷静的观察死人的表情,尤其这个人又是之前不久才被他勒死的。照常理来说,他应该会妄想死者死不瞑目感到恐怖,毕竟胆子再大的杀人魔,都不会想去正视他杀死的人。
相对于此,隆保却在行凶后用手电筒照龟井,检查他的呼吸跟眼睑,确定他是不是真的死了。持这种态度还说不是预谋杀人,也不得不令人半信半疑。不过他到底有没有杀龟井的意图,还是留待检讨供词之后再说吧。
另外,尸体解检验报告书里并没有提到有扼杀的痕迹,当然,我们也不能因此否定隆保的供词。隆保说,他用手臂勒住龟井的脖子,而通常柔道扼颈的手法并不会留下痕迹。尤其是,如果在扼杀之后马上用绳索绞杀,就更容易除去扼杀的痕迹。
柳生隆保的供述之七
“你何必杀死他……”媽媽的话里,带有责备意味的只有这一句。那一瞬间我才发现,我的计划跟媽媽想做的是同样的一件事,所以媽媽才会这样说。
“秋季旅游不要紧吗?”
“嗯。我只要搭上十一点二十九分的鹫羽二号就行了……”
“再过十分钟美沙子就回来了,动作快点!这里交给我,你赶快去洗手穿衣服。”
出人意料之外,媽媽很快就从惊愕中恢复理智,冷静的指挥我。现在想想,媽媽当时可能已经决定,若有什么万一她要替我顶罪。她平静的收拾好地板下的铲子跟散落的钉子,我们俩一起把榻榻米恢复原状,并打扫干净没花多少时间就做完了。
“那我走了……”我把准备好的黑色风衣拿在手上,丢下这句话就出门去了。
巧妙和避人耳目,我没被任何人发现就顺利到达大阪车站,却没想到之后却犯下那么大的错误,我真是太大意了。
不,我不知道那个人就是冒充警察的人。他叫芳野是不是?如果我知道他就是芳野,我绝对不会接近他。当然,我并未注意到芳野在纠缠那位老太太。我只是一心赶路,却不小心撞到老太太,把她的行李撞翻了。为了怕她啰嗦耽误了我赶车的时间,破坏了我的不在场证明,所以我就帮她捡行李。这根本不是什么好意,谁有那么多时间,其实我心里还唾着死老太婆……反正我只是要安抚她不要把事情闹大而已,谁知道她竟然会错意……
没错,黑色风衣我从宇高联络船上丢到海里了。在弁天码头没穿的风衣,我总不能在到了高松的时候忽然穿出来吧。书房挂着一件同样款式的风衣,理由跟你想的一样。我的计划还是做得挺周详的,只有老太太这件事情让我觉得遗憾,我真不该多管闲事。
旅行中我尽量装得跟平常一样,延命没啰嗦什么,我也只跟她道了声谢而已,所以请不要责备她。
也请不要怪罪我媽。从秋季旅游回来,我吓了一跳,没想到我媽正打算用水泥灭尸。不过吃惊归吃惊,想想倒也有理,毕竟水泥是最能防止腐臭的方法。这样一来,只要我们不把房子卖掉,尸体就不会被发现了。
我当然有帮忙。正确说来,应该是由我主导,帮忙的反倒是我媽。所以,我媽的罪名只有包庇杀人、协助遗弃和损毁尸体而已。只是一个母親包庇自己的儿子罢了,请不要太过责备我媽。
关于姊姊自杀,我无话可说。没想到我为姊姊所做的事,竟演变成这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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