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校释 - 第三十八章

作者: 老子2,086】字 目 录

庚“暂遇奸宄”之“遇”,又即淮南“偶○智故”之“偶”。吕氏春秋勿躬篇“幽诡愚险之言”,王氏经义述闻以为“愚”即“遇”。“愚”、“遇”古字通用,知此书亦然矣。愚之始,即邪伪之始也。

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处其薄,居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严可均曰:河上作“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王弼亦然。

谦之案:诸河上本有异同。一河上本下两句并作“居”,室町本、傅、范本四句皆作“处”,孙盛老子疑问反训引同。范应元曰:“韩非、严遵同古本。一本下两句‘处’作‘居’。”毕沅曰:“王符潜夫论作‘不居其薄’,与王弼本同。朱穆崇厚论引上二句作‘处’,下二句作‘居’。”又“故去彼取此”,严本无“故”字,淮南道应训引此句同此石。「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奚侗:首、始韵,薄、华韵。李赓芸曰:按薄与华韵,首与始韵。古读华如尃。公羊哀四年“蒲社灾”,谷梁、左氏皆作“亳社”。礼记郊特牲“薄社北牖”,释文云:“本又作亳。”是“蒲”即“亳”之证也。邓廷桢曰:薄、华为韵。华古音读若荂,鱼、虞部字。薄从溥声,则鱼、虞部之入声也。

右景龙碑一百二十九字,敦煌本,河、王本同,傅本一百三十一字,范本一百三十三字。河上题“论德第三十八”,王本题“三十八章”,范本题“上德不德章第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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