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校释 - 第五十四章

作者: 老子1,914】字 目 录

,避高帝讳也。史记“启”字悉改为“开”,避景帝讳也。然则古韵间有不合,未必非汉人所改(古韵总论)。李赓芸曰:老子德经“修之于身,其德乃真”,此八句四易韵。“国”本“邦”字,与“丰”协。又管子牧民篇:“毋曰不同生,远者不听;毋曰不同乡,远者不行;毋曰不同国,远者不从。”“国”亦“邦”字,与“从”协也。汉人避高祖讳,改为“国”,后人不知更正,沿之至今。邓廷桢曰:“国”,一本作“邦”,按作“邦”者是也。邦之为言封也。书序云“邦康叔,邦诸侯”,邦康叔者,封康叔也。论语云“且在邦域之中矣”,邦域者,封域也。古音东、冬、钟、江同部,“邦”音薄工切,正与本句“丰”字为韵。

右景龙碑本八十七字,敦煌本八十四字(字数照武内,罗卷无),河上本九十字,王本九十一字,傅、范本八十六字。河上本题“修观第五十四”,王本题“五十四章”,范本题“善建者不拔章第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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