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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玄
玄字聖公。舂陵戴侯四世孫。光武族兄。莽末起兵。地皇四年為更始將軍。尋即位于淯水上。建元更始。從宛北都洛陽。遷都長安。在位三年。降于赤眉。封長沙王。尋見殺。光武即位。遙封淮陽王。
到長安下詔大赦
非王莽子。他皆除其罪。(漢書王莽傳下。)
李淑
淑。豫章人。更始時為博士。以諫忤旨繄獄。
劉玄 李淑 李軼 一
上書諫更始
方今賊寇始誅。王化未行。百官有司。宜慎其任。夫三公上應台宿九卿下括河。海故天工人其代之。陛下定業。雖因下江平林之勢。斯蓋臨時濟用。不可施之既安。宜釐改制度。更延英俊。因才授爵。以匡王國。今公卿大位。莫非戎陳。尚書顯官。皆出庸伍。資亭長賊捕之用。而當輔佐綱維之任。唯名與器。聖人所重。今以所重。加非其人。望其毗益萬分。興化致理。譬猶緣木求魚。升山採珠。海內望此。有以闚度漢祚。臣非有憎疾以求進也。但為陛下惜此舉厝。敗材傷錦。所宜致慮。惟割既往謬妄之失。思隆周文濟濟之美。(後漢劉玄傳。)
李軼
軼字季文。南陽宛人。莽末與從兄通擁光武起兵。更始即位。以為五威中郎將。明年封舞陰王。鎮雒陽。後通款馮異事露。朱鮪使人刺殺之。
報馮異書
軼本與蕭王首謀造漢。結死生之約。同榮枯之計。今軼守洛陽。將軍鎮孟津。俱據機軸。千載一會。思成斷金。唯深達蕭王。願進愚策。以佐國安人。(後漢馮異傳。)
劉盆子
盆子。太山式人。城陽王章之後。更始三年為樊崇等所擁立。改元建世。建武三年來降。以為趙王郎中。
下書劉聖公
聖公降者封長沙王。過二十日勿受。(後漢劉玄傳。赤眉下書。)
王昌
昌字郎。邯鄲人。詐稱成帝子子輿。更始元年建號于邯鄲。明年兵敗伏誅。
劉盆子 王昌 盧芳 二
移檄州郡
制詔部刺史郡太守曰。朕孝成皇帝予子輿者也。昔遭趙氏之禍。因以王莽篡殺。賴知命者將護朕躬。解形河濱。削跡趙魏。王莽竊位。獲罪于天。天命祐漢。故使東郡太守翟義、嚴鄉侯劉信擁兵征討。出入胡漢。普天率土。知朕隱在人間。南嶽諸劉。為其先驅。朕仰觀天文。乃興于斯。以今月壬辰即位趙宮。休氣薰蒸。應時獲雨。蓋聞為國。子之襲父。古今不易。劉聖公未知朕故。且持帝號。諸興義兵。咸以助朕。皆當裂土。享祚子孫。已詔聖公及翟太守。亟與功臣詣行在所。疑刺史二千石皆聖公所置。未睹朕之沈滯。或不識去就。強者負力。弱者惶惑。今元元創痍。已過半矣。朕甚悼焉。故遣使者班下詔書。(後漢王昌傳。)
盧芳
芳字君期。安定三水人。詐自稱武帝曾孫劉文伯。莽末起兵。更始入長安。徵為騎都尉。使鎮撫安定以西。更始敗。自為上將軍西平王。匈奴立以為漢帝。建武十年亡入匈奴。十六年來降。立為代王。後復叛出塞。留匈奴十餘年病死。
上疏謝封代王
臣芳過託先帝遺體。棄在邊隀。社稷遭王莽廢絕。以是子孫之憂。所宜共誅。故遂西連羌戎。北懷匈奴。單于不忘舊德。權立救助。是時兵革並起。往往而在。臣非敢有所貪覬。期于奉承宗廟。興立社稷。是以久僭號位。十有餘年。罪宜萬死。陛下聖德高明。躬率眾賢。海內賓服。惠及殊俗。以胏附之故。赦臣芳罪。加以仁恩。封為代王。使備北藩。無以報塞重責。冀必欲和輯匈奴。不敢遺餘力負恩貸。謹奉天子玉璽思望闕庭。(後漢盧芳傳。)
隗囂
囂字季孟。天水成紀人。少仕州郡。莽篡位。以為騎都尉。遷七公幹士。地皇末逃歸。起兵。自稱上將軍。略定隴西。更始二年徵為右將軍。遷御史大夫。明年逃歸。建武二年。鄧禹。承制以為西州大將軍。六年勒兵拒命。七年。公孫述以為朔寍王。九年病死。
隗囂 三
與諸將盟
凡我同盟。三十一將。十有六姓。允承天道。興輔劉宗。如懷姦慮。明神殛之。高祖、文皇、武皇俾墜厥命。厥宗受兵。族類滅亡。(後漢隗囂傳。)
移檄告郡國
漢復元年七月己酉朔己巳。上將軍隗、白虎將軍隗崔、左將軍隗義、右將軍楊廣。明威將軍王遵。雲旗將軍周宗等告州牧部監、郡卒正、連率大尹、尹尉隊大夫、屬正屬令。故新都侯王莽。慢侮天地。悖道逆理。鴆殺孝平皇帝。篡奪其位。矯託天命。偽作符書。欺惑眾庶。震怒上帝。反戾飾文。以為祥瑞。戲弄神祇。歌頌禍殃。楚越之竹。不足以書其惡。天下照然。所共聞見。今略舉大端。以喻吏民。蓋天為父。地為母。禍福之應。各以事降。莽明知之。而冥昧觸冒。不顧大忌。詭亂天術。援引史傳。昔秦始皇毀壞謚法。以一二數。欲至萬世。而莽下三萬六千歲之厤。言身當盡此度。循亡秦之軌。推無窮之數。是其逆天之大罪也。分裂郡國。斷截地絡。田為王田。賣買不得。規錮山澤。奪民本業。造起九廟。窮極土作。發冢河東。攻劫丘壟。此其逆地之大罪也。尊在任殘賊。信用姦佞。誅戮忠正。覆案口語。赤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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