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要略方论 - 金匮要略方论

作者: 张仲景30,723】字 目 录

,及稍止。若向令两人以两管吹其两耳, 好。此法最善,无不活也。

○凡中 死,不可使得冷,得冷便死。疗之方:屈草带,绕 人脐,使三两人溺其中,令温。亦可用热泥和屈草,亦可扣瓦碗底,按及车缸,以着 人,取令溺,须得流去。此谓道路穷,卒无汤。当令溺其中,欲使多人溺,取令温若汤,便可与之,不可泥及车缸,恐此物冷。 既在夏月,得热泥土、暖车缸,亦可用也。

○救溺死方取灶中灰二石余,以埋人,从头至足,水出七孔,即活。

上疗自缢溺 之法,并出自张仲景为之,其意殊绝,殆非常情所及,本草所能关,实救人之大术矣。伤寒家数有 病,非此遇热之 (见《外台》、《肘后》)目。

○治马坠及一切筋骨损方(见《肘后》方。)

大黄(一两,切浸,汤成下) 绯帛(如手大,烧灰) 乱发(如鸡子大,烧灰用) 久用炊单布(一尺,烧灰) 败蒲(一握三寸) 桃仁(四十九个,去皮尖,熬) 甘草如(中指节,炙)

上七味,以童子小便,量多少,煎汤成,纳酒一大盏,次下大黄,去滓,分温三服。先 败蒲席半领,煎汤浴,衣被盖复,斯须通利数行,痛楚立瘥。利及浴水赤,勿怪,即瘀血也。

卷下

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凡饮食滋味,以养于生,食之有妨,反能为害。自非服药炼液,焉能不饮食乎?切见时人,不闲调摄,疾竞起,若不因食而生,苟全其生,须知切忌者矣。所食之味,有与病相宜,有与身为害。若得宜,则益体,害则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难疗。凡煮药饮汁,以解毒者,虽云救急,不可热饮,诸毒病得热更甚,宜冷冻饮料之。

○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肾病禁甘。

○春不食肝,夏不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肾,四季不食脾。辩曰:春不食肝者,为肝气王,脾气败,若食肝则又补肝,脾气败尤甚,不可救。又肝王之时,不可以死气入肝,恐伤魂也。若非王时即虚,以肝补之佳。

余脏准此。

○凡肝脏自不可轻啖,自死者弥甚。

○凡心皆为神识所舍,勿食之,使人来生复其报对矣。

○凡肉及肝,落地不着尘土者,不可食之。

○猪肉落水浮者,不可食。

○诸肉及鱼,若狗不食,鸟不啄者,不可食。

○诸肉不干,火炙不动,见水自动者,不可食之。

○肉中有如朱点者,不可食之。

○六畜肉,热血不断者,不可食之。

○父母及身本命肉,食之令人神魂不安。

○食肥肉及热羹,不得饮冷水。

○诸五脏及鱼,投地尘土不污者,不可食之。

○秽饭、馁肉、臭鱼,食之皆伤人。

○自死肉,口闭者,不可食之。

○六畜自死,皆疫死,则有毒,不可食之。

○兽自死,北首及伏地者,食之杀人。

○食生肉,饱饮乳,变成白虫。(一作血蛊。)

○疫死牛肉,食之令病洞下,亦致坚积,宜利药下之。

○脯藏米瓮中,有毒,及经夏食之,发肾病。

○治自死六畜肉中毒方用黄柏屑,捣服方匕服。

○治食郁肉漏脯中毒方黄柏屑,捣服方寸匕。

○治食郁肉漏脯中毒方 (郁肉,密器盖之隔宿者是也。漏脯,茅屋漏下沾着者是也。)

烧犬屎,酒服方寸匕。每服人乳汁亦良。饮生韭汁三升,亦得。

○治黍米中藏干脯食之中毒方大豆浓煮汁饮数升即解。亦治狸肉、漏脯等毒。

○治食生肉中毒方掘地深三尺,取其下土三升,以水五升,煮数沸,澄清汁,饮一升,即愈。

○治六畜鸟兽肝中毒方水浸豆豉,绞取汁,服数升愈。

○马脚无夜眼者,不可食之。

食酸马肉,不饮酒,则杀人。

马肉不可热食,伤人心。

马鞍下肉,食之杀人。

白马黑头者,不可食之。

白马青蹄者,不可食之。

马肉 肉共食,醉饱,大忌。

驴、马肉合猪食之,成霍乱。

马肝及毛,不可妄食,中毒害人。

○治马肝毒中人未死方雄鼠屎二七粒,末之,水和服,日再服。(屎尖者是。)

又方:人垢,取方寸匕,服之佳。

○治食马肉中毒欲死方香豉(二两) 杏仁(三两)

上二味,蒸一食顷熟,杵之服,日再服。

又方:煮芦根汁饮之良。

○疫死牛,或目赤,或黄,食之大忌。

牛肉共猪肉食之,必作寸白虫。

青牛肠不可合犬肉食之。

牛肺从三月至五月,其中有虫如马尾,割去勿食,食之损人。

牛、羊、猪肉,皆不得以楮木、桑木蒸炙,食之令人腹内生虫。

○啖蛇牛肉杀人,何以知之?啖蛇者,毛发向后顺者是也。

○治啖蛇牛肉食之欲死方饮人乳汁一升,立愈。

又方:以泔水洗头,饮一升愈。

牛肚细切,以水一斗,煮取一升,暖饮之,大汗出者愈。

○治食牛肉中毒方甘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7891011 12下一页末页共12页/24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