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军旗人的上层分子 皇帝委派来担任大多数中央政府高级职位并管辖十三衙门的汉军旗人,例如范承谟和丁思孔,多为第二甚至第三代清朝拥护者④,身处社会的最高层,他们的父祖早在辽东就已投靠了努尔哈 赤或皇太极。这批汉官的第二、三代后裔与满洲贵族区别很少。耿仲明一家就是这种融合的突出例子。1648年,在对南明政权的作战取得了一系列胜利之后,耿仲明被封为靖南王。虽然在1649年12月30日,他被指控庇护隐匿了300逃奴的下属,自缢身死,但他的军队仍然在其子耿继茂统帅之下,继续与复明分子作战。1654年,他请求遣其两子耿精忠与耿昭忠入朝侍候皇上。顺治为加强与汉族大臣的关系,不仅恩准了这一请求,而且赐其两子子爵,并安排耿精忠娶了豪格之女,耿昭忠娶了亲王阿巴泰的孙女。因为这后一位是郡主,耿昭忠这个著名的书画鉴赏家还被授予了一个满洲贵族的世职:都勒额附。①最后,皇帝召耿继茂的第三子耿聚忠入朝。耿聚忠娶了岳乐之女,授以太子詹事。②在稍低一点的层次中,汉军旗人的第二、三代后裔也由其父祖的陈请,入朝为官,成为皇帝忠心耿耿的仆人。一个值得注意的例子就是马雄镇,他由其父马鸣珮荐举,任工部副理事。马鸣珮出身 于辽阳一个颇有名望的家族,这一家的女人于1621年集体自杀。他在皇太极麾下步入仕途,出任新设的工部启心郎。此后,如前所述,他在山西的骚乱地区平乱安民,颇建功勋。马鸣珮为户部侍郎,受户部特遣出使江南,组织漕运系统,迁户部尚书。1654年,任两江总督。①其子马镇雄隶汉军镶红旗,任职于工部,初于1656年主管在北京南部的皇家制币厂和琉璃厂,接着,像他父亲一样,任宗人府启心郎。后来,马镇雄成了清朝最著名的忠臣之一(详见下文)。②顺治好任用汉军旗人为各省督抚,这特别明显地体现了他对这些人的信任。确实,在顺治年间,汉军旗人开始变为新的心腹权要,几乎是扮演着北京的皇帝在行省亲信的角色。这部分地是因为清廷有意不让满人与蒙古人统治各省。在1658年以前,从未任命过一位满洲巡抚;在排他主义者鳌拜等辅臣于1668年开始任命满洲总督前,也从未有过满人出任此职。因此在顺治朝,汉军旗人替代满人治理各省,甚至还取代了汉人的科举及第者,使得他们难以找到员阙。③在多尔衮摄政时期,一般汉官与汉军旗人出任各省巡 抚的人数大致相等。但当1651年顺治皇帝亲政之时,人数比例变化了。①至1659年,1/3的巡抚都是汉军旗人,并在1668年鳌拜决定开始大量任命满人与蒙古人为巡抚之前,大体上一直维持着这一比率。事实上,如果将清朝作为一个整体来看,我们就可以发现,就巡抚一职而言,这个王朝的历史可以分成三大阶段:1650至1700年,汉军旗人统治各省;1700至1800年,一般汉官与满人大体平分地方的统治权;1800至1900年,一般汉官在各省政府中占据优势。②就总体看,清朝总督人选情况也大致与之类似,虽然在18世纪中叶,满洲总督相比于一般汉人总督占绝对多数。③不过在清 初,甚至在顺治朝以前,总督官位实际上早已被汉军旗人所垄断了。其原因并不难找到。在三藩之乱前,总督是一种特殊职位,主要视军事征服的需要而设置。①其职位常常依属于某一个人,而不是地区,并随其出巡使命的结束而废罢。因此,在1659年之前,实际上只存在七个总督官职。②在军事征服的最初几年,对平定地方的计划举足轻重的非八旗汉人,清廷是授予他们总督之职的。例如北方人、锦衣卫都指挥使骆养性迎多尔衮进北京,多尔衮即命他总督天津军务(供职共四个月,直至军事危机结束);或如明朝御史吴孳昌,他在满洲军队占领京城后,即被命为大同巡抚,宣达、山西总督。③但到1646年,这些最初任命的汉官,或与其职位一齐罢废,或全被汉军旗人取代了。在此后九年的时间里汉军旗人包占了所有的总督职位。17世纪50年代中期,有几位一般的非八旗汉人被任命为总督,然而自1651年顺治亲政后,90%的总督都是汉军旗人。由于总督统领一省或数省的军民之政,既指挥前线将领作战,又负责动员常规行政机构征集赋税,供应给养,那么很显然,50年代进行的对南部中国的征服,主要就是由汉军旗人完成的。这一最高层集团人员的构成是各式各样的。部分汉军旗人为原辽东本地人,早已降清;另外一些是1644年后归附满洲的明朝官员;还有一些则是降臣的第二代,或是在清朝官场中从初仕升迁至高位者。他们多数为职业军人,但其真正的共性当然在于他们的种族:都是汉人。因此,正是他们,而不是满人自己,作为总督承担起了扫清南部中国南明军队残余的责任。1652—1653年间,孙可望“庇护”永历帝于贵州西南的安隆, 他与李定国等率明军在广西、湖南及四川等地出击,战败清军。为对付明军这一攻势,顺治认定最重要的是派一名经验丰富、多能善战、秉领大权的指挥官到南方去,协调各省众多战线的军事行动。因此,他命洪承畴出任湖广、两广、云南、贵州总督,令其起复,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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