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业:清朝开国史 - 明朝的皇室贵族

作者: 魏斐德4,968】字 目 录

%为军屯土地,平民百姓耕种的土地只有10%。③明朝后期,贵族在整体上缺乏社会凝聚力,他们甚至不能被称作一个集团。①那些仅被登记为皇族成员的姓朱的人既多又穷,可是皇帝的少数近亲却可以乘机积累巨资,发挥巨大影响。万历帝(1573—1619)有一个爱子朱常洵,其生母是皇帝最宠爱的郑贵妃。多年来,郑贵妃不顾朱常洵的次子地位,一直谋划将自己的儿子立为太子。因朝中多数大臣(包括许多后来与东林党有关系的人)的反对,皇上只得于1601年立其长子(后来的光宗)为太子。②作为朱常洵未能立为太子的损失,万历帝封他为福王(封地在古都洛阳),并诏赐良田4万顷为食邑。③这一数字相当于河南全省可耕地的很大一部分。因此,又不得不从其他省征用一部分民田。结果,河南、山东和湖广共有约2万顷民田被划归福王。此外,被没官的前内阁首辅大学士张居正的土地亦划归福王所有,同时他还得到了四川茶盐专卖权。④因此,福王的生活极其奢华。他喜欢嫖娼,并为此挥霍了30余万两。他在洛阳的王府造价高达28万两,是规定造价的10 倍。①为了满足其贪欲,他手下的宦官继续肆意掠夺土地,并用天下最残酷的手段管理这些掠夺来的庄田。②福王在府中饮酒作乐,其佃户却饿死在遭受饥荒的洛阳郊外。河南百姓纷纷传言:“先帝耗天下以肥王。”当时,一支明军奉命渡洛河增援正与农民军作战的部队,军中有人大声喊道:“王府金银百万,而令吾辈枵腹死贼手”。③此后不久,李自成的军队于1640年攻入洛阳,福王府被放火烧了三天。李自成杀福王,饮其血,并令将士分食其肉。④福王的家人几乎全部被杀,只有王妃和一个王子设法逃过黄河,幸免于难。这个王子即朱由崧,他于1643年被其叔祖崇祯皇帝封袭福王爵。⑤这位福王,据说同他的父亲一样沉溺于酒色,被后来史家称为“暗弱”的典型。当崇祯死讯传到南京的南明政府时,他的坏名声甚 至使他险些失去了继承皇位的资格。① ① 斯特鲁弗:《南明》,第2页。 ② 对皇室贵族和勋贵应加以区别,前者是皇室男性成员,后者是勋臣和外戚。这些人只受虚封而无实土。王毓铨:《明代勋贵地主的佃户》,第91页;黄仁宇:《16世纪明朝的税收和政府财政》,第31页。 ③ 顾诚:《明代的宗室》,第5页。克劳福德统计的数字则更高,据说1594年皇室宗亲多达16万人。克劳福德:《张居正的生平和思想》,第35页。 ④ 罗文:《17世纪中国的大都市开封》,第27—28页。 ⑤ 1591年,山西临汾县全年税收的最大开支是支付亲王和皇室宗亲的俸禄(占田税谷物的48.5%和地税银的39.2%),其次是军饷(占税粮的37.1%和税银的36.2%)。黄仁宇:《16世纪明朝的税收和政府财政》,第178页。 ⑥ 罗文:《17世纪中国的大都市开封》,第26—27页。 ① 阿尔伯特·詹:《明朝衰亡内在因素之研究》,第40—48页;克劳福德:《张居正的生平和思想》,第37页。到崇祯时,很多皇室宗亲甚至穷得无钱娶亲。何绍基编:《安徽通志》,第2049页(第一七九卷,第5页)。 ② 利玛窦:《16世纪的中国》,第88页。 ③ “按照规定,所有皇室的支系,包括皇帝的叔父、兄弟以至除太子以外的儿子,一到成年就应当离开京城到自己的封地,谓之‘之国’。之国也就是就藩。他们居于各省,有极为富丽宏大的王府和丰厚的赡养,但不得干预地方政事,而且非经皇帝同意,不得离开他的所在地。这种类似放逐和圈禁的制度,目的在于避免皇室受到支系的牵制和干涉”。黄仁宇:《万历十五年》,第18页;又见于利玛窦:《16世纪的中国》,第59页;黄仁宇:《16世纪明朝的税收和政府财政》,第31页。 ④ 巴克士:《16世纪(1550—1575)的中国南方》,第108页。 ⑤ 同上书,第40—41页。 ① 高腊福:《这就是中国:16世纪末耶稣会士发现的中国》,第146页。 ② 根据一项研究,实际上只有两名皇室成员中举并出任文职。帕森斯:《明朝的官僚政治》,第397—398页。官僚们担心皇室成员会迅速垄断朝廷要职,因此,他们强烈反对允许皇室宗亲担任文职的政策。皇室宗亲虽获准参加科举,却未能成功,很可能是这些官僚对他们的恐惧意识造成的(斯特鲁弗:私人通信)。 ③ 明朝建立了50个王府,其中28个一直延续到明朝灭亡。李龙潜:《明代庄田的发展和特点》,第9页。 ① 贺凯:《明朝的兴起及其制度变迁》,第77页。 ② 克劳福德:《张居正的生平和思想》,第15、37页;盖拉德:《南京今昔历史与地理之一瞥》,第204—205页;贺凯:《明朝的监察制度》,第37页。明朝初年,蒙古人被驱逐后,北京周围的土地或被授予已在从事耕作的农户,或被当作永不纳税的私田赐给农民。15世纪,这些土地被寺院、贵族和军队将领所侵占,而他们仍享有免税的特权。此外,15世纪40年代,宦官也开始接受赐田,北京西山一带也常重建享有免税特权的寺院。1489年,一位上疏者称,京畿周围的纳税土地已有1/6被划为庄田。皇庄之制亦建于明初,但其极度膨胀是在正德年间(1506—1521)。当时,为满足正德皇帝穷奢极欲的生活,仅在京畿之内,其皇庄就占地37595顷。嘉靖时,皇帝被说服将26693顷土地退还给私人或官府。但万历年间,兼并又重新开始。万历帝将土地大量赐给宠臣,而掌管税收和皇庄土地的太监又加倍扩大了皇庄的土地。艾维四:《明代文社的变化》,第6—7页;吉斯:《明代的北京》,第53—54、94—96、101、195—197页。关于明代后期开封周王之府第的描述,见罗文:《17世纪中国的大都市开封》,第28—29页。 ③ 阿尔伯特·S·J·詹:《明朝衰亡内在因素之研究》,第150—154页;许大龄:《试论明后期的东林党人》,第3页;又见埃尔文:《古代中国的模式》,第236页。据万历时的资料记载,属于皇室诸王或贵族田庄的土地共7268691亩。李龙潜:《明代庄田的发展和特点》,第67页。耕种皇族和勋贵田庄的农民是:(1)皇上赏赐的佃户——即原来在赐给贵族或诸王的土地上耕作的农夫。(2)其耕地被侵夺,并且非正式地沦为新田主永久佃户的农夫。(3)投身贵族寻求保护的依附农民。(4)受雇为贵族耕作的佃户。(5)以契约形式依附于贵族并常充当武装部曲的农夫。王毓铨:《明代勋贵地主的佃户》,第91—96页。 ① 为了防止外戚的发展,皇帝的后嗣皆从平民中选妃。但这样的外戚家族因缺乏“贵族行为理应高尚”的意识而尤易腐化。为国为民的思想,可以说完全被私欲所取代。宫崎市定:《东洋的近世》,第238页。 ② 吴乃荪:《董其昌:对仕途的淡漠,对艺术的追求》,第284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60页。 ③ 罗文:《17世纪中国的大都市开封》,第28页。 ④ 《明史》(中华书局),第3649—3650页;艾维四:《明代文社的变化》,第8页;S.J.詹:《明朝衰亡内在因素之研究》,第50—53页;埃尔文:《古代中国的模式》,第236页。 ① 1614年福王府由北京迁至洛阳时,动用了1172艘船运送其家人及财物。德·弗格斯:《中原的起义》,第2—3页。 ② 万历年间,山东、湖广、河南的地方官纷纷上疏,指出藩王向农民征收的地租过于沉重。王府的税吏和管家因残酷无情而声名狼藉。顾诚:《明代的宗室》,第11页。 ③ 《明史》(中华书局),第3650页 ④ 郝爱礼:《论明末的李自成和张献忠》,第465页。这种兽行并非少见。据说张献忠“喜嗜人肉,每立其人于面前,割而炙之,一举数脔。又破黄州时,拆其城,役及女子,指甲尽落,血横流,拆罢仍压之。”李清:《三垣笔记》“附识”上,第24页。“吃人肉”是当时的一种隐喻的说法。不管什么阶层的人都会使用。如果说李自成、张献忠这样的农民军首领喜食遇害者的血肉,那么乡绅领袖也一再说到要食农民军之肉。例如,在记述溧阳潘茂起义的史籍中,作者写道:“彼党茂者之肉又不足食〔以解恨〕哉。”稍后,在描述潘茂及部下打劫富户钱财时,又记:“人知食茂之肉。”周廷英:《濑江纪事本末》,第142页。 ⑤ 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195—196页。崇祯皇帝得知老福王常洵死讯后,召见群臣,当众恸哭,为其得宠的侄子惨遭不幸而悲痛。李清:《三垣笔记》“附识”中,第2—3页(福王常洵应为崇祯帝的叔父,朱由崧与崇祯帝应为同辈——译者)。 ① 《明史》(中华书局),第3651页。当时持有敌意的史家经常用夸张手法讥讽福王的好色,但看上去他也确实好色。他在南京即位后,在其养母(据说只比他大几岁,而且两人的感情可能超过了母子的界线)的催促下,决定娶亲。他坚持只要以美貌著称的杭州姑娘。奉旨前往那美丽城市选美的钦差,便乘机拐骗少女。当钦差未能使其主子满意时,苏州、嘉兴和绍兴地区的百姓也被责令献出最美的少女以供皇帝挑选。据说,马士英和阮大铖二人还从南京老鸨处买来一些将作娼妓的处女献给福王。有一条史料记载,福王对这些人肆意蹂躏,在一夜之间,便有两人因福王的酒后纵欲而死亡。刘约瑟:《史可法和满洲入侵时中国的社会政治》,第104—1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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