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与此同时,扬州士绅向朝廷紧急求援。他们指责高杰的军队“杀人则积尸盈野,淫污则辱及幼女”。③显然,这种情况要求有一位足以代表皇帝的朝廷大臣立即对高杰进行干预。因此,史可法请求尚未登基的福王委派马士英担当这一重任,并负责协调淮扬地区其他将领的行动,形成统一的防区。④然而马士英却巧妙地斗败了史可法。当福王考虑史可法的建议时,马士英暗中与高杰联系,唆使高杰要求南京政府派史可法亲 临扬州主持淮扬地区的军务。①尽管有人陈请史可法留在南京,但为时已晚,史可法别无选择,只有亲自前往扬州。②不仅扬州危机须尽快解决,为保证正在制定的战略计划获得成功,也完全需要一名高级将领来协调约束四镇的行动。因此,史可法要求授权统辖淮扬地区的所有军队。1644年6月16日,史可法被任命为淮扬地区督师。6月20日,即弘光帝登基的第二天,史可法告别了新君,四天后,抵达扬州。③高杰听说史可法即将到达扬州,立即命部下匆匆掩埋了抛在 扬州城下、用来威吓城中百姓的尸体。但见到史可法后,他却摆出一副傲慢姿态,坚持说他下令围城是因为士绅代表被杀。为了消除这一借口,史可法奏清皇帝追究黄家瑞和那位守备在这一事件中的责任。高杰收回了全军进驻扬州的要求,同意只带二三百随身卫兵进城。但城中居民仍拒绝接受,与此同时,史可法前往高杰营中,试图唤起这位昔日叛将对南京朝廷的忠诚。史可法虽一度遭到软禁,但最终还是设法说服了高杰。高杰不仅释放了史可法,还派遣部分军队到其他地区执行任务(如李成栋前往徐州,王之纲前往开封,等等),7月20日,又将其主力撤至扬州以南40里处,即与镇江隔江相望的瓜洲。①然而,局势尚未完全稳定,部分原因在于高杰与黄得功仍相互对立。同年夏天,黄得功率军由庐州北上,企图将扬州据为己有。②不幸的是,这次行动黄得功得到了万元吉的鼓励,后者曾试图挑拨镇将间的关系。于是1644年秋初,高杰一度怀疑朝廷劝他撤离扬州是为了将此城交给黄得功。为了阻止黄得功向扬州推进,他于1644年10月1日在南京东南的土桥对黄得功发起了突然袭击。在这场冲突中,黄得功险些丧命,部下死亡300余人。他愤怒至极,认为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叛乱,准备与高杰决一死战。史可法竭力劝解,据说他拿出自己的钱作为赔偿(虽然形式上是由高杰偿付的),以平息黄得功的怒气。1644年秋后,这些镇守通往南京之要冲的将领们表面上暂归于好。③ ③ 例如:黄得功得赏银1万两,各城守将皆得封爵。顾炎武:《圣安本纪》,第2页。 ④ 将路振飞革职的借口是,他与王燮越权召集江北民团首领及乡绅8000余人,大行封赏。6月21日,朝廷作出以刘孔昭的密友、马士英的亲戚、原四川巡抚田仰接替路振飞的决定后,淮安士绅曾上书为路振飞辩护。路振飞本人则请求辞官三年为父母守孝。但直到七月初,他仍在淮安地区继续抗击大顺残部。后来,他又为南明的几个政权效力,至死忠于明朝。《明史》,第2844、3103—3104页;顾炎武:《圣安本纪》,第4—5页;文秉:《甲乙事案》,第44页;计六奇:《明季南略》,第80页;谈迁:《国榷》,第6103页。藩镇亦指“藩屏”。关于这个词在唐代的含义,请参阅柳宗元:《封建论》,第36—40页。 ① 刘约瑟:《史可法和满洲入侵时中国的社会政治》,第76—77页。 ② 文秉:《甲乙事案》,第44—45页。 ③ 黎杰:《明史》,第198—199页;顾苓:《金陵野钞》,第7—8页。 ④ 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对史可法的阶级性十分强调。 ① 《明史》,第3070页。四镇总兵中有人通过控制盐商来经营盐业。他们还设立关卡,对过往的货物征收关税。应廷吉:《青磷屑》第二卷,第8页。 ② 刘约瑟:《史可法和满洲入侵时中国的社会政治》,第79页。 ③ 同上书,第81—82页;李清:《三垣笔记》下,第1页。 ④ 文秉:《甲乙事案》,第54页;又见计六奇:《明季南略》,第71页。顾炎武将此事系于7月25日,大概是南京收到此疏的日期。顾炎武:《圣安本纪》,第7页。 ⑤ “上借此以为羁糜之术,下受之而无感励之志,胥失之矣。”文秉:《甲乙事案》,第45页;又见计六奇:《明季南略》,第71页。 ⑥ 谢国桢:《南明史略》,第66页;又见克劳福德:《阮大铖传》,第62页。 ① 谢国桢:《南明史略》,第50页。 ② 文秉:《甲乙事案》,第54页。 ③ 文秉:《甲乙事案》,第48页。6月16日以前,路振飞的军队曾与刘泽清的军队交战,试图阻止他们劫掠这一地区。路振飞率军撤离后,刘泽清的军队立刻开进了淮安。计六奇:《明季南略》,第64页。 ④ 文秉:《甲乙事案》,第39页;又见谈迁:《国榷》,第6097页。 ⑤ 文秉:《甲乙事案》,第35页。 ⑥ 计六奇:《明季南略》,第66—71页;顾炎武:《圣安本纪》,第2—3页;文秉:《甲乙事案》,第35—36页;《明史》,第3066页。 ① 这位士绅名叫郑元勋,进士出身,其兄郑元化是一位富商。这场哗变是守备马鸣挑起的。谈迁:《国榷》,第6104页;何绍基编:《安徽通志》,第2335页(第二○四卷,第13页);文秉:《甲乙事案》,第43页;查继佐:《国寿录》,第138页。 ② 文秉:《甲乙事案》,第39页。万元吉是南昌人,1625年进士,杨嗣昌的门生。后在唐王政府中官至兵部侍郎,负责湖广和江西的军务。他的军队未经抵抗就将吉安拱手让与清军,但他本人却壮烈地战死在赣州。《明史》,第3121—3122页。 ③ 文秉:《甲乙事案》,第39页。 ④ 周时雍:《兴朝治略》第二卷,第8页。高弘图也在史可法的奏折上署了名。让马士英去江北,看来是合乎逻辑的选择,因为原先邀请高杰进入这一地区的就是他。当赵之龙和袁继咸上疏支持派马士英前往江北时,弘光帝回答说:“其如不肯去何?今史先生愿去。”李清:《三垣笔记》下,第1页;袁继咸:《浔阳记事》,第6页。 ① 《明史》,第3494页。 ② 这一由几位生员联名的奏章,承认淮扬是江南的门户,但又力陈朝廷是天下之本。若史可法留在南京,江南便可保持稳定,已在百姓中唤起的收复北土的希望也将逐步实现。但若让史可法离开南京,成功的机会就会丧失。“此江南士民所以奔走号呼,不能不伏阙哀吁者也”。引自谢国桢:《南明史略》,第53页。然而,史可法却把亲临江北看作是准备北伐的第一步。杨德恩:《史可法年谱》,第58—59页。 ③ 顾炎武:《圣安本纪》,第3—5页;计六奇:《明季南略》,第58页;谈迁:《国榷》,第6095、6106页。史可法实际离开南京是在6月22日,有些史料则记为6月23日或24日。姚家积:《明季遗闻》,第92页。史可法临行前,含泪对祁彪佳说,他所以北上,是为了报答已故的崇祯帝之恩。祁彪佳:《甲乙日历》,第29页。据《明史》记载,史可法似乎是被马士英逼迫离开南京的。这反映了当时“正人君子”的观点。他们认为,马土英策划了一次将史可法逐出朝廷的政变。《明史》,第3494页。其中最极端的说法是史可法因受到马士英的讹诈而离开南京。马士英威胁史可法说要将其详举福王劣迹的信交给福王。也有的史料记载说,史可法曾要求马士英归还此信,马士英虽照办了,但抄写了副本。史可法可能对此事深怀疑惧,害怕被指控犯有大不敬罪。为自己的安全计,他决定离开朝廷。袁继咸:《浔阳记事》,第5页;刘约瑟:《史可法和满洲入侵时中国的社会政治》,第62—63页(但李清:《三垣笔记》下,第7页,载福王对支持过潞王的大臣是相当宽容的)。谈迁提出一种似乎更有道理的解释,即史可法认为他在淮安的出现将会推进南明军事计划的实现,因而自愿承担了这一重任。这也是本书所采纳的观点。谈迁:《国榷》,第6100页;又见文秉:《甲乙事案》,第45页;刘约瑟:《史可法和满洲入侵时中国的社会政治》,第74页。史可法也许还考虑到应当离开刚刚度过皇位继承危机的朝廷,因为他担心自己与马士英的矛盾会引起党争。当他动身去扬州时,曾上疏弘光帝,疏中赞扬了马士英,并特别提到在弘光帝登基的过程中,马士英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刘约瑟:《史可法和满洲入侵时中国的社会政治》,第67页。 ① 谢国桢:《南明史略》,第67页;《明史》,第3058页;文秉:《甲乙事案》,第53页。据一条史料记载,史可法为摆脱高杰的软禁,不得不扮成一名道士。克劳福德:《阮大铖传》,第63页。 ② 黄得功还打算护送其族人黄蜚,此人已从淮安抵达江边,担心高杰会在途中打劫其船队。顾苓:《金陵野钞》,第7页;斯特鲁弗:私人通信。 ③ 文秉:《甲乙事案》,第43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348页。史可法在竭力恢复扬州地区的秩序时,得到祁彪佳(1602—1646)的大力帮助。祁彪佳是绍兴著名藏书家的后代,曾任苏州和淞江巡抚。南京失陷后,他投河自尽。1776年被追赠官爵谥号。他的儿子也有两人是南明忠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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