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业:清朝开国史 - 史可法与多尔衮

作者: 魏斐德3,394】字 目 录

,史可法站在扬州城防工事上,在众人面前俯视着满军使节李遇春,他对这个叛徒义愤填膺的回答表明他外在的锋芒多于内在的淡泊。李遇春质问史可法,为什么要为一个并不信任他的皇帝卖命,随后,又用更为同情的口吻劝道:“何如遨游二帝以成名乎?”④无疑,这是一种古已有之的劝诱;即自愿地接受新皇帝,那么你就会有机会参与创建一个属于你的帝国了。但是,史可法却被这种要他放弃个人正义感的露骨请求激怒了,他拉弓搭箭,一箭就射倒了李遇春。从那以后,每当那些乡民带着多尔衮有礼貌地请求史可法投降的信件来到扬州时,不是信使被杀掉,就是信件被一烧 了之。①史可法已经迅速地变成那个艰难时期的英雄人物。就其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而言,我们在《桃花扇》中那个戏剧人物身上就可看到其雏形:“从来降将无伸膝之日,逃兵无回颈之时。”他将与扬州共存亡。用其作者的话来说:不怕烟尘四面生,江头尚有亚夫营,模糊老眼深更泪,赚出淮南十万兵。② ③ 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04页;《明史》,第3078页。这封信是在1644年8月送来的。见斯特鲁弗:《南明》,第21页;威尔海姆:《多尔衮和史可法的通信》。 ① 多尔衮的来信和史可法的回信可见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04—209页;郝爱礼:《亲王多尔衮》,第27—36页;陈鹤龄和陈克家:《明纪》第五十八卷,第606—607页。我选用了巴克豪斯和布兰德的《16—20世纪北京宫廷的编年纪事》(英译本第175—184页)并也进行了几处修改。上面这段引文出自第174页。所谈到的“介弟”无疑是指他的表弟史可程,他曾欢迎过多尔衮入京。这可能是《实录》在1644年8月28日谈到的由前明的两个官员亲手转交的那封信。《世祖实录》第六卷,第72—73页。 ② 巴克豪斯和布兰德:《北京宫廷》,第175—176页。 ① 巴克豪斯和布兰德:《北京宫廷》,第177—178页。 ② 人们常常说是侯方域为史可法起草了给多尔衮的回信,尽管王刚、黄月芳等文士据信也参加过起草。邓之诚:《骨董琐纪全编》,第19页;又见高阳:《明末四公子》,第57页。李廷先断言,史可法把写信任务交给他幕僚时,讲得很清楚,他没有投降的打算。因而,他告诉幕僚们,他希望得到一封以尊敬口吻写成的回信,但同时不能流露出任何犹豫和动摇。李廷先:《史可法的评价问题》,第280页。这封回信在1644年10月15日被送走,斯特鲁弗:《南明》,第21页。 ③ 巴克豪斯和布兰德:《北京宫廷》,第183页。这句引文出自《左传》。史可法信件被使用的最广泛版本,见史可法:《史忠正公集》第三八八卷,第1—2页。 ① 张春树、骆雪伦:《孔尚任和他的〈桃花扇〉》,引文出自《公羊传》第十二册第十五卷,第5页。 ② 他的一个幕友建议他撤掉在高邮湖的河障,以使湖水流向淮河低地。他拒绝这样做,可能是因为许多平民会被淹死。不过,他也拒绝考虑刘肇基突袭满人的建议,他说他不想毫无意义地激怒满人。刘约瑟:《史可法》,第148页。 ① 史可法:《史忠正公集》第三九○卷,第9页。因为这些语辞出于史可法信件的19世纪公布的版本,因此阅读时应对其真实性有所保留。他给妻子的遗嘱中写道:“法死矣。前与夫人有定约,当于泉下相候也”。朱文江:《史可法夫人》,第96页。在他死前四天写给妻子的另一封信中,他又说:“法早晚必死,不知夫人肯随我去否?如此世界,生亦无益,不如早早决断也。”同上书,第96页。根据朱文长在《史可法传》第112—117页对史可法妻室详细考证,史可法最初娶李氏为妻,次娶杨氏。因为后者较前妻身份更高,因此他视她为第一夫人,并尊称“太太”。信中后来提到的家庭称谓(“四太爷,太爷,三哥”),朱文长经细致的研究说明,可能是指他的叔父们和姻亲(同上书第89页)。炤儿可能是指史可法表弟史可程的儿子史炤清,从家系来讲,炤清已经改变了他的名字,因而不能崇祀原祖了。同上书,第 89页。 ② 史可法:《史忠正公集》第三八九卷,第8页。 ③ 引自谢国桢:《南明史略》,第56页。曾子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论语·泰伯》)。 ④ 温睿临:《南疆绎史》,第114页。 ① 多铎曾向扬州发出一封附有恩赦条款的信。史可法读后便让幕僚们把它们扔进了大江。以后多铎送来过五封上面那样的信件,但是史可法没有启封就把它们烧掉了。李廷先:《史可法的评价问题》,第286页。这时高凤歧和其他一些军官越墙而走,投降了豫王。温睿临:《南疆绎史》,第114页。 ② 孔尚任:《桃花扇》,第2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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