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验方 - 集验方

作者: 洪氏50,047】字 目 录

干姜 生麝香 雄黄上三味,等分,捣,以小绛囊盛,男左女右带佩,则蛇逆者辟。人为蛇所中,便以治之,如无麝香,以射罔和带之,治诸毒良。(《外台》卷四十)

仙人入山草法。

辟蛇之药虽多,唯以武都雄黄为上,带一块,古称五两于肘间,则诸蛇毒物莫之敢犯,他人中者,便摩以治之。又带五蛄黄丸良,以丸有蜈蚣故也。人入山伐船,有大赤足蜈蚣置管,然皆须受而后行。不尔,到山东口住立,存五蛇,一头乃闭气以物屈刺之,因左回两步,思作蜈蚣数千以衣身,便行无所畏也。(《外台》卷四十)

卷第九

治蝎螫人方

治蝎虫螫人方。

余身经遭此毒,手指痛苦不可忍,诸法治皆无效,有人见令以冷水渍指,亦渍手,即不痛。水微暖便痛,即以冷水渍,小暖即易之。余处冷水浸故布以拓之,此实大验。(《外台》卷又方蝎有雄雌,雄者止痛在一处,雌者痛牵诸处。若是雄者,用井底泥敷之,温则易。雌者用当屋及沟下泥涂之。若不值天雨,可用新汲水从屋上淋下,于下取泥敷之。(《外台》卷四十)

又方画地作十字,取上土,水服五分匕。(《外台》卷四十)

卷第九

治蠼尿疮方

治蠼 尿疮方。

烧鹿角捣末,以苦酒和敷之。已有汁者,烧道边弊蒲席灰以敷之。(《外台》卷四十)

又方槐白皮(半斤,切) 苦酒(二升)

上二味,渍半日,刮去疮处以洗,日五、六遍,末赤小豆和苦酒敷之,燥即易之。小儿以水和敷之,甚良。(《外台》卷四十)

又方嚼大麦以敷之,日三。(《外台》卷四十)

又方以猪脂、燕巢中土,苦酒和以敷之。(《医心方》卷十七)

卷第九

治狂犬咬人方

治凡犬咬人方。

以苦酒和灰涂之,良。(《外台》卷四十)

又方以火炙腊灌创中。(《医心方》卷十八)

又方取灶中热灰粉创中,裹敷立愈。(《医心方》卷十八)

以头垢少少内疮中,以热牛屎涂之佳。(《肘后方》卷七)

治 犬咬人方。

先嗍却恶血,灸疮中十壮,明日以去,日灸一壮,满百乃止。忌酒。(《肘后方》卷七)

又方刮虎牙若虎骨,服一匕。已发如 犬者,服此药即瘥。(《肘后方》卷七)

又方头发、 皮。

上二物,烧末,等分,水和饮一杯。若或已目赤口噤者,折齿下之。(《肘后方》卷七)

众治不瘥,毒攻人烦乱, 已作犬声者方。

髑髅骨烧灰末,以东流水和服方寸匕,以活止。

凡狂犬咋人,七日辄应一发,过三七日不发则免也。要过百日,乃为大免。每至七日,辄当捣薤汁饮二、三升。又当终身禁食犬肉蚕蛹,若食此,发则不可救之。疮未瘥之间,亦忌食生鱼,诸肥腻肉及诸冷食,但于饭下蒸生鱼,及就腻器中食便发,不宜饮酒,能过一年乃佳。若重发者治之方。

生食蟾蜍脍绝良。亦可烧炙食之。不必令其人知,初得啮便为此,则不发。(《外台》卷四

卷第九

治马咋踏及诸马物伤人方

治马咋及踏人,作疮有毒,肿热疼痛方。

割鸡冠血点所啮疮中,日三。若父马用雌鸡,母马用雄鸡。(《外台》卷四十)

又方取妇人月经敷之,最良。(《外台》卷四十)

又方取马鞭稍三尺,鼠屎二七枚,烧末,以猪膏和涂之,立愈。(《外台》卷四十)

治剥死马,马骨伤人手,毒攻欲死方。

取死马腹中屎以涂之,即瘥。(《外台》卷四十)

又方绞饮其矢汁,烧末服方寸匕。(《外台》卷四十)

治马骨所刺,及马血入旧疮中,毒痛欲死方。

以热桑灰汁,更番渍之,常日为之。冷即易,数日乃愈。若痛止而肿不消,煮炙石令热,以熨之。炙疮上亦佳。(《外台》卷四十)

治马血入人疮中方。

以人粪敷疮中。(《医心方》卷十八)

治马汗、马毛入人疮中,肿痛欲死方。

以水渍疮,数易水便愈。(《医心方》卷十八)

治人先有疮而乘马,马汗若马毛入疮,及拂略着致令肿痛方。

大饮醇酒,取醉即愈。(《外台》卷四十)

治马汗入人疮方。

烧鸡毛末,以酒服方寸匕。(《外台》卷四十)

治人体上先有疮而乘马、马汗及马毛入疮中,或但为马气所蒸,皆致肿痛烦热,入腹则杀人方。

烧马鞭皮,以猪膏和敷之。(《外台》卷四十)

治马啮人阴卵脱出方。

推内之,以桑皮细作线缝之,取乌鸡肝细锉涂之,且忍勿即小便,便愈。(《医心方》卷十八)

卷第十

妊娠随月养胎及服药方

妊娠一月,名始胚,饮食精熟,酸美受御,宜食大麦,无食腥辛,是谓才正。

妊娠一月,足厥阴脉养,不可针灸其经。足厥阴内属于肝,肝主筋及血,一月之时,血行痞涩,不为力事,寝必安静,无令恐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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