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 - 第四七七回 验毒物表扬节妇 明字理叙述案情

作者: 佚名1,847】字 目 录

如此这般,不一而足。曾记《说文》:贞,定也,精诚不动,诚之谓贞;尸格上面又说他致命所在是毒物咬毙。显见这物是腹中之物了。以她贞节上推求,必是她丈夫外出,思念过深,日久便生此物。若是她平时不端,断不会有此物的。而况人之一身常有虫物,如虱子、蚤虫等类,无不由皮肉内生来,由此类推,方明此理。不料果然验出。”便叫人取来看示。不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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