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遽自失礼以徇之。”蒋芾犹守前说。俊卿曰:“彼初未尝必欲用乐,我乃望风希意而自欲用之,彼必笑我以敌国之臣而亏事天之礼,它时轻侮,何所不至!此尤不可不留圣虑。”帝嘉纳。
己巳,诏戒士大夫因循苟且、诞谩奔竞之弊。
癸酉,叶容、魏杞并罢,以郊祀雷灾故也。以陈俊卿参知政事,刘珙同知枢密院。
俊卿言于帝曰:“执政之臣,惟当为陛下进贤、退不肖,使百官各任其职。至于细务,宜归有司,庶几中书之务稍清,而臣等得以悉力于其当务之急。”帝许之,既而审察吏部所莅知县有老不任事者,俊卿判令吏部改注,吏白例当奏知,俊卿曰:“此岂足以劳圣听?”明日,取旨:“自今此等请勿以闻。”
丁丑,诏台谏、侍从、两省官指陈阙失。
帝顾辅臣议恢复,刘珙曰:“复仇雪耻,诚今日之先务;然非内修政事,有十年之功,臣恐未可轻动也。”廷臣或曰:“汉之高、光,皆起匹夫,不数年而取天下,安用十年!”珙曰:“高、光身起匹夫,以其身蹈不测之危而无所顾。陛下躬受宗社之寄,其轻重之际,岂两君比哉!臣窃以为自古中兴之君,陛下所当法者,惟周宣王。宣王之事见于《诗》者,始则侧身修行以格天心,中则任贤使能以修政事,而于其终能复文、武之境。则其积累之功至此,自有不能已者,非一旦率然侥幸之所为也。”帝深然之。
丁亥,金枢密副使图克坦喀齐喀罢,为东京留守,同判大宗正事完颜默音出为北京留守,殿前右卫将军富察通为肇州防御使。十二月,丙申,增修六合城。
戊戌,金图克坦喀齐喀等朝辞。金主御便殿,赐喀齐喀及默音以衣带、佩刀,慰之曰:“卿等年老,以此职优佚,宜勉之。”亦赐富察通以金带,谕曰:“卿虽有才,然用心多诈。朕左右须忠实人,故命卿补外。赐金带者,答卿服劳之久也。”又顾左宣徽使敬嗣晖曰:“如卿不可谓无才,所欠者纯实耳!”又尝戒嗣晖曰:“人臣上欲要君之恩,下欲干民之誉,必两亏忠节。卿宜戒之。”
甲辰,金以北京留守完颜思敬为平章政事。
乙巳,置丰储仓,增印会子。
甲寅,诏:“诸路训练兵官,艺高身强为上,艺高身弱为中,馀皆为下;限一月置册申枢密院。”
是岁,定荐举改官人额,四川换改官以二十人为额。
金断死囚二十人。
○孝宗绍统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圣成孝皇帝乾道四年(金大定八年)春,正月,乙丑,金主谓宰臣曰:“朕治天下,方与卿等共之,事有不可,即当面陈,以辅朕之不逮,慎无阿顺取容。卿等致位公相,正行道扬名之时,苟或偷安自便,虽为今日之幸,后世以为何如?”
戊辰,籍荆南义勇民兵。
先是前知荆南府王炎奏:“荆南七县主客佃户共四万有奇,丁口一十馀万。臣依旧籍,双丁以下及除官户并当差户人外,净得八千四百有奇,每岁于农隙只教阅一月。若比以赡养官军八千四百人,岁馀钱四十万贯,米一十一万石,绸绢布四万馀匹。今才岁费一万四千石,钱二万缗,获此一军之助,利害岂不较然易见!”
辛未,金主谓秘书监伊喇子敬等曰:“昔唐、虞之时,未有华饰,汉惟教文务为纯俭。朕于宫室惟恐过度,其或兴修,即损宫人岁费以充之,今亦不复营建矣。如宴饮之事,近惟太子生日及岁元饮酒,亦未尝至醉。至于佛法,尤所未信;梁武帝为同泰寺奴,辽道宗以民户赐寺僧,加以三公之官,其惑深矣。”
壬午,夺秦埚、秦堪郊祀恩廕。壬辰,提举太平兴国宫叶容卒,谥正简。
容为人,清介有守,仕至宰相,居处不改其初。
二月,甲午朔,诏:“福建路建、剑、汀、邵武四州军,科卖官盐,骚扰民户,可将本路钞盐尽罢,转运司每岁合抱发钞盐钱二十二万贯并蠲免。却令本司于八州军增盐钱,并将桩留五分盐本钱抱认七万贯,充上供起发。今后州县不得更以卖钞盐为名,依前科敷骚扰。”初,臣僚极言盐法之弊。诏令前漕臣沈度、陈弥详察以闻,遂有是命。
未几,沈度入对,帝曰:“前日观卿所奏盐事,已尽蠲十五万缗以宽民力。”且曰:“朕意欲使天下尽蠲无名之赋,悉还祖宗之旧,未能如朕志耳。”又言:“四川有钞盐纲,有岁计盐纲。钞盐纲者,为抱纳钞盐钱窠名;岁计盐纲者,每斤除分隶增盐钱、盐本等钱外,其馀系州县所行市利钱,即以充纳上供银钱等用。今钞盐窠名已尽行除放,州县只是搬卖一色;岁计纲须今置场出卖,不得科抑于民。”
金制子为改嫁母服丧三年。
戊戌,置和州铸钱监。
己亥,以参知政事蒋芾为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兼制国用使。以观文殿大学士史浩为四川制置使,浩辞不行。庚子,诏蒋芾常朝赞拜不名;芾辞,许之。
乙巳,赐王炎出身,签书枢密院事。
癸丑,五星皆见。
三月,癸亥朔,诏举制科。己巳,以职官子补令史。
庚午,以敷文閤待制晁公武为四川安抚制置使。
夏,四月,丙午,金主诏曰:“马者,军旅所用;牛者,农耕之资。杀牛有禁,马亦何殊!其令禁之。”己亥,置郢州转般仓。
癸卯,赈绵、汉等州饥。寻以饶、信及建宁府等州饥,遣司农寺丞马希言同提举常平官赈济。
戊申,金主击球常武殿,司天马贵中谏曰:“陛下为天下主,系社稷之重。又春秋高,围猎击球,宜悉置之。”金主曰:“朕以示习武耳。”
甲寅,蒋芾等上《钦宗实录》。
丙辰,礼部员外郎李焘上《续资治通鉴长编》,自建隆元年至治平四年,一百八卷。戊午,诏:“贩牛过淮者,论如兴贩军需之罪。”五月,壬戌朔,诏常平官岁按仓储。
时崇安县饥,值浦城盗发,人情震恐。硃熹请于府,贷粟六百斛,籍户口散给之,民赖以生。及冬,有年,民愿偿粟于官,知府王淮俾留里中而上其籍于官。社仓之法始此。甲子,金主命户工两部,自今宫中之饰,勿用黄金。乙丑,金主如凉陉。
甲申,谥赵鼎曰忠简。
夏国相任得敬专政,欲谋乱。是月,遣间使至四川宣抚司,约发兵攻西蕃。虞允文报以蜡书。六月,甲午,诏:“诸路漕司,今后水旱须以实闻,州县隐蔽者,并置于法。”
辛亥,判度支赵不敌言:“方今一岁内外支用之数,大概五千五百万缗有奇。又以一岁所入计之,若使诸路供亿以时,别无蠲减拖欠,场务入纳无亏,则足以支一岁之用。
然赋入之科名猥多,分隶于户部之五司,如僧道、免丁、常平、免役、坊场、酒课之类则左、右曹掌之,上供、折帛、经总、无额茶、盐、香、矾之类则金部掌之,度支则督月桩,仓部则专籴本。催理虽散于五司,悉经于度支。稽之古人量入为出之义,则度支一司,安可以不周知其所入之数哉!臣因置为都籍,会稽窠名,总为揭贴,事虽方行,簿书草具,而条目详备,固已粲然易考。望付之本曹,自兹为始,岁一易之,庶几有司得以久遵,不惟财赋易以稽考,抑使胥吏无所容奸。”从之。
丙辰,诏:“守臣罪状显著或职事不举,而按司不即按劾,却因它事发觉,三省具姓名取旨。守臣不按知县,亦知之。”
是月,金河决李固渡,水入曹州。
秋,七月,壬戌,以刘珙兼参知政事。
臣僚言:“临安府风俗,自十数年来,服饰乱常,习为边装,声音乱雅,好为北乐,臣窃伤悼!中原士民,延首企踵,欲复见中朝之制度者,三四十年,却不可得;而东南之民,乃反效于异方之习而不自知,甚可痛也!今都人静夜十百为群,吹鹧鸪,拨洋琴,使一人黑衣而舞,众人拍手和之,伤风败俗,不可不惩。”诏禁之。
诏:“诸路运司行下所属,各选清强官亲验灾伤,尽与捡放。或不实不尽,有亏公私,被差官并所差不当官司,并重作行遣。”
亲录系囚。先是诏以“疏决并为文具,令有司具祖宗典故,朕当亲阅”,至是后殿临轩决遣罪人。
右仆射蒋芾以母丧去位。陈俊卿兼知枢密院事,言于帝曰:“臣自叨执政之列,每见三省、密院被内降指挥,苟有愚见,必皆密奏,多蒙开纳,为之中止。然比及如此,已为后时,今以参预首员,奏行政令,欲乞自今内降恩泽,有未允公议者,容臣卷藏,不示同列,即时缴奏,或次日面纳。”帝曰:“卿能如此,朕复何忧!”俊卿每劝帝亲忠直,纳谏诤,抑侥幸,肃纪纲,讲明军政,宽恤民力。异时统兵官不见执政,俊卿日召三五人从容与语,察其材智所堪而密记之,以备选用。于是帝嘉俊卿之言,多所听从,政事复归中书矣。
甲子,金制:“盗群牧马者死,告者给钱三百贯。”龙大渊既死,帝怜普觌,诏召之。刘珙谏曰:“此曹奴隶尔,厚赐之可也。引以自近,使得与闻政事,非所以增圣德,整朝纲也。”陈俊卿曰:“自陛下出此两人,中外无不称诵圣德。今欲召还,恐大失天下望。臣愿先罢去。”遂止不召。
戊辰,金主谓平章政事完颜思敬等曰:“朕思得贤士,寤寐不忘。自今朝臣出外,即令体访廉能之吏及草莱之士可以助治者,具姓名以闻。”戊寅,赠王悦官。
悦知衢州,死之日,百姓巷哭,即为立祠于徐偃王庙。其丧出城,百姓号恸,声振原野。悦恺悌慈祥,视民如子。是春乏食,悦发廪劝分,使百姓不至失所。自五月阙雨,悦竭诚祈祷,早晚一粥,凡月馀。题壁间,有“乞为三日之霖,愿减十年之寿”之语,竟以是卒。诏赠直龙图阁,仍宣付史馆。金主秋猎,己卯,次三叉口。金主谕点检司曰:“沿途禾稼甚佳,其扈从人稍有蹂践,则当汝罪。”
八月,乙巳,度支郎官刘师尹,论顷年因军须额外创添赋入,请渐次裁减以宽民力,帝曰:“朕未尝妄用一毫以为百姓病。”又论汉宣帝时,吏称其职,民安其业,帝曰:“宣中兴,只此数语。今吏不称职,所以民未受实惠。”乙未,颁祈雨雪之法于诸路。
癸丑,知温州胡与可,以支常平钱五百贯并系省钱五百贯赈济被水人户自劾,帝曰:“国家积常平米,政为此也,可放罪。”
乙卯,金主还都。
是月,行《乾道历》。
初,以《统元》、《纪元历》与刘孝荣所献新历委官测验,互有疏密,遂令太史局参照新旧行用。寻以礼部侍郎程大昌言,新除历官互有异同,而新历比旧历则为稍密,遂诏太史局施行新历,以《乾道历》为名。
未几,礼部员外郎李焘言:“历久必差,自当改法。《统元历》行之既久,其与天文不合固宜。况历家皆以为虽名《统元》,其实《纪元》,若《纪元》又多历年所矣。
历术精微,莫如《大衍》,《大衍》用于世亦不过三十四年,后学肤浅,其能行远乎!随时改历,此道诚不可废。抑尝闻历不差不改,不验不用。未差无以知其失,未验无以知其是,失然后改之,是然后用之,此刘珙要言至论也。旧历差失甚多,不容不改,而新历亦未有明效大验,但比旧稍密尔。厥初最蜜,后犹渐差;初已小差,后将若何?故改历不可不重也。谨按仁宗用《崇天历》,自天圣至皇祐,其四年十一月月食,历家言历不效,诏以唐人历及本朝四历参定。历家皆以《景福》为密,遂欲改历,而刘羲叟独谓,《崇天历》颁行逾三十年,方将施之无穷,兼所差无几,不可偶缘天变,轻议改移;又谓古圣人历象之意,止于敬授人时,虽则预考交会,不必吻合辰刻。辰刻或有迟速,未必独是历差。仁宗从羲叟言,诏复用《崇天历》。羲叟历学,为本朝第一,欧阳修、司马光辈皆遵承之。《崇天历》既复用又十三年,至治平三年始改用《明天历》。后三年,课熙宁三年七月月食不效,又诏复用《崇天历》。《崇天历》复用至熙宁八年,始更用《奉元历》。《奉元历》议,沈括实主之。明年正月月食,《奉元历》遽不效,诏问修历人姓名,括具奏辨,故历得不废。先儒盖谓括强解,不深许其知历也。然后知羲叟所称止于敬授人时,不必轻议改移者,不亦至言要论乎!请朝廷察二刘所陈及《崇天》、《明天》之兴废,申饬历官,加意精思,勿执今是旧非,能者熟复讨论,更造密度,使与天合,庶几善后之策也。”诏送太史局,仍诏求访精通历书之人。
九月,辛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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