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印,一旦价例减落,则于四川钱引,所系非轻。”帝曰:“蜀中钱引已多,岂可更有增添!”并从之。
大理卿吴交知等奏狱空,奖之。
淮东总领言:“高邮、宝应田,岁被水涝者,昔元祐间发运张论兴筑长堤二百馀里,为涵洞一百八十所,石堰、斗门三十六座,此时疏泄,下注射阳湖,流入于海,故年谷屡登。自残扰之后,尽皆废坏,湖水漫流。请专委官司守令,于农隙之地,官给米募夫,择湖水冲要,建石堰、斗门,并管察堤岸之损缺,修筑填补。”旋命淮东领总叶翥核实以闻。戊戌,兴州都统吴挺言:“今阶、成、西和、凤州并长举县营田,以三年计之,所得才四万九千馀缗,而所费乃百七万缗。请以其田召民耕佃,将军兵抽还教阅。”从之。
己亥,利州路复分东、西,以吴挺帅西路兼知兴州,知兴元府程价充东路安抚。辛丑,金赈西南、西北两路饥。
壬寅,置镇江、建康府转般仓。
秋,七月,甲子,太尉、提举万寿观李显忠薨,谥忠襄。
丙子,金主谓宰臣曰:“职官始犯赃罪,容有错误。至于再犯,是无改过之心。自今再犯,不以赃数多寡,并除名。”
八月,甲午,诏曰:“近年谷丝丰收,尚念耕夫蚕妇,终岁勤动,卖钱不足以偿其劳,而郡邑或勿加恤,使倍蓰以输其直,甚亡谓也!其令诸路监司,严戒所部,应民间两税,除折帛折变自有常制外,当输本色者,毋以重价强之折钱。若有故违,按劾置法,可令临安府刻石遍赐诸路监司、帅臣、郡守。”复制科旧法。
国子博士钱闻诗言:“今日登用武臣,不过于武臣中用有文采者,欲以此激励武勇,恐反怠其素习。将见将帅子弟,必有习文墨,弄琴书,趋时好尚以幸进用者。”帝曰:“若如此,朕安能得人!”
丁酉,诏关外四州增募民兵为忠勇军。
乙巳,金主还都。丙辰,以右丞相完颜守道为左丞相,平章政事石琚为右丞相。
戊午,增铨试为五场,呈试为四场。九月,壬申,幸秘书省,赐秘书监陈骙、少监郑丙紫章服。
戊寅,赐岳飞谥曰武穆。
癸酉,金以左丞唐古安礼为平章政事。乙亥,以右丞富察通为左丞,参知政事伊喇道为右丞,刑部尚书钮祜禄额特勒为参知政事。
陈俊卿入对。时曾觌以使相领京祠,王抃知閤门事,枢密都丞旨甘昪为入内押班,三人相与盘结,士大夫无耻者争附之。于是郑鉴为馆职,袁枢为宗正,因转对,数为帝言之。俊卿判建康,因过阙,论“觌、抃招权纳赂,荐进人材,而皆以中批行之,此非宗社之福。”且曰:“陛下信任此曹,坏朝廷之纲纪,废有司之法令,败天下之风俗,累陛下之圣德。”帝感其言。
俊卿之在建康也,御前多行白札子,率用左右私人赍送,俊卿因奏曰:“号令出于人主,行于朝廷,布于中外,古今之所同也。间有军国机密文字或御前批降,则用宝行下,所以信示防伪也。今乃直以白札子处分事宜于数百里之外,其间亦有初非甚密之事,自可附之省部。今白札既信于天下,则它时缓急,或有支降钱物,调发军马,处置边防,干国家大利害事,其间岂能保其无伪!若严重知体之人,必须奏审,则往来之间,或失事机;若庸懦无识之人,即便施行,则真伪不分,岂不误事!况批禀文字,只付差来人,或令回申元承受处,到之与否,不可得知,此于事体尤为非便。”帝降札奖谢之。
冬,十月,戊戌,史浩等上《三祖下第六世仙源类谱》、《仁宗玉牒》。
先是历官推九月庚寅晦,既颁历矣。而金使来贺生辰者,乃以为己丑晦,盖小尽也,于是会庆节差一日。接伴检详官邱崈调护久之,金使乃肯用正节日上寿。盖历官荆大声妄改甲午年十二月为大尽,故后一日也。
乙卯,奏国节度使、殿前都指挥使王友直,以募兵扰民,降为武宁军承宣使,统制以下夺官有差。军民欢呶者,执送大理寺鞫之。
戊午,封皇孙扩为英国公。
十一月,庚申朔,史浩言:“陛下事亲之懿,如朔望驾朝德寿宫,与夫圣节、冬至、正旦上寿,或留侍终日,或恭请宴游,凡所以尽子之道,以天下养者,皆极其至。宜大书于策,以为万世法。然自陛下登位以来,至是凡十有七年,其间岂无亲闻太上圣训与夫陛下问对玉音!外庭不得而知,史官不得而书。望陛下以前所闻及自今后所得太上圣训,陛下问对玉音,许令辅臣随时奏请,俾之登载日历,或宣付史馆,别为一书,则圣子神孙,得以遵承家法。”从之。金尚书省奏拟同知永宁军节度使事阿克为刺史,金主曰:“阿克年幼,于事未练,授佐贰官可也。”平章政事唐古安礼曰:“臣等以阿克宗室,故拟是职。”金主曰:“郡守系千里休戚,可不择人,而私其亲耶!若以亲亲之恩,赐与虽厚,无害于政,使之治郡而非其才,一境何赖焉!”
丙寅,诏:“大理寺所鞫军民喧哄者,并从军法。”史浩言民不可律以军法,不听。
复再降王友直为宣州观察使、信州居住。于是浩请罢政,甲戌,罢为少傅,还旧节,充醴泉观使兼侍读。
乙亥,以钱良臣参知政事。丙子,金尚书省奏:“崇信县令石安节,买车材于部民,三日不偿其直,削官一阶,解职。”金主因言:“凡在官者,但当取其贪污与清白之尤者数人黜陟之,则人自知惩劝矣。夫朝廷之政,太宽则人不知惧,太猛则小玷亦不免于罪,惟当用中典耳。”
丁丑,以赵雄为右丞相,王淮为枢密使。
王希吕缴奏:“浙闽州县推排物力,至于牛畜,亦或不遗。旧法,即无将舍屋、耕牛纽充作家业之文。”敕令所看详:“人户租赁牛畜,虽系营运取利,缘亦便于贫民。
乞依所奏,将应民户耕牛、租牛,依绍兴三年五月六日指挥,并与免充家力,行下诸路州县遵守施行。”帝曰:“国以农为本,农以牛为命,牛多则耕垦者广,岂可指为家力,因而科扰?监司常切觉察,如有违戾,按劾闻奏。”
戊寅,诏:“成都一路十六州,除成都自有飞山军及威、茂、雅、嘉州、石泉军系沿边去处兵备不可抽摘外,自馀诸州,各选兵官前去,逐州按试勇壮有武力人,抽摘团结,共取一千人作二队,如李德裕雄边子弟,以雄边军为名。”从胡元质请也。先是金曹王文学赵承先以奸被杖,除名,既而复用。金主诘之,宰臣言:“由曹王遣人言其干敏,故再任之。”金主曰:“官爵拟注,虽由卿辈,予夺之权,当出于朕。
曹王之言尚从之,假皇太子有所谕,则其从可知矣。此事因问始知,所不知者更复几何?
且卿等公然受请属,可乎?”金主又尝谕宰臣曰:“往者丞相良弼拟注差除,未尝苟与不当得者,而荐举往往得人,钮祜禄额特勒、伊喇忄造、费摩馀庆皆是也;至于私门请托,绝然无之。”
庚辰,复监司互举法。
丙戌,金吏部尚书乌库哩元忠为御史大夫。元忠尝知大兴府。有僧犯法,皇姑梁国大长公主属使释之,元忠不听。金主闻之,召元忠谓曰:“卿不徇,甚可嘉也。治京如此,朕复何忧!”
十二月,辛卯,宰臣进监司、郡守除目,帝曰:“郡守得人,则千里蒙福;监司得人,则一路蒙福。卿等遴选其人,不可轻授。”壬辰,赵彦逾请以南康军诸鱼池为放生池,帝曰:“沿江之民,以鱼为生,今禁之,恐妨民也。”庚戌,金封皇孙玛达格为金源郡王。
壬子,金群臣奉上大金受命万世之宝。
乙卯,知临安府吴渊请复置西溪栏税,帝曰:“关市讥而不征。去城五十里外,岂可复置栏税!”
是岁,前知雷州李茆奏:“广西盐已行者,曰钞商兴贩也,曰官自搬卖也,然二者利害不可究。且官自搬卖,旧系本路转运司主其事,行之既便,岁课自充,诸州亦无阙乏。自绍兴八年改行钞法,转运司所得仅二分,不能给诸州岁计,至于高折秋苗,民被其害。逐年卖钞所亏之数甚多,陛下灼见其弊,仍旧拨还转运司,均于诸州官搬官卖,尽罢折米招籴之为民害者,止令转运司岁认息钱三十一万贯,自当确守此法,为永久之利。”诏:“户部将广西官搬官卖盐法,申严行下,常切尊守。”
刘珙以属疾请奉祠,未报,请致仕。帝以珙病亟,遣中使挟侍医视之。珙知疾不可为,亟上遗表,首引恭、显、伾、文以为近习用事之戒,且曰:“今以腹心耳目寄此曹,故士大夫倚之以媒其身,将帅倚之以饥其军,牧守倚之以贼其民;朝纲以紊,士气以索,民心以离,咎皆在是。愿亟加黜退,以幸天下。”卒,后谥忠肃。
知庐州舒城县余永锡,坐赃,特贷命,编管封州,仍籍其家。
○孝宗绍统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圣成孝皇帝淳熙六年(金大定十九年)
春,正月,丁卯,金主如春水。
戊辰,赈淮东饥。庚午,太社令叶大廉言:“内侍省遇有取索库务物,请依旧法,结合同凭由二本,一本付传宣使臣取索,一本令本省画时实封,差人置历付所取库务官勘验支供,仍将合同缴奏。”帝从之,曰:“此良法也。”
壬申,蠲夔州上供金银。
癸未,赵雄等请光州复置中渡榷场官,御前如有曾在榷场干事之人,可以差充监官。
帝曰:“自来不曾遣人淮上购物,如淮白、北果之属,宫中并无之。刘度前守盱眙,尝献淮白,却而不受。近蒙太上赐得数尾,每进膳,即食一小段,可食半月。”雄曰:“陛下岂独奉养俭素!如珠玉、图画之珍,皆不得其门而入。”帝曰:“亦天性不好耳。”
甲申,内批:“登仕郎陈闻礼,系太上皇后侄女夫,特添差浙东安抚司干办公事。”
赵雄等言:“在法,虽戚里,文臣未经铨试,武臣未经呈试,并不许陈乞添差。”帝曰:“岂可以戚里而废公法!今后有似此,须执奏。”
四川制置胡元质、夔路运判韩?奂奏:夔路之民最贫,而诸州科买上供金银绢三色,民力重困。所有大宁监盐课委有增羡。臣今与总领所及本路转运司公共措置,已将盐课攒剩之钱买金银,发纳总领所及茶马司,尽蠲免九州民间岁买之币外,有馀剩钱,可尽免今年夔路诸州一年今科民间买绢之数,馀钱又可与民间每岁贴助之费,民力可以少苏。”帝曰:“监司、郡守,兴利除害,实惠及民,要当如此。”并从之。赵雄曰:“韩?奂为漕臣,措置此钱以免科扰,宣力甚多。”帝曰:“不可不赏。”寻加?奂直秘阁。
是月,郴州贼陈峒等连破道州桂阳军诸县。集英殿修撰、知潭州王佐请发荆、鄂精兵三千,诏以本路兵进讨,命佐节制。
二月,己丑朔,幸佑圣观,即帝储宫也。皇太子从。帝御讲宫,顾瞻栋宇,初无改造,顾谓皇太子曰:“近日知《通鉴》已熟,别读何书?”对曰:“经、史并读。”帝曰:“先以经为主,史亦不可废。”
庚寅,参知政事钱良臣,以失举茹骧改官,自劾。诏:“良臣所奏,乃欲以身行法。国有常宪,朕不敢私,可镌三官。”
癸巳,诏:“户部侍郎陈岘,待制张宗元,新知秀州徐本中,饶州居住赵磻老,各降三官。”亦以保举茹骧也。
先是骧知湖州长兴县,侵盗官钱入己,事发,决台州编管,籍其家,故有是命。
甲午,太学博士高文虎,论前宰执、侍从带观文殿大学士至待制在外者,皆有论思献纳之责,帝曰:“此奏尤为得体,朕亦有听纳之益,且知州郡间民情。”丙申,诏:“前宰执、侍从带观文殿大学士至待制及大中大夫以上守郡、奉祠之人,今后如有所见,不时以闻。其责降官,不在此限。”
丁酉,殿前副都指挥使郭棣言:“每遇宣押打球或蒙赐酒,其诸军正额、额外统制官内,有于马上率尔奏事者,及赐酒之际,无指挥宣唤,辄诣榻前奏事,甚失臣子事君之礼。请自今后遇宣押,从本司押束。”从之。
癸卯,帝曰:“朕欲将见行条法,令敕令所分门编类,如律与《刑统》、敕、令、格、式及续降指挥,每事皆聚载一处,开卷则尽见之,庶使胥吏不得舞文。”赵雄等曰:“士大夫少有精于法者,临时检阅,多为吏辈所欺。若分门编类,则遇事悉见,吏不能欺。”乃诏敕令所,将见行敕、令、格、式,仿《吏部七司条法总类》,随事分门修纂,别为一书。若数事共条,即随门厘入,以《淳熙条法事类》为名。
丙午,诏:“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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