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代为宜。”从之。
乙己,以阿哈玛特家奴呼图达尔等久总兵权,命库端等代之,仍隶大都留守司。
驰西山薪炭禁。
以阿哈玛特之子、江淮行中书省平章政事呼逊罪重于父,议究勘之。
戊申,宁国路太平县饥,民采竹食为粮。
庚戌,行御史台言:“阿尔哈雅占降民为奴,而以为征讨所得。”诏:“降民还之有司,征讨所得,籍其数,量赐臣下有功者。”
丙辰,敕:“以妻、女、姊妹献阿哈玛特得仕者黜之。核阿哈玛特占据民田,给还其主;庇富强户,输贼其家者,仍输之官。”
定内外官以三年为考,满任者迁叙,未满者不许超迁。
五月,己未朔,沙汰省部官阿哈玛特党七百十四人,已革者百三十三人,馀五百八十一人,并黜之。
初,阿哈玛特死,帝犹不深知其奸。及询枢密副使博啰,乃尽得其罪恶,始大怒曰:“王著杀之,诚是也!”命发阿哈玛特家,剖其棺,戮尸于通玄门外,纵犬啖其肉,百官士庶聚观称快,予侄皆伏诛。
籍其家,得椟藏二人皮,两耳俱存,问之,其妾云:“每咒诅时,置神坐于上,应验甚速。”又以帛二副画甲骑,围守一屋殿,兵皆张弦挺刃内向,状涉不轨,画者为陈某。又有曹震圭者,尝推算阿哈玛特所生年月,王台判者妄引图谶,皆言涉不轨。事闻,剥四人皮以徇。寻以郝祯、耿仁党恶尤甚,命剖祯棺,戮其尸,下耿仁于狱,诛之。
初,巴延灭宋还,诏百官郊迎,阿哈玛特先半舍道谒巴延。巴延解所服玉钩绦遗之,且曰:“宋宝玉固多,吾实无所取,勿以此为薄也。”阿哈玛特谓其轻己,乃诬以平宋时取其玉桃盏,帝命按之,无验。阿哈玛特既死,有献此盏者,帝愕然曰:“几陷我忠良!”
癸未,以甘肃行省左丞敏珠尔卜丹为中书右丞,行台御史中丞张雄飞参知政事。
初,阿哈玛特欲诬杀秦长卿、刘仲泽、伊玛都木达三人,兵部尚书张雄飞力持不可,阿哈玛特使人啖之曰:“诚能杀此三人,当处以参政。”雄飞曰:“杀人以求大官,吾不为也。”阿哈玛特怒,出为澧州安抚使,累迁御史中丞,行御史台事。阿哈玛特恐其子呼逊为江淮右丞,不为所容,改陕西按察使。未行,阿哈玛特死,召拜参政。呼逊被逮,敕廷臣杂问,呼逊历指宰执曰:“汝曾受我家钱,何得问我?”雄飞曰:“我曾受否?”曰:“公独无。”雄飞曰:“如是,则我当问汝矣。”遂伏辜。
六月,已丑朔,日有食之。
甲午,阿哈玛特滥设官府二百四所,诏存者三十三,馀皆罢。又,江南宣慰司十五道,内四道已立行中书省,罢之。丙申,发射士百人卫丞相,它人不得援例。戊戌,以占城既服复叛,发兵讨之。初,朝廷遣索多就占城国立省抚治,王子补的负固弗率,凡使臣经其国者皆执之。帝怒,决意进讨,发淮、浙、福建、湖广军五千、海船百艘、战船二百五十,命索多将之以行。
乙酉,以阿哈玛特居第赐和尔果斯。
帝以所籍入权臣家妇赐后卫亲军指挥伊喇元臣,元臣辞曰:“臣家世清索,不敢自污。”帝嘉叹不已。元臣,霸州元师尼尔之孙也。
丁巳,征亦奚不薛,尽平其地,立三路达噜噶齐,留军镇守,命塔喇海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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