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 - 卷第七十三

作者: 毕沅6,464】字 目 录

少加金帛之直。凡钱谷当给若粜,皆用九年诏书,通取留一半之馀。”

壬辰,枢密直学士孙固同知枢密院事。初,固言王安石不可为相。及新法行,数议事不合,出补外。至是帝思其先见,召知开封,遂大用之。

甲午,诏:“提举司天监近校月食时分,比《崇天》、《明天》二法,已见新历为密。又,前闰正月岁在戊子,今复闰于戊午,恐理亦不谬,宜更不须考究。其所差讲究新历官等并罢,卫朴给路费钱二十千。”先是朴在熙宁初更造新历,至十年,议者以为占月食差,故再诏朴集议,至是罢之。

辽赈东京饥。

丁酉,废提点熙河蕃部司。

御史台、閤门言:“忌日神御殿行香,自今令群臣班殿下,宰相一员升殿,上香跪炉。”从之。

己亥,太傅兼侍中曾公亮卒,年八十。帝临哭,辍朝三日。赠太师、中书令。初谥忠献,礼官刘挚驳曰:“公亮居三事,不闻荐一士,安得为忠!家累千金,未尝济一物,安得为献!”众莫能夺,改谥宣靖。及葬,御篆其碑首曰“两朝顾命定策亚勋之碑”。公亮性吝啬,殖货至巨万。力荐王安石以间韩琦,持禄固宠,为世所讥。

庚子,日中有黑子。

癸卯,以曾公亮配享英宗庙庭。

二月,庚戌,濮国公宗谊薨。

辛亥,日本国通事僧仲回来贡方物。

知谏院蔡确同御史台鞫相州失入死罪。潘开事下御史狱,旬馀,所按与开封无异,乃诏确与御史同鞫。确以击搏进,吴充素恶其为人。会充谒告,王珪奏用确,帝从之。

权发遣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集贤校理蔡承禧言:“陛下讲义仓之法,使臣等奉行。今率以二硕而输一斗,至为轻矣。臣之领邑二十二,其九已行,岁解几万。请自今岁下税之始,不烦中覆而举行之。”乃诏畿县义仓事隶常平司。

甲寅,以邕州观察使宗晖为淮康军节度使,封濮国公。

乙丑,辽主驻埽获野。

三月,癸未,广南西路经略司乞教阅峒丁,从之。

乙未,御崇政殿阅诸军。丁酉,辰、沅猺贼寇边州,州兵击走之。

鄜延路经略吕惠卿言:“昨准朝旨,令延州西路同都巡检策应环庆路,庆州东路巡检策应鄜延路,遇贼大举,聚入一路,更以主兵之官引兵策应;若本路自有兵事,令经略临宜相度,以别将应援。臣窃谓虏兴师动数十万,分犯二路,则所在皆贼,我安知其何出也!苟知我有策应之法,而欲攻鄜延,必见兵形于环庆,环庆告急,则鄜延起兵以应之;欲攻环庆,必见兵形于鄜延,鄜延告急,则环庆起兵以应之。少则不足以应敌,多则本路必见空虚无备之处。如此,非特我兵趋疾疲曳,有堕贼掩伏之虞,彼又将分兵捣虚以袭我矣。臣愚以为,诸路有兵事,其邻路但当团集以为声援,或且依条相度牵制,不必更立互相策应之法,免致临事拘文,以犯兵家之忌。”诏鄜延路依奏,馀路别听指挥。或文言昔年刘平因救邻道战殁,自今宜罢邻道援兵。环庆副总管林广,以为诸道同力,乃国家制贼之长计,苟贼并兵寇一道而邻道不救,虽古名将,亦无能为。刘平之败,非援兵罪。于是互相策应之法得不废。

夏,四月,乙巳,知谏院蔡确既被旨同御史台按潘开狱,遂收大理寺详断官窦苹、周孝恭等,枷缚暴于日中,凡五十七日,求其受赂事,皆无状。中丞邓润甫夜闻掠囚声,以为苹、孝恭等,其实它囚也。润甫心非确所为惨刻,而力不能制。确引陈安民,置枷于前而问之。安民惧,即言尝请求文乃甫,乃甫云“已白丞相,甚垂意”。丞相,指吴充也。确得其辞,喜,遽欲与润甫登时,具奏充受请求枉法,润甫止之。明日,泣甫在经筵,独奏:“相州狱事甚微,大理实未尝纳赂。而蔡确深探其狱,支蔓不已。窦苹等皆朝士,榜掠身无完肤,皆衔冤自诬,乞早结正。”权监察御史里行上官均亦以为言,帝甚骇异。明日,确欲登对,至殿门,帝使人止之,不得前。手诏:“闻御史台勘相州法司颇失直,遣知谏院黄履、句当御药院李舜举引问证验。”履、舜举至台,与润甫、确等坐庑下,引囚于前,读示款状,令实则书实,虚则陈冤。前此确屡问,囚有变词者,辄笞掠,及是囚不知其为诏使也,畏吏狱之酷,不敢不承,独窦苹翻异。验拷掠之痕则无之。履、舜举还奏,帝颇不直润甫等言。诏确、履及监察御史里行黄廉就台劾实,仍遣舜举监之。

吴充言:“御史台鞫相州狱,连臣婿文及甫,其事在中书有嫌,乞免进呈,或送枢密院。”诏免充进呈及签书,候案上,中书、枢密院同取旨。

乙卯,知谏院蔡确为右谏义大夫、权御史中丞。翰林学士兼侍读、权御史中丞邓润甫落职,知抚州。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上官均责授光禄寺丞、知光泽县。先是帝别遣黄履、黄廉及李舜举赴御史台鞫相州法司狱,确知帝意不直润甫等,即具奏:“润甫故造飞语以中伤臣,及欲动摇狱情,阴结执政,乞早赐罢斥。”帝始亦疑相州狱滥及无辜,遣使讯之,乃不尽如润甫等所言,确从而攻之,故皆坐贬。确迁中丞,凡朝士系狱者,即令狱卒与之中室而处,同席而寝,饮食旋溷,共在一室。置大盆于前,凡馈食者,羹饭饼饵,悉投其中,以杓匀揽,分饲之如犬豕,置不问。故系者幸其得问,无罪不承。

癸亥,太白昼见。

己丑,封虢国公宗谔为豫章郡王。

戊辰,塞曹村决河,名其埽曰灵平。

初,熙宁十年,河决郑州荥泽,文彦博言:“臣尝奏德州河底淤淀,泄水稽滞,上流必至壅遏。又,河势变移,四散漫流,两岸俱被水患,若不预为经制,必溢魏、博、恩、澶等州之境。而都水略无施设,止固护东流北岸而已。适累年河流低下,官吏希省费之赏,未尝增修堤岸,大名诸埽,皆可忧虞。谓如曹村一埽,自熙宁八年至今三年,虽每计春料当培低怯,而有司未尝如约,此非天灾,实人力不至也。今河朔、京东州县,人被患者莫知其数,熬熬吁天,上垂圣念,而水官不能自讼,犹汲汲希赏。臣前论所陈,出于至诚,本图补报,非敢微讦也。”至是决口始塞。初议塞河也,故道湮而高,水不得下,议者欲自夏津县东开签河入董固以护旧河,袤七十里九十步;又自张村埽直东筑堤至庞家庄古堤,袤五十里二百步。诏枢密都承旨韩缜相视。缜言:“涨水冲刷新河,已成河道,河势变移无常,虽开河就堤及于河身创立生堤,枉费功力。惟增修新河,乃能经久。”诏可。

五月,甲戌朔,御文德殿视朝。

是日,曹村决口新堤成,河还北流。自闰正月丙戌首事,距此,凡用功一百九十馀万,材一千二百八十九万,钱、米各三十万,堤长一百一十四里。

庚辰,召辅臣观麦于后苑。

丙戌,辽主驻散水原。

辛丑,诏右武卫大将军、象州刺史克颂贷死,追毁出身以来告敕,锁外宅;坐病狂殴妻刘死故也。

知宗正丞赵彦若言:“今宗正寺侍祠之外,专掌玉牒属籍而不预荐士,窃恐职有未称。谓宜具为条流,俾诸教官依国子监外官学例,为课试法,每遇秋赋,就宗正寺投状锁试,别立人数,颇示优异,著于格令,俾其竞劝。贤者获升,不肖自抑,一切之恩,分当裁损,必无觖望。夫亲贤兼进,布列中外,以镇安四海,为磐石之固,与愚知混淆,聚于一处,徒殚禄廪而无所事者,不可同日而语也。”事虽不行,时论是之。

六月,癸卯朔,日有食之。甲辰夜,东南有光烛地,大星出匏瓜,裂于内阶,声如雷。

甲寅,准布进良马于辽。

辛酉,殿中丞陈安民等降谪有差。安民坐官相州与失入死罪,属大理评事文及甫言于宰相吴充也。

初,蔡确勘是狱,欲锻炼以倾充,词连充子安持。时三司使李承之、户部副使韩忠彦,皆帝所厚,忠彦琦子,而承之尝为都检正,确皆令囚引之。承之知之,数为帝言确险陂之情;帝意稍解,趣使结正。于是狱成,忠彦犹坐赎铜十斤。充上表乞罢相及阖门待罪者三四,帝趣遣中使召出,令视事。确屡率言事官登对,言安持当获重谴,帝曰:“子弟为亲识请托,不得已而应之,此亦常事,何足深罪!”卿辈但欲共攻吴充去之,此何意也?”以确所弹奏答刂还之,言者乃已。

秋,七月,癸酉朔,详定礼文所乞罢南郊坛天皇大帝设位,诏弗许。又言:“古者帝牛必在涤三月,以致严洁。今既无涤宫系养之法,有司涤养不严,一切苟简。欲下将作度修涤宫,具系养之法,饬所属官司省视,委太常寺主簿一员阅察。”从之。

甲戌,辽诸路奏饭僧尼三十六万人。

辛巳,命西上閤门使、忠州团练使韩存宝经制泸州纳溪夷。丁酉,御史黄廉言:“前岁科场逐经发解,人数不均,如别试所,治《诗》者十取四五,治《书》者才及其一。乞自今,于逐经内各取人分数,所贵均收所长,以专士习。”诏:“自今在京发解并南京考试,《诗》、《易》各取三分,《周礼》、《礼记》通取二分。”

又言:“国子监生员著述议论,尽得讲官绪馀。将来逐官例差考试,窃恐去取之际,虽未必私徇,而于参校所长,多就己见,人情所不能免。如此,则外方疏远之人偶不相合,遂致黜落,甚非朝廷兼收博采之意。乞将来止选近岁一科人为试官,或差近郡教授。”诏:“候差官日取旨。”

八月,癸卯,辽命有司决滞狱。

壬子,集贤殿修撰俞充为天章阁待制、知庆州。

王珪知帝欲伐夏,故奏乞用充为边帅,使图之,以迎合帝意。

戊午,以韩绛为建雄军节度使。

九月,癸酉,交趾来贡。癸未,李乾德表乞还广源等州,诏不许。

乙酉,以端明殿学士吕公著、枢密直学士薛向并同知枢密院事。向善商财,计算无遗策,然不能无病民,所上课间失实。时方尚功利,王安石从中主之,御史数有言,不听也,向以是益得展奋其业。至于论兵帝所,通畅明决,遂由文俗吏得大用。其事公著甚久,公著亦稍亲之,议论亦颇相左右。

诏:“祀天地及配帝,并用特性。”

乙未,辽主驻藕丝淀。

庚子,五国部长贡于辽。

冬,十月,癸卯,辽参知政事刘伸出为保静军节度使。先是伸以户部使受知于辽主,辽主谓宰相杨绩曰:“当今群臣忠直,耶律玦、刘伸而已,然伸不及玦之刚介。”绩拜贺曰:“何代无贤,世乱则独善其身,主圣则兼善天下。陛下区分邪正,升黜分明,天下幸甚!”辽主又谓伸曰:“卿勿惮宰相。”伸对曰:“臣于耶律伊逊尚不畏,何宰相之畏!”伊逊闻而衔之,相与诽诋,遂外迁。玦亦出使于西北部,以酒疾卒。

丁未,重修都城毕工,周五十里。

己酉,诏衮州常以省钱修葺宣圣祠庙。

庚戌,定秋试诸军赏格。

侍禁仵全死事,录其弟宣为三班借职。辛亥,韩存宝破泸夷后城等十有三囤。

己未,权发遣兴州罗观乞颁义仓法于川峡四路,从之。壬戌,军器监言:“昨赞善大夫吕温卿言:‘五路州军近年增置壮城兵,虽有教阅指挥,而所习武艺全无实用。如大名府城围四十馀里,砲手只有四人,其它挂搭、施放火药、全火等人亦皆阙。盖旧无教阅格,又无专点检之官。今欲令诸州壮城兵,除修葺城橹外,并轮上下两番,教习守御,以十分为率,内留砲手三分,馀并习挂搭,施用拒守器械。仍籍所习匠名,每季委本州比试升降。’尝下五路安抚司,而五路相度异同。

本监今参酌,欲乞五路州军壮城兵,遇无修城池楼橹功料,即令安抚司以十分为率,三分令习砲,馀并习挂搭、拒守器械。其广备十一作工匠,并均付五路准备差使及指教施用,三年一替。熙河路州军亦依此。”从之。

又言:“温卿谓‘朝廷差官制造澶州浮梁、火叉,其为防患不为不预。然恐万一寇至,以火筏、火船随流而下,顺风火炽,桥上容人不多,难以守御,不若别置战舰以攻其后。乞造战船二十艘,仍于澶州置黄河巡检一员,择河清兵五百,以捕黄河盗贼为名,习水战以备不虞。’下大名府路安抚司相度。本司言:‘澶州界黄河,旧无巡检。当北使路若增创战船,窃虑张皇。欲止选河清兵百人为桥道水军,令习熟船水,可使缓急御捍上流舟筏及装驾战舰。’本监欲依安抚司所陈。”从之。

癸亥,于阗来贡。

十一月,壬申,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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