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祖通载 - 卷第十五

作者: 释念常20,285】字 目 录

老僧。紫伽黎姿貌古野。仗錫來儀。自謂向女子之親。詣馬氏問其所由。馬氏引至葬所。隨觀者甚眾。僧以錫撥開見其尸已化。唯金鎖子骨。僧就河浴之。挑於錫上謂眾曰。此聖者憫汝等障重纏愛故垂方便化汝。宜思善因免墮苦海。忽然飛空而去。眾見悲泣瞻拜。自是陝右奉佛者眾。由婦之化也(二十五)是歲撫州景雲寺律師上弘卒。江州司馬白居易製碑曰。元和十一年春。

廬山東林寺僧道深懷縱如建沖契等凡二十輩。與白黑眾千餘人俱。實持故景雲大德弘公行狀一通贄錢十萬。來詣潯陽請司馬白居易作先師碑。會有故不果。十二年夏作石墳成。復來請。會有病不果。十三年冬作石塔成。又來請。始從之。既而僧返山。眾返聚落。錢返寺府。翌日而文成。明年而碑立。其詞云。我聞乾竺古先生出世法。法要有三。曰戒定慧。戒生定。定生慧。慧生八萬四千法門。是三者迭相為用。若次第言。則定為慧因。戒為定根。根植則苗茂。因樹則果滿。

無因求滿。猶夢果也。無根求茂。猶揠苗也。佛雖以一切種智攝三界必先用戒。菩薩以六波羅蜜化四生。不能捨律。律之用可思量不可思量。如來十弟子中。稱優波離善持律。波離滅有南山大師得之。南山滅有景雲大師得之。師諱上弘。生饒氏。曾祖君雅。祖公悅。父知恭。臨川城南人。童而有知。故生十五歲發出家心。始從舅氏剃落。壯而有立。故二十五歲立菩提願。從南岳大圓律師具戒。樂所由生。故大曆中不去父母之邦。隸于本州景雲寺修道德。應無所住。故貞元中離我我所。徙居洪州龍興寺說法。親近善知識。故與匡山法真。天台靈祐。荊門法裔。興果神湊。建昌惠進等。五長老交游。佛法囑王臣。故與姜相國公輔顏太師真卿洎本道廉訪使楊君憑韋君丹四君子友善。提振禁戒。故講四分律。而從善遠罪者無其數。隨順化緣。故坐甘露戒壇。而擔眾生盟者二十年。荷擔大事。故前後登方等。施尸羅者十有八會。救拔眾生。故娑婆男女由我得度者萬五千五百七十二人。示生無常。故元和十年十一日己亥遷化於東林精舍。示滅有所。故是月丙寅歸全身于南崗石墳。住世七十七歲。安居六十五夏。自生至滅隨跡示教。行止語默無非佛事。夫施於人也博。則反諸己也厚。故門人鄉人報之如不及。繇是藝松成林琢石為塔。塔有碑。碑有銘。銘曰。佛滅度後。薝蔔香襄。醍醐味漓。

孰反是香。孰復是味。景雲大師。景雲之生。一匡苾芻。中興毘尼。景雲之滅。

眾將安仰。法將疇依。昔景雲來。行道者隨。入室者歸。今景雲去。升堂者思。

入室者悲。廬峰之西。虎溪之南。石塔巍巍。有紀事者。以真實辭。書于塔碑(二十六戊戌)元和十三年禪師元浩卒。浩弘台教。翰林梁肅嘗請撰涅槃經疏。

浩許之。是夕感異夢。喜以為瑞應。即下筆自述所證。其略曰。予聞先覺云。大寶流輝之不變曰常在。宥布和之盛典曰教。率土知化之歸宗曰行。交感人心之至極曰證。然則以道行御其時。以法性合其運。當應物之際。與顯晦同其光。恢揚至化自他昭著者。實播厥鴻名。欽恭文思協和至極。四德克彰者。實存乎妙體。

格變群家歷觀諸行。至典克修庶績有成者。實賴乎本宗。信以授人大。明宗極。

厥旨厥幾有補于將來者。實存乎妙用。綜博群玄以立成訓。風行十方率用歸順者。

實存乎妙教矣。議者以浩疏比王輔嗣易。而與清涼華嚴疏抗衡焉(二十七)是年正月丁亥。詔迎鳳翔法門寺佛骨入于京師。帝御安福門迎拜。留禁中供養三日。乃送諸寺。王公士庶奔走膜拜。具釋部威儀及太常長安萬年音樂。

旌幢鼓吹騰沓係路。刑部侍郎韓愈上表曰。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後漢時流入中國。上古未嘗有也。昔黃帝在位百年。年百二十歲。少昊在位八十年。年一百歲。

顓頊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歲。帝嚳在位七十年。年一百五歲。帝堯在位九十八年。年一百一十八歲。帝舜及禹年皆百歲。此時天下太平百姓安樂壽考。然而中國未有佛也。其後湯亦百歲。湯孫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書史不言其壽。推其年數。蓋不減百歲。周文王年九十七歲。武王年九十三歲。穆王在位百年。此時佛法亦未至中國。非因事佛而致然也。漢明帝時始有佛法。明帝在位纔十八年。其後亂亡相繼運祚不長。宋齊梁陳元魏已下。事佛漸謹。年代尤促。惟梁武在位四十八年。前後三捨身事佛。宗廟之祭不用牲牢。盡日一食止於菜果。後為侯景所逼餓死臺城。國亦尋滅。事佛求福反更得[咼*旡]。由此觀之。佛不足信亦可知矣。高祖始受隋禪則議除之。當時群臣識見不遠。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闡聖明以救其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惟睿聖文武皇帝陛下神聖英武。數千百年已來。未有倫比。即位之初不許度人為僧尼。道士不許別立寺觀。臣當時以為高祖之志必行於陛下。今縱未能即行。豈可縱之令盛也。

今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鳳翔。御樓以觀[臼/丌]入大內。又令諸寺迭加供養。臣雖至愚。必知陛下不惑於佛作此崇奉而祈福祚也。直以豐年人樂。徇人心為京都士庶設詭異之觀戲玩之具耳。安有聖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難曉。苟見陛下如此。將謂真心信佛。皆云。天子大聖尚一心信向。百姓微賤於佛豈合更惜身命。以至灼頂燔指十百為群。解衣散錢自朝至莫。更相放效唯恐後時。

老幼奔波棄其生業。若不即加禁遏。更歷諸寺必有斷臂臠身以為供養者。傷風敗俗傳笑四方。非細事也。佛本夷狄之人。與中國語言不通。衣服殊制。口不道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情。假如其身尚在。奉其國命來朝京師。陛下容而接之。不過宣政一見禮賓一設賜衣一襲衛而出之於境不令惑於眾也。況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穢之餘。豈宜以入宮禁。孔子曰。敬鬼神而遠之。古之諸侯弔於其國。必令巫祝先以桃茢袚除不祥然後進弔。今無故取朽穢之物。親臨觀之。巫祝不先桃茢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舉其失。臣實恥之。乞以此骨付之水火。永絕根本。斷天下之疑。絕後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聖之所作為出於尋常萬萬也。佛如有靈能作禍崇。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鑒臨臣不怨悔。表入帝大怒。持以示宰相。將抵以死。裴度崔群曰。愈言訐啎。罪之誠宜。然非內懷至忠。安能及此。願少寬假以來諫諍。帝曰。愈言我奉佛太過。猶可容。至謂東漢奉佛已後。天子咸夭促。言何乖刺耶。愈人臣。狂忘敢爾。於是戚里諸王舊臣。

皆為愈哀請。遂貶潮州刺史(二十八己亥)元和十四年。潮州刺史韓愈到郡之初。以表哀謝。勸帝東封太山。久而無報。因祀神海上。登靈山遇禪師大顛。而問愈曰。子之來官于南。聞以其言之直也。今子之貌鬱然似有不懌何也。對曰。愈之用於朝而享祿厚矣。一旦以忠言不用。奪刑部侍郎竄逐八千里之海上。播越嶺海喪吾女孥。及至潮陽颶風鱷魚患禍不測。毒霧瘴氛日夕發作。愈少多病。髮白齒豁。今復憂前黜於無人之地。其生詎可保乎。愈之來也。道出廣陵廟而禱之。幸蒙其力而卒以無恙。以主上有中興之功。已奏章道之。使定樂章告神明東巡太山奏功皇天。儻其有意於此。則庶幾召愈述作功德歌詩。而薦之郊廟焉。愈早夜待之而未至。萬萬一於速歸。愈安能有懌乎。大顛曰。子直言於朝也。忠於君而不顧其身耶。抑尚顧其身而強言之以徇名耶。忠於君而不顧其身。言用則為君之榮。言不用而已有放逐。

是其職耳。何介介於胸中哉。若尚顧其身而強言也。則言用而獲忠直之名。享報言之利。不用而逐。亦事之必至也。苟患乎逐。則盍勿言而已。且吾聞之。為人臣者不擇地而安。不重勢而行。今子遇逐而不懌。趨時而求徇。殆非人臣之善也。且子之死生禍福豈不懸諸天乎。子姑自內修而外任命可也。彼廣陵其能福汝耶。

主上今繼天寶之後。姦臣負國而討之不暇。糧餽雲合殺人盈野僅能克乎而瘡痍未瘳。方此之際。而子又欲封禪告功以騷動天下。而屬意在乎己之欲歸。子奚忍於是耶。且夫以窮自亂而祭其鬼。是不知命也。動天下而不顧以便已。是不知仁也。

強言以干忠遇困而抑鬱。是不知義也。以亂為治而告皇天。是不知禮也。而子何以為之。且子之遭黜也。其所言者何事乎。愈曰。主上迎佛骨於鳳翔。而復舁入大內。愈以為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後漢時流入中國。上古未嘗有也。昔者黃帝堯舜禹湯文武之際。天下無佛。是以年祚永久。晉宋梁魏事佛彌謹。而世莫不夭且亂。愈恐主上之惑於此。是以不顧其身而斥之。大顛曰。若是則子之言謬矣。且佛也者覆天人之大器也。其道則妙萬物而為言。其言則盡幽明性命之理。其教則捨惡而趍善。去偽而歸真。其親天下猶父之於子也。而子毀之。是猶子而刃父也。蓋吾聞之。善觀人者觀其道之所存。而不較其所居之地。桀紂之君。跖蹻之臣。皆中國人也。然不可法者。以其無道也。舜生於東夷。文王於西夷。由余生於戎。季札出於蠻。彼二聖二賢者。豈可謂之夷狄而不法乎。今子不觀佛之道而徒以為夷狄。何言之陋也。子必以為上古未有佛而不法耶。則孔子孟軻生於衰周。而[山/(乏-之 虫)]尤瞽叟生於上古矣。豈可捨衰周之聖賢。而法上古之凶頑哉。

子以五帝三王之代為未有佛而長壽也。則外丙二年。仲壬四年。何其夭耶。以漢陳之間而人主夭且亂也。則漢明為一代之英主。梁武壽至八十有六。豈必皆夭且亂耶。愈攘袂厲色而言曰。爾之所謂佛者。口不道先王之法言。而妄倡乎輪回生死之說。身不踐仁義忠信之行。而詐造乎報應禍福之故。無君臣之義。無父子之親。使其徒不耕而食。不蠶而衣。以殘賊先王之道。愈安得默而不斥之乎。大顛曰。甚矣子之不達也。有人於此終日數十而不知二五。則人必以為狂矣。子之終日言仁義忠信。而不知佛之言常樂我淨。誠無以異也。得非數十而不知二五乎。

且子計嘗誦佛書矣。其疑與先王異者。可道之乎。曰愈何暇讀彼之書。大顛曰。

子未嘗讀彼之書。則安知不談先王之法言耶。且子無乃自以嘗讀孔子之書而遂疑彼之非乎。抑聞人以為非而遂非之乎。苟自以嘗讀孔子之書而遂疑彼之非。是舜犬也。聞人以為非而遂非之。是妾婦也。昔者舜館畜犬焉。犬之旦莫所見者唯舜。一日堯過而吠之。非愛舜而惡堯也。以所常見者唯舜。而未嘗見堯也。今子常以孔子為學。而未嘗讀佛之書。遂從而怪之。是舜犬之說也。吾聞之。女子嫁也。

母送之曰。往之汝家必敬必戒。無違夫子。然則從人者妾婦之事。安可從人之非而不考其所以非之者乎。夫輪回生死非妄造也。此天地之至數。幽明之妙理也。

以物理觀之。則凡有形於天地之間者。未嘗不往復生死相與循環也。草木之根荄著於地。因陽之煦而生。則為枝為葉為花為實。氣之散則萎然而槁矣。及陽之復煦又生焉。性識根荄也。枝葉花實者人之體也。則其往復又何怪焉。孔子曰。原始要終。故知死生之說。夫終則復始天行也。況於人而不死而復生乎。莊周曰。

萬物出於機入於機。賈誼曰。化為異類兮。又何足患。此皆輪回之說。不俟於佛而明也。焉得謂之妄乎。且子以禍福報應。為佛之詐造。此尤足以見子之非也。

夫積善積惡隨作隨應。其主張皆氣焰熏蒸神理自然之應耳。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又曰。鬼神害盈而福謙。曾子曰。戒之戒之。出乎爾者反乎爾者也。此報應之說也。唯佛能隱惻乎天下之禍福。是以彰明較著。言其必至之理。使不自陷乎此耳。豈詐造哉。又言。佛無君臣之義。父子之親。此固非子之所及也。事固有在方之內者。有在方之外者。方之內者眾人所共守之。方之外者非天下之至神莫之能及也。故聖人之為言也。有與眾人共守而言之者。有盡天下之至神而言之者。彼各有所當也。孔子之言道也。極之則無思無為。寂然不動感而遂通。此非眾人所共守之言也。眾人而不思不為。則天下之理幾乎息矣。此不可不察也。佛之與人子言必依於孝。與人臣言必依於忠。此眾人所共守之言也。及其言之至。則有至於無心。非唯無心也。則有至於無我。非唯無我也。

則又至於無生。非生矣則陰陽之序不能亂。而天地之數不能役也。則其於君臣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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