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孙向禹,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德勤中国合伙人。孙女士在境内及跨境大型复杂债务重组、破产重整和企业价值提升服务等方面拥有超过二十年之丰富经验,尤其在房地产、汽车、港口和快消品等行业企业重组方面拥有深厚的案例经验积累。孙女士曾经代表不同利益持份者,领导和参与了多个市场高度知名的重组案例,包括辉山乳业、大船海工、丹东港、誉衡药业、坚瑞沃能、森信洋纸以及天喔食品等,案例涉及金融负债金额超过500亿美元,客户群涵盖央企及国企、A股及H股上市公司和私营企业等。孙女士参与的森信洋纸一案,成为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的会谈纪要》后两地破产互认和协助的案例,该案标志着跨境破产法律实践实现了突破性发展。
内容简介
重组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做企业债务重组需要对会计核算、企业财务、金融和实物资产的评估、各种法律体系下不同的法规、金融工具以及不同类型企业经营管理知识有深刻理解。例如,在提重组方案之前,首先要弄清被重组企业究竟是处于资不抵债状况,还是仅仅存在流动性不足问题。在这两种不同的情况下,债务重组设计方案的出发点及具体方案是完全不同的。而这一判断需要会计核算、企业财务以及金融和实物资产的评估知识。再如,债务重组目标的确定,即重组后的企业资产负债率和EBITDA(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倍数达到什么水平,才能保证企业正常运转,并产生一定有现金流的净利润。这是企业债务重组成功与否的关键,即在债权人同意重组方案的条件下,被重组企业在重组后能够正常运转,债权人的利益能够得到充分保障。而确定债务重组目标的基础就是对会计核算、企业财务、不同类型企业经营管理知识的充分理解和运用。重组的核心是利益平衡。企业债务重组必须充分照顾到各种不同类型债权人的利益和颜面。不同类型的债权人对实际削债率的理解和容忍度是不同的。银行大多是以贷款利率要高于存款平均利率的逻辑评价金融工具价值的。信托和投资银行是以金融工具的收益率要高于资金成本来考虑问题的。一般贸易债权人是以今后的贸易能否持续进行,是否有利可图为逻辑进行思考的。因此,一个高明的重组方案,必须充分照顾到各种债权人的想法和颜面,但也没有必要把削债率说得一清二楚。对同一重组方案,不同类型的债权人对削债率的评估不一致,甚至相反,该重组方案也许恰恰是高明的债务重组方案。每个企业的债务重组方案都是不同的,几乎没有哪个企业的债务重组方案可以拿来照搬照用。由于每个进行债务重组的企业的行业不同,经营方式不同,资不抵债的程度不同,资金流动性短缺的程度不同,所处的司法体系不同,股权结构不同,债权结构不同,触发资不抵债或流动性短缺的原因不同,企业内部的管理架构不同,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诉求不同等,我们很难找到一个标准模式的重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