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丰类稿 - 卷十七·记十二首

作者: 曾巩6,043】字 目 录

与时之君子者游,而纵夫余心之所乐焉。至于今未久也,则闻夫山之穹堂奥殿、瑰杰之观滋起矣。此非徒佛之法足以动天下,盖新者,余尝与之从容,彼其材且辨有以动人者,故成此不难也。夫废于一时,而后人不能更兴者,天下之事多如此。至于更千百年,委弃郁塞而不得振行于天下者,吾之道是也。岂独牵于势哉?盖学者之难得,而天下之材不足也。使如此寺之坏,而有新之材,一日之作,轶于百年累世之迹,则事之废者岂足忧,而世之治可胜道哉!

新方以书告某氏之世善,而其子某又业为士,因以求予记堂之始,故为之历道其兴坏之端,而并予之所感者寓焉。

鹅湖院佛殿记

庆历某年某月日,信州铅山县鹅湖院佛殿成,僧绍元来请记,遂为之记曰:自西方用兵,天子宰相与士大夫劳于议谋,材武之士劳于力,农工商之民劳于赋敛。而天子尝减乘舆掖庭诸费,大臣亦往往辞赐钱,士大夫或暴露其身,材武之士或秉义而死,农工商之民或失其业。惟学佛之人不劳于谋议,不用其力,不出赋敛,食与寝自如也。资其宫之侈,非国则民力焉,而天下皆以为当然,予不知其何以然也。今是殿之费,十万不已,必百万也;百万不已,必千万也;或累累而千万之不可知也。其费如是广,欲勿记其日时,其得邪?而请予文者,又绍元也。故云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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