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丰类稿 - 补遗

作者: 曾巩29,076】字 目 录

,前世所以恤民而后世所以暴民,明主所以为治而昏主所以为乱者,其义仓之谓乎?

国家革五代之苛,建一王之治,于兹有年矣。租赋之调不为不中也,配敛之科不为不节也,赈恤之政不为不行也,敝滥之源不为不究也。然此岁以来,急于边费,以征以取,浸暴于常。而又有聚敛之臣,贪残之吏,剥下以奉上,刻私而徇公,往往窃前世恤民之法而为当今敛民之调者,累累皆是,则义仓者亦其一端也。夫昔之所谓义仓者,以义为本而行乎赈恤者也,今之所谓义仓者,以义为名而务于诛求者也。昔之义仓,务所以安之;今之义仓,务所以掊之。昔之义仓,则立仓于社,聚谷于众,年丰则取之,民饥则与之,不令而民从,不督而民劝,故曰以义为本而行乎赈恤也;今之义仓,则有仓之号而无仓之制,有义仓之名而无义仓之实,约租之多寡而增其数,计入之丰约而定其籍,年丰则有以取之,民饥则无与振之,故曰义为名而务于诛求者也。诚能复隋唐之法而建其仓,探隋唐之本而行其义,则恤灾弭患、安民泰俗无大于此者。苟不如是而徒立其号,以为征取之术,则不若勿行之愈也。〈同上〉

废官

传曰:修废官,四方之政行焉;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明策谓修废官者,如何而为废耶?逸民者,如何而为逸耶?施之于今,修其官者何职?招其人者何方?以考于承学之人。

夫无其官而不补,有其官而不修,皆废官也。无其官而不补,则五官废而五行失其性之类是也;有其官而不修,则乐官不陈诗,国史不明及之类是也。士之术业修、道德备而不见于天下者,此逸民也。伊尹之于莘、太公之于北海是也。修废官则事无不举矣,故曰四方之政行焉;举逸民则人乐为用矣,故曰天下之人归心焉。宜于今者,莫若修先王法度之政而备其官,其责任也明,其绌陟也果。修先王责任之制而兴其贤,使豪杰之士不遗佚于闾巷穷僻之中,如此则任者举汲汲于成天下之务,处者举欣欣于赴天下之用矣。所修者不在一职,所招者不必异礼,而圣人之意得,当今之务适矣。〈同上〉

黄河

知今者莫若考古,知古者莫若师经。经者,万世之法也。自教学废而经术不盛行于天下,言理者舍经而各师其意,此后世之患也。

若治水之说亦有焉,昔是之时,水害遍于中国,尧能得禹之材而属任之,禹能知水之性而顺导之,然后水之害熄。其法之可见者,《禹贡》是也。自禹功立而更三代,千有余年无水害。周定王之时,河始徙禹之迹,自此水之为中国害者特河耳。

汉以来言治河者众矣。齐人延年则以谓宜出之匈奴。许商、韩牧则以谓宜复其故道。田、谷永则以谓宜属之天事。关并、贾让则以谓宜弃水冲之地以肆其行,穿溉漕之渠以短其势。王横则以谓宜徙之宽平。王延则以谓宜为堤防。平当则以谓堤防不可以为固。张戎则以谓宜弛灌溉之防,使水得自去。

数说者各异,然未尝知图患者莫若究其原,究原者莫若求之经,求经者莫若《禹贡》之可信,而各率私意,次进其说,故考之而无本,推之而难行,此舍经之害也。

方汉之时,经术虽不盛行于天下,然学经者犹不尽废,而害已然。至今千有余年,言经者益少矣,决事者用私见耳。故明策以谓《禹贡》之学久废,而以访问于学者,此可谓于千载之论中其所大蔽,当今之务明其所大本也。

夫《书》称五行,水曰润下,则就下者水之性也。禹知其然而治之,欲使顺其归。盖地之形,雍州高而兖冀下,故其有事也,始兖冀而终于雍,此高下先后之异也。天下至广,百川至众矣,使小水皆致其力,则功有所不逮而日有所不给也。故治江之道,使之顺则河、潜皆得合而行;治河之道,使之顺则漳、滏皆得附而泄。它水皆然。故用力少而败功多,用日近而见效远。故所谓治其大而小者从之,能知其要者也。曰江、曰淮、曰河、曰济,经渎之所最大而施功之所最多,此其名之尤章章可见者也。计其力则州十有二师,九州当二十七万人,计其日则四年而毕,此用力多少之数也。夫禹之于水,知其地形高下、所治先后,又知其法之要,又能审其名,揆其功,定计于此,然后施功于彼,此所以能去水之败也。

宋兴,百川循道,为败者不过于河,兴国之间防村之决为尤甚。当此之时,劳十万之众,然后复理,天子为赋诗,比《瓠子》之歌。今横胡、商胡再决,自天子大臣谋救讲利害之勤矣,明策访《禹贡》之法于学者,必将要之可行。夫古今之变虽殊然也,形之高下不易,至于明其所治之先后小大与其法之要,而辨其名、审其用人之多少,定计于此,然后施功于彼,则禹之迹有不得尽循,禹之法有不得而改也,在详酌而法之耳。〈同上〉

杂论二篇

为治论

夫修先王之法度,而先之以笃好力行之义以成其化,则其体虽大,四海九州虽广,其治不难至也。不先之以笃好力行之义,则虽有良法不能行。不守之以法度之具,则虽有笃好之能,至与两者之皆废。则其体虽小,其去人虽近,有不能集于治者。

或谓:先王之法度去今千有余岁,不可行也。夫修先王之法度,非必服古衣冠,乘车出入,席地而坐,用俎豆之器、俪皮之聘,然后为治也。复农于田,复士于学,复官于职,复兵于耕,复佛老于无,以正民之业,制礼节用以养民之财,修仁义之施以教民之俗,先王之法度,大者不过乎此。而因今之器,顺今之变以行之,归之乎不失其所为之本,不务其末而已,时之相去虽万岁可行也。

楚汉陈隋之际,天下争于战攻,人之在者少矣,耕之废孰有甚于此时?而文帝、太宗能养之以少求广爱之思,诱之以自然之势,则数岁之间,耕者有余食,然则农非不可复于田也。

秦既焚书册,绌礼义,绝天下之学,未有酷于此时,而汉武以来立学校,专之以经,励之以行,其制未可谓备也。其中间又或存或熄,然而士皆蒸薰渐渍,至于东汉之日,怀道德、救衰微之君子皆由大学而出,然则士非不可以复于学也。

秦、隋之亡,在位者皆不称其任,人才之不见,未有甚于此时也。及汉、唐受命,高祖、太宗设百职之员,充其选者皆向时之士,非借才于异世也。用变业而示之,则人人自奋,争出其才,求将相则得将相,求百执事则得百执事之才,欲除敝则敝革,欲修政则政举,无求而不得,无为而不成。由是观之,顾所以厉之而所以用之如何耳。汉武之末,纲纪大坏矣,官之耗乱未有甚于此时也。及宣帝总核名实,信赏必罚,而公卿百官皆称其职,然则官非不可复其职而使也。

隋唐之际,无井田之法千有余岁,兵之易农未有久于此时。天宝之后,将立于军二百余年。而至周,天子又军中之所立。天下之势劫于兵之骄,患于兵之不可用,未有极于此时。而太宗能开府设卫,则兵归于田。世宗能诛其奔军之将,则行师四方无不如其意者。然则兵非不可复于耕而使也。

武宗之时,佛入中国千年,人之相化,家酣而户溺矣。然而一朝去之,受冠带而为民者几五十万,曾无一人之阻,然则佛老非不可复于无也。

魏、唐之际,毛、杨绾之势耳,然而变千岁之奢,不旋日而效,然则何患乎制礼节用之不可行也。

秦、隋之后,灭廉耻、捍文网,未有如此之熟烂也。然而文帝、太宗一日变之,则人人自厚,大臣至耻言人过,百姓至不烦于刑,然则何患乎仁义之不可施、俗之不可变也。

凡吾之欲行者,此各引一端,崇其所善,择之而未精,为之而未详,然而亦各随其小大深浅而如其计,见其效。苟有大有为之心,则知明先王之法度而用之,先之以笃好力行之义以成其化,其说非迂,其道易行也。

昔秦设首功之科,驱人于敌场,非伤即死然,而士皆靡然乐斗而喜战,此岂徒畏法哉?以秦之笃好力行之以移其俗也。今为治不改其业,不违其欲,所行者常礼,所为者常道,谨其节文而尊其行,养之以学校,而率之以身行,示之以所好恻怛恳诚之心,其亦孰有不从而劝者乎?且民之生不见先王之法度,不闻其教而日习于今之俗,故不能无恶也。使皆粲然日见恭俭之节、仁义之施,晓然皆知其行之易成,其物之易足,上之所好之在此也,则亦何为而不率乎古之人?

得其时、推此道以行于天下者,唐、虞、禹、汤、文、武之君,皋、夔、益、稷、伊尹、太公、周公之臣是也。不得其时,守此道以俟后世者,孔孟是也。其法已行,其效已见,告后之人使取而则之者,六经是也。然而士之欲有为者,言之欲切而反疏,行之欲通而反泥,遂若不可以为者,何也?昔周之衰,诸子之徒散之诸侯,管、晏、孙、吴、申、商之徒是也。诸侯用之,或伯或强,仪、秦之说至倾覆也,亦安中国者各十余年,彼岂不效见于一时哉?然而孔子恶其小,曾子耻其卑,至于孟子,尤独患之,何也?盖以其非尽爱人之意,非极于治人之体,非醇于教人之法,非备于防人之具,为之以亟而见于事者陋,欧之以势而强于民者薄,偷合于诸侯而用,焉可也?本之以先王之法度,推之以化导之方,则彼恶足以论乎?

今其为失固已明矣,非必过人之智而后知也。天下之士固尽学于孔子矣,而欲有为者复不能自信,此亦千岁以来学者之患也。何哉?世之学孔子者,读书求治乱之际,未尝不知其治由先王之道,其乱由后世之失也。欲有为于当世,莫若推其所学于孔子,而知者力行之,就其所以为治乱之故,其于公事最切,而于计最通也。而先王之道,有非俗之所能就;后世之失,有非俗之所能去。方其势牵于上下也,不能去之而不苟,一则仆仆焉而求进其说,一则乐其与之合而自小也。于是则宁贬道而随其失,不从先王而从近世,至不胜其弊也。欲治人之所为者反病之,欲正人而自我者反违之,其为之以亟,其欧之以薄,举其一,遗其二,急其末,忘其本,一切不异于诸子之为,又从而为说,曰近俗而易行者,尚无可奈何,安能以迂远之道为?呜呼!何其惑也。

夫所为者得,固可以救其失,所行者大,固可以兼其小,未有所为者失而其效反得,所行者小而其至反大。此所谓言之欲切而反疏,行之欲通而反泥也。为此者有原讲之而不明,守之而不固,汲汲乎欲有为者,固不可以为者是也。使其得君矣,则先王之法度,其说非高,其具甚易,何顾而为彼乎?孔子于周之末世,守二帝三王之道而不苟,孟子亦于其后守孔子之道而不苟。二子者,非不欲有为也,知不本先王之法度则不可以行,不得可为之势则不可以行,不得可为之势则不可以强通。故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又曰可以进则进,可以止则止。守之以终身,传之以待后之学者,此二子之见所以异于众也。

故闾巷之匠,规矩指画不可以非,不可以苟作而妄从,虽不用于世,其法度犹存,其为技犹良者,天下之知为匠者也;规矩指画既非矣,苟作而妄从矣,虽用于世,其法度已亡,其为技已卑者,天下之贱工也。天下之士亦若是自守而不苟者,天下之知为治者也,乐其与之合而自小者,天下之贱士也。天下之知为治者,有不用则非在乎人;天下之贱士有用有不用,非常在乎己。士之欲学圣人之道而仕者,得吾言而考之,其庶矣。〈《南丰曾子固先生集》卷十一〉

刑赏论

《书》记皋陶之说曰:“罪疑惟轻,功疑惟重。”释者曰:刑疑附轻,赏疑从重,忠厚之至也!夫有大罪者,其刑薄则不必当罪;有细功者,其赏厚则不必当功。然所以为忠厚之至者,何以论之?

夫圣人之治也,自闺门、乡党至于朝廷皆有教,以率天下之善,则有罪者易以寡也;自小者、近者至于远大皆有法,以成天下之务,则有功者易以众也。以圣神渊懿之德而为君于上,以道德修明之士而为其公卿百官于下,以上下交修而尽天下之谋虑,以公听并观而尽天下之情伪。当是之时,人之有罪与功也,为有司者推其本末以考其迹,核其虚实以审其情,然后告之于朝而加其罚、出其赏焉,则其于得失岂有不尽也哉?然及其罪丽于罚、功丽于赏之可以疑也,以其君臣之材非不足于天下之智,以其谋虑非不通于天下之理,以其观听非不周于天下之故,以其有司非不尽于天下之明也。然有其智而不敢以为果有其通,与周与明而不敢以为察也。必曰罪疑矣而过刑,则无罪者不必免也;功疑矣而失赏,则有功者不必酬也。于是其刑之也,宁薄而不敢使之过;其赏之也,宁厚而不敢使之失。

夫先之以成教以率之矣,及其有罪也,而加恕如此焉;先之以成法以导之矣,及其不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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