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 - 列传第三十二

作者: 脫脫5,776】字 目 录

。泰和六年,卒。讣闻,遣官致祭,赐银五百两,赠金紫光禄大夫。

孛迭勇决善战,自幼以军功显,任兵镇十余年,所向克捷,凡再迁官,赐金币,甚为上倚注云。

赞曰:《易·师》之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盖初为师之始,出师之道,当慎其始。清臣首议出师,遽以贪小利败。襄虽贤,竭力而后胜其任。衡、安国、孛迭之功又亚于襄者也。然而兵连祸结,以终金世。故兵无常胜,制胜在势。势制兵者强,兵制势者亡。迹襄之开筑壕堑以自固,其犹元魏、北齐之长城欤?金之势可知矣。势屈而兵胜,亡国之道也。金以兵始,亦以兵终。呜呼!用兵之始,可不慎欤,可不慎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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